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重点总结

发布时间:2019-10-04 09:10: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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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深刻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对于从根本上懂得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章重点和难点

1、矛盾及其两个基本属性斗争性与同一性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对实践的启迪意义

3、矛盾的复杂性及其解决形式的多样性

第一节 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一、矛盾即对立统一

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

  唯物辩证法所说的矛盾就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所固有的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的因素和倾向。

生命本身即包含有死亡的种子。 黑格尔

2、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是否认矛盾

形而上学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他们的说法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 恩格斯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矛盾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相互转化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同一性的表现: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矛盾双方彼此相通,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互相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的主要表现:

第一,矛盾双方的相互差异。

第二,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

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克服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区别。

同一性是相对的

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相互联结。

△同一之中有斗争,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

△斗争之中有同一,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

形而上学把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割裂开来。

三、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1、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1)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矛盾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吸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事物的发展。

  第三,矛盾的同一性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为事物的转化提供了可能和根据。

2)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矛盾斗争性促使矛盾双方力量的消长,推动事物的量变。

  第二,矛盾斗争性引起矛盾双方的转化,推动事物的质变。

3)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生命运动的发展和进化,是同化和异化、遗传和变异既斗争又统一的结果。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既斗争又统一的结果。

思想认识的前进,是真理与谬误、浅层次的认识与深层次的认识既斗争又统一的结果。

第二节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一、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事事有矛盾;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的存在着矛盾运动,时时有矛盾。

1机械运动包含了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矛盾。

2生命运动包含了同化与异化、遗传和变异的矛盾。

3社会运动中包含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4认识运动中包含着理论和实践、主观和客观、真理和谬误的矛盾。

二、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首先,不同事物的矛盾有其特殊性

其次,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过程与阶段上的矛盾也各有其特殊性。

就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而言,在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第三,各种事物、各种过程和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各个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1.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首先,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即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之间是互相区别的。

其次,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又是统一的,两者互相依赖、互相联结。

最后,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

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是科学认识方法和实践方法的理论基础。

3)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原理是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理论的基础。在当前,它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第三节 矛盾的复杂性及其解决形式的多样性

一、矛盾的复杂性

  1、依据矛盾存在的范围,除普遍性矛盾和特殊性矛盾外,还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

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它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

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它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内因与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政策的理论依据。

  2、依据事物具有的各种矛盾在该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就事物发展过程而言,有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之分。

基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事物及其发展过程本质的矛盾;

非基本矛盾则是指不能规定事物及其过程的基本性质,也不一定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的矛盾。

就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而言,在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

   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的、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3、依据矛盾所存在的领域把矛盾区分为自然界中的矛盾、社会中的矛盾和思维中的矛盾;依据矛盾的存在和表现情况把矛盾区分为潜在矛盾和现实矛盾等等。

  4、就每一矛盾内部对立的双方而言,又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5、在分析和研究矛盾的复杂性时,还要注意严格区分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

二、矛盾解决形式的多样性

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为新的对立双方所代替。

有些矛盾经过一系列的发展阶段,最后达到对立面的融合,形成全新的事物。、

矛盾双方经过斗争,创造出一种使矛盾双方可以长期共存,并行发展的形式,可以称之为矛盾双方并存的形式。

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

          --列宁

分析矛盾的特殊性:

  一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对立斗争的内容,弄清矛盾的性质是对抗性矛盾,还是非对抗性矛盾;

  二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的不同特点;

  三是要具体揭示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预见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a11a767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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