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程序处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5-14 19:45: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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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程序、处理流程

根据相关法规和本院有关规定,要求科室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信息报告、报送工作。

一、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范围:

1.群众性活动的严重伤亡事件;

2.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的投毒案;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4.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1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5.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10人以上的火灾;

6.公共场所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5人以上的治安事故;

7.一次中毒死亡2人以上或中毒人数7人以上或中毒人员身份特殊的中毒事故;

8.重要涉外事件:如外籍、港台等重要人员的重病救治等;

9.其他重大恶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2人以上的。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

1.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肺炭疽和霍乱1例以上;

(2)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疫和炭疽等流行;

(3)一个平均潜伏内在同一村(居委会或单位等)发现同一乙类、丙类传染病2例以上或2例以上死亡;

(4)发现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1例以上;

(5)发现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1例以上;

(6)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7)市卫生局临时规定需上报的疫情。

2.中毒事件(包括饮用水、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

(1)中毒人数超过5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或生命危险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2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或出现生命危险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3.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丢失、被盗)事件。

4.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

(1)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3)医源性感染暴发;

(4)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5)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严重个体反应或死亡事件;

(6)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等事件;

(7)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8)发生产妇死亡1例以上。

6.市卫生局临时规定需上报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三、报告内容:

事件名称、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经过、伤亡人员等。续后根据情况报告事件的发展趋势、处置结果等

四、报送时限:

1.接诊科室在15分钟内向医院有关职能部门及总值班作电话口头报告。

2.医院有关部门、总值班在15分钟内向市卫生局等有关业务归口单位电话口头报告。

3.有关公共卫生事件的,由医院防保科责任报告人在2小时内向业务归口单位报告。

六、处理流程

1.职能科室或相关人员接到就诊科室电话报告后,应快速到达现场核实事件性质,并进一步向上一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9d3e4d9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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