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医疗机构标准

发布时间:2019-04-12 08:47: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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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医疗机构标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无烟医院在此基础上还要符合以下标准: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十、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一、每周换种牌号的香烟,新牌号香烟的焦油含量必须低于原牌号香烟的焦油量。

二、改喝牛奶、果汁和水,消除空腹感,打消吸烟的念头。

三、国际五日戒烟法:戒烟前五天是最为痛苦的日子,“国际五日戒烟法”对此有组织、有科学地执行戒烟计划。

第一日:准备阶段充发认识吸烟的危害。

第二日:用你的意志力对自己再次强调“我今天选择不抽烟”。

第三日:对瘾君子来说,2天不吸烟会引起头痛、口干、咳嗽、刺痛感、焦虑或抑郁、腹泻或便秘等种种不适症状。这时除需有毅力外,还要有正确的办法来对付这些症状,可以选择喜欢的洗热水澡让精神放松。

第四日:对付“尼古丁”,用饮料和茶水淡化,可以选择菊花茶或茉莉花茶替代。

第五日:防止复吸。这时最关键的是要为自己选择戒烟而感染骄傲,要有意识的远离吸烟人群,控制自己的食量。

四、经常运动,注意饮食,少吃家禽类食物,不吃油炸食物、糖果和甜点。大量摄取维生素C可以安定神经,排除尼古丁。

五、替代方法:寻找替代办法转移注意力。戒烟后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在受到引诱的情况下找到可以替代吸烟的方法。

六、替代持烟动作:用钢笔或铅笔取代持烟的习惯动作。

七、少去酒吧,学会拒烟技巧。

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

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通过接触或者其他方式对医院的场所、设备、物品、器具及废物造成污染,给健康人群带来一定的威胁和危害。因此,各科室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措施

一、甲类及乙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院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或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院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二、乙类及丙类传染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三、医院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孕产妇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检测单

返回规定

为了做好孕产妇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检测服务工作,杜绝化验单丢失,确保各种数据及时返回就诊医生,特规定如下:

一、孕妇产前检查必须通过产科门诊接诊建册,并开出孕期免费检验单加盖免费检测印章后赴检验室抽血检测。

二、为了做好保密工作,并能及时、准确将检测结果返回产科医生,检测结果由检验室操作人员亲自送至开单医生,并双方签字,若HIV待定,检验室操作人员留取标本上报防保科,由防保科专人送市疾控中心并通知市妇幼院进行母婴阻断指导。

三、对HIV结果待定的患者,由防保科指导开单医生与孕产妇签定HIV知情同意书,并保存孕产妇门诊手册或病历中。

四、对乙肝、丙肝、梅毒孕产妇由开单医生按照传染病上报程序填卡上报防保科。

201364

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全员培训计划与

实施方案

按照医院等级评审的总体要求,本着为患者负责、为医护人员本身负责,为医院负责的原则,传染病管理工作已被纳入到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日程中来,严格执行传染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知悉传染病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技能,保障患者健康,保障自身健康,防范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是每个医务工作者的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拟对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两次,具体计划及实施方案如下:

培训对象:全体人员

培训内容:传染病防治知识,每年二次。

培训方式:以自学为主,专题讲座,个别督教为辅。

培训时间: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考核办法:随机提问,试卷考试。

奖罚办法:无故不参加者处罚100元,不合格者处罚50元,并进行补考。

防保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的制度与流程。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院办,通知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各科室、医护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七)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八)各科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报告流程

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和防保科

立即报告医务科、分管院长和院长

2小时内报告市卫局、CDC

市卫生局、CDC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报告国家卫生部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或配备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二、从事放射诊断工作,必须向市卫生局申请许可,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诊断工作,并按规定时限申请校验。

三、每年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性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及状态检测,保证放射诊疗设备和放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尽量以胸部X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五、放射诊疗机房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进行射线检查必须关好防护门、窗,并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如确需陪护,必须向陪护人员提供防护用品。

六、放射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接受个人剂量检测,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

七、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使受检者转诊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放射科放射诊断质量保证制度

一、落实责任制,由放射科负责人负责放射诊断质量控制工作。

二、放射科医、技师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三、放射诊断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不购置、接受、使用、转让和出租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断设备。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每年对放射设备进行状态检测,定期进行设备校正、维护保养,并进行记录。

