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M-IV诊断标准
发布时间:2022-12-25 10:45: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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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DSM-IV的介绍美国精神病学会(APA)从1952年起制订《诊断与统计手册:精神障碍》(DiagnosticandStatisticalManualofMentalDisorders);后来称之为DSM-Ⅰ。1968年制订了第二版,DSM-Ⅱ。从1974年着手制订而在1980年正式出版的DSM—Ⅲ特别受到重视,因为它有一整套临床工作用的诊断标准,对于美国的、甚至世界各国的精神病学家说来,不论于临床工作、还是科学研究,都有很大帮助。1987年APA又修订出版了DSM-Ⅲ-R.但是,精神医学发展迅速,这也已不能适应需要,所以从1987年起就开始着手DSM-Ⅳ的制订。在历届主席的支持下,APA组织了一个工作班子一DSM-IV制订工作组,主席为AllenFrances,副主席为H.A.Pincus,共有NancyC.Andreasen与R.L.Spitzcr等27名成员。下设13个起草小组,每组5~12人,各负责起草一个部分。组长分别是:焦虑性障碍,M.R.Liebowitz;谵妄、痴呆、及遗忘,G.J.Tucker;首次诊断于童年期的精神障碍,D.Shaffer与M.Campbell;进食障碍,B.T.Walsh;心境障碍,A.J.Rush;多轴诊断,J.B.W.Williams;人格障碍,J.Gunderson;月经前精神障碍,J.H.Gold;适应性障碍等,R.E.Hales;精神分裂症,N.C.Andrcasen;性障碍,C.W.Schmi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