晋中市干部在线学习考核管理

发布时间:2013-08-24 10:41: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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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干部在线学习考核管理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战略任务,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有效发挥网络培训在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强干部在线学习的考核和管理,提高在线学习的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和《晋中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晋中市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和“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 在线学习干部的考核管理。

第二章 培训范围

第三条 晋中市干部的在线学习,主要依托“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与“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平台分别实施。除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干部外,涵盖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企业及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干部等基层干部,以在线培训为重要方式,实现基层干部培训全覆盖目标。

第四条 全市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的在线学习;全市事业干部、企业及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的在线学习。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五条 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和“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实行干部在线学习的分层管理和分级授权。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直接领导下,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本地、本部门所属干部(或指定协管的干部)进行在线学习的管理。

第六条 按照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和“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的管理规定,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学员在线学习的统筹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市管干部在线学习的促学、考核、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所属干部在线学习资料的审核录入、登记注册、管理服务和督学考核工作。

第七条 建立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制度。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分别设立在线学习联络员,具体负责干部在线学习的上下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 学习要求

第八条 网络学院学习采取实名制,每名学员一个账户(学员账户为个人身份证号),学员账户是干部参加在线学习及各类培训、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和进行学习考核管理的统一账号,在市网络学院系统后台备案管理。

第九条 参加培训的学员除培训账户外,需申请注册在线学习用户名和密码,开通学习身份后,分别登陆 “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网址:www.sxgbxx.gov.cn)和“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网址:http// jzswzzb.com)进行在线学习。

第十条 用户名及密码一般由各地、各单位联络员按照“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和“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的规定格式统一拟定后分派。注册开通用户名时,各地、各单位联络员要及时报市网络学院系统管理员,将所属学员用户名与系统备案的学员账户建立连接。干部跨地域或跨单位调动后,要及时通过所属地方、单位联络员申请变更用户名并与学员个人账户连接,干部原有培训资料及档案可以延续管理。

第十一条 在线学习以干部自主选学为主,学员可根据自身学习需求和计划自主选择学习课程、妥善安排学习时间。一个年度学习周期开始后,学员要在两周内登录系统,作为学习注册的依据。

第十二条 干部在线学习学分根据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时数折算,每45分钟为1个学时,必修课1个学时记1个学分,选修课1个学时记0.5学分。县处级干部每年在线学习不得少于60学分,每月不得少于5个学分;其他干部每年在线学习一般不得少于50学分,每月不得少于4个学分。

第五章 学习内容

第十三条 网络学院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首要任务,根据培训对象不同特点和需求,结合我市实现转型跨越和 “四化”率先发展的实际,结合干部岗位“知责、履责、问责”“三责”教育的需要,结合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等现实要求,搞好课程设置,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选学培训,努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网络特色、符合学员实际需求的课程体系。

第十四条 网络学院学习采取分类选课制,按照必修课、选修课进行课程分类,必修课为必须完成学分的课程,选修课为学员可自主选择完成学分的课程。两类课程规划和设定按年度作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在一个年度学习周期内,学员要按照岗位培训需求,选择网络培训平台中相应岗位类型的“必修课”进行学习,也可结合工作需要和自身兴趣,在网络培训平台“选修课”中自行选择其它课程进行学习。每年度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要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必修课”学习比例要占到所选课程的40%以上。

第十 学员在学习结束后,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每名参加网络学习的干部每年至少要在线提交一篇学习心得。市网络学院适时进行编印、存档。

第六章 学习考核

第十 干部在线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考核。学员按时完成年度规定学时任务,可获得相应学分,重复学习一门课程的,只计一次学分。完成年度规定学时数的情况下,每在线提交一篇学习心得5个学分提交学习心得可累加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

第十 在线学习培训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县处级以上党政干部年度在线学习学分达到60学分为合格,达到120学分为优秀,低于60学分为不合格;县处级以下干部达到50学分为合格,达到100学分为优秀,低于50学分为不合格。

第十 建立干部学习培训电子档案,干部在线学习情况,自动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实现组织部门、所在单位和个人即时查询。学员在线学习培训情况及等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定期考核、通报。

第七章 考核运用

二十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培训管理部门做好学员的督学、促学工作。严格学习纪律,每年对优秀学员进行通报表彰;对学习不合格,或请他人代学代考等弄虚作假违纪学员,取消其代学代考所获得的学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 市委组织部按学年管理学员学籍,通过后台系统查阅、了解学员学习动态信息,定期进行统计,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适时将相关考核资料存入干部档案。

第二十 各级干部参加在线学习的学分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其结果将作为干部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截止当年年底学习周期结束,未能完成规定在线学时任务的,原则上不能考核为优秀。

第八章

第二十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a4e993ec5da50e2524d7f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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