五、建立完整详细量控制记录。记录包括放射诊断设备校正,维护保养、电源电压的稳定性,洗片机专用水槽的质量等。

六、熟悉X射线诊断设备和X胶片的性能特点,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X胶片。根据体厚选择适宜的投照条件。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认真钻研业务,及时分析解决问题,积累工作经验,确保影像质量。力求做到图像清晰,层次丰富,无遗漏,无人为伪影。

八、注意控制投照剂量,在确保得到稳定的高质量影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X射线的投照量。

戒烟健康教育处方

一、戒烟的心理准备

⒈确定戒烟始日。并没有所谓的最理想时间,为了加强戒烟决心,使之更有纪念意义,最好定在自己的生日或某个特殊的日子。

⒉学习戒烟知,了解吸烟的危害,戒烟的好处,加强戒烟决心。

⒊做好应对困难的准备,认识到戒断症状是暂时的、健康的症状,开始12周戒断症状最严重,积极争取家庭和朋友的支持。

二、戒烟前的行动

⒈弃掉所有的香烟,打火机、烟具。

⒉在家或上班时不要带烟,使你无法得到香烟。

⒊清洗所有的衣服,去掉气味,清洗牙齿。

⒋改变引发吸烟的旧习惯,使自己忙碌起来(可以去看电影、做运动、散步或骑自行车)。

⒌远离吸烟环境。避免动摇自己的决心。

⒍要想今后决不再吸烟,反复告诫自己,保证今天一天不吸烟。

三、5招帮您对抗吸烟欲望

⒈推迟:烟瘾来时,尽量延一段时间再找烟。

⒉多饮水和富含维生素的饮料。

⒊保持双手忙碌,想吸烟时,做其它事件。

⒋放松技术的运用:深呼吸、饮水。

⒌尼古丁替代疗法:对烟瘾大的人(每天吸一包以上,或醒后半小时以内即开始吸烟的人),可考虑使用尼古丁替代疗法。

传染病防治领导组职责

一、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本单位疫情报告工作基础,制定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目标和计划,对本单位疫情报告工作经常进行自,对预防保健科工作进行考评、指导和督促,确保疫情报告质量。

二、教育和培训: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所规定的责任、义务等进行教育与培训。让每一个医务人员熟悉各类传染病病种、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报告方法和报告时限,了解医院有关疫情报告的各项制度,掌握各种卡、表、册的填报规定。

三、加强制度管理:实行首诊报告制,并将疫情报告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工作的内容。

四、督查与指导: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指导与管理。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纠正行为偏差,确保依法办事。

五、对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六、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对本院提出的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

七、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汇报工作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医院传染病首诊医生负责制度

对于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名称,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对合并患有传染病的危重病人和危重传染病人,应当立即就地隔离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收入感染疾病科进行诊治。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为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预检由各诊室接诊医生负责,每位医生在接诊过程中必须注意就诊者的流行病学史和职业史,并结合其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即对传染病病人进行初步甄别)。

二、预检后考虑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接诊医生应指引其到传染病门诊就诊,其中疑为呼吸道传染病的由首诊医生提供防护口罩并指导患者戴好。

三、接到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或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后,我院应及时成立针对特定传染病的独立预检处,并引导患者独立预检处预检,然后分流患者,将传染病病人引导到传染病门诊或发热门诊。

四、经各接诊处,预检处预检并排除传染病后,分流到普通的相应专科诊室就诊。

五、经传染病门诊或发热门诊鉴别诊断后,确定为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的,应及时收入感染疾病科病房进行隔离治疗。

六、预检处、传染病门诊、发热门诊等接触传染病患者的场所和医务人员均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并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七、防保科和院感科应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治和院感知识培训。

防保科工作制度

一、根据国家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法规规定,拟定本院各项预防保健工作计划、方案。

二、对全院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疾病监测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院就诊病人中各类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文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报告、登记和统计核对工作。开展急性迟缓性麻痹监测,死亡病例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的报告和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四、参与对发热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等传染病专科门诊以及公共卫生事件相关门诊工作的检查和业务指导。定期做好发热呼吸道病例、发热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发热病例日报表和周报表工作。

五、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的处理。

六、做好医院放射卫生管理。

七、做好医院职工的健康档案工作;搞好医院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公共场所和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验证工作。做好戒烟控烟工作。

