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晋升高级职称评分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9-05-05 20:51: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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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晋升高级职称评分细则(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职称评审工作,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中南大学职称晋升条件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晋升高级职称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

  (一)本《评分细则》只适用于晋升高级职称者,只有通过中南大学人事处资格审查者才能参与评分。

  (二)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院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由人力资源部、医务部、科研部、教务部、研究生部、护理部、纪检监察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职称晋升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者,取消申请者当年晋升资格。

  (四)职称晋升工作小组根据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评分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五)职称晋升工作小组负责公示评分结果。如果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职称晋升工作小组提出,工作小组将按一定程序复审并回复。

  (六)《评分细则》包括四个部分:晋职资历及学术兼职评分、临床医疗评分、科学研究评分、教学评分。除晋职资历及学术兼职评分外,其他评分指标的计算时间为:任现职以来统计为准。

  (七)医师系列评分计算公式:晋职资历及学术兼职评分×权重20%+临床医疗评分×权重40%+科学研究评分×权重20%+教学评分×权重20%=最后得分。

  (八)药剂、护理、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分计算公式:晋职资历及学术兼职评分+科学研究评分=最后得分)

  (九)本《评分细则》解释权归职称晋升领导小组。

  

一、晋职资历及学术兼职评分

补充说明:

对于符合中南大学高级职称晋升相关条件,但因为不符合《湘雅三医院职称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补充规定》(即院内补充规定)文件精神而需延迟晋升者,可参与中南大学人事处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存档作为下一次晋升的依据。

二、临床医疗评分

三、 科学研究评分

(一)科学研究项目

(二)成果和奖励(范围限定为医疗、教学、科研)

(三)专著、论文

补充说明:

1)项目(包括子课题)均须以项目批准部门的标书、合同书或其他官方文件为准;

2)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处/部进校/院经费证明为准;凡个人之间签署的合同或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均无效。

3)各类奖励、专著以原件为准。

4)所有论文均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以原件或图书馆查询核准的证明(SCI等收录证明)为依据。

5)教育部教学成果为国家级、教育厅教学成果为省级。

4、教学评分

补充说明::精品课程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核定为准;教材应出具原件,教学工作量以相应教学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7246848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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