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交运管[2011]313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1.07.05
【实施日期】2011.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交运管〔2011〕313号)
长沙、株洲、湘潭市交通运输局、“两型办”:
为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优化整合三市综合交通运输资源,科学构筑“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长株潭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
加快推进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优化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运输服务结构,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效率,是长株潭“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交通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周强同志的重要批示,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按照《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有关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长株潭城市群城市发展规划及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个服务”为宗旨,围绕全面推进“四化两型”战略目标,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主题,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优势,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宜居城市、促进社会和谐。以长株潭公交一体化为核心,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加快推进长株潭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的目标,立足于高标准、高起点,大胆创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整合三市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形成三市一体、城乡统筹,资源共享、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管理高效,运营规范、服务优质,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综合交通服务体系和运营体系,科学构筑“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贺仁雨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组长:
徐正宪 省长株潭两型办副主任(正厅级)
李晓希 省交通运输厅总经济师
胡建新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文树勋 长沙市政府副市长
肖文伟 株洲市政府副市长
杨 广 湘潭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徐 建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陈健强 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刘 见 省财政厅经建处处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77a358a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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