八、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经常督促检查医院健康教育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对门诊及住院各科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九、协同产科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的领发、登记和接种工作。按要求做好妇幼管理系统等各种登记、报表工作。

十、做好每年防保科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一、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诊(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感染疾病科门诊或感染疾病科。

二、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信息相符合。

三、防保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四、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本院的感染疾病科。

检验科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二、检验标本的检验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或者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

三、对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要用法定传染病阳性检验结果登记本专门登记。

四、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住院病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住院部医生对入院病例应认真填写出入院登记且各项内容填写完整。需报告的传染病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真实、详细,并在入院登记本上注明,同时将填写好的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保科。

二、定期核查出入院登记本,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订正后的传染病报告卡要及时上报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出入院登记本,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发生。

三、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保科。

四、病人出院时,如果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需订正的传染病要及时填写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防保科。

五、要保管好出入院登记本,以备后查。

六、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漏报一例,处罚责任医生人民币10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初步诊断、初/复诊、传卡报告、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等)。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防保科。

二、门诊部负责人要每周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传染病报告卡。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门诊日志,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

三、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门诊医生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订正卡上报防保科。

四、要做好门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

五、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每漏报1例,处罚责任医生人民币10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传染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培训制度

一、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训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二、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二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三、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工作管理技术规范等。

五、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

六、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HIV初筛阳性标本送检流程

检验科操作人员将HIV初筛阳性标本

防保科专管人员收取,双方签字

市疾控中心性艾科,双方签字

市疾控中心确诊后反馈防保科

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一、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历程

1955年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了《传染病管理办法》;

1978年修订为《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

1989221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91起施行;

1991126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004828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121起正式施行。

二、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

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定职责

(一)传染病预防中的职责

⒈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承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工作。

⒉实验室严防传染病病原体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⒊防止因使用血液和血制品引起疾病传播。

(二)疫情报告中的职责

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按照国务院或卫生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三)疫情控制中的职责

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按照国务院或卫生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三)疫情控制中的职责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⒈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⒉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⒊对医疗机构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四)医疗救治中的职责

(五)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

⒈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⒉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⒊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⒋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⒌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⒍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⒎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医疗机构违反以上七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职责

⒈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薄的填写,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等。

⒉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⒊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首诊医生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上报防保科,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防保科按要求以最快通讯方式上报院办、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等。

⒋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工作的培训。

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

(二)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

甲类:(2种)鼠疫、霍乱

乙类:(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肝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流。2009430日卫生部8号公告马甲流列入乙类报告,按甲类管理。711日卫生部9号公告改为乙类管理。

(三)丙类(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200852日卫生部把手足口病列入丙类管理。

(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

⒈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管理的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⒉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科室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二、各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防保科等职能科室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污染场所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四、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进行报告。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的无害化处理。

七、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八、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医院应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林部门互相通报疫情。

九、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工作制度

一、接种人员必须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所规定的资质,并经严格业务培训方可从事接种工作。

二、新生儿出生后无禁忌症者24小时之内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

三、卡介苗接种器械专用,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制度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四、乙肝疫苗、卡介苗按照冷藏(2℃~8℃)保管使用,有专人负责,冰箱每日二次测温并记录。

五、若产妇为乙肝表面阳性者,其新生儿24小时内免费注射一支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100IU/瓶一次。

六、接种前应做到核对品名、有效期限、安瓿有无破痕,一切无误方可使用,卡介苗打开经半小时未用完者应废弃。

七、严格按照无菌技术要求进行常规接种。

八、有禁忌症暂缓接种者嘱其家属补种事项。

九、任何差错事故及异常反应,一经发现立即逐级上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十、及时准确完成《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填写并存根备查。

不明原因肺炎报告程序

死亡病例报告程序


发热病人就诊流程图

腹泻病人就诊流程图


甲型H7N9流感病人预检分诊流程图

永济市人民医院

性病管理组织机构

:尚忠社

副组长:苗翠平 景安勇

:张金莲 张建勇 叶惠雅 李新征 薛趁新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 千里冰封, 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 惟余莽莽; 大河上下, 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 原驰蜡象, 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 看红装素裹, 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 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 略输文采; 唐宗宋祖, 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 成吉思汗, 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 数风流人物, 还看今朝。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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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医疗机构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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