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汽车消费信贷与分期付款的保险

发布时间:2012-12-26 16:40: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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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汽车消费信贷与分期付款的保险

摘要: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以借款合同所确定的贷款本息为标的,投保人(即借款人)根据被保险人(即为投保人提供贷款的国有商业银行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信用的一种保险。我国车贷险业务开办于1998,2002年下半年达到顶峰车贷险业务的开办较好地带动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然而,这一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险种经过几年高速发展后,由于巨大的市场风险而在2003年中后期戛然止步,有关财险公司纷纷暂停销售,进行清理这种情形出现的原因是由于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和保险公司管理的不善,如何改善这种局面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关键词:车贷险;社会信用体系;资信调查

一、车贷险的历史背景

1)车贷险的形成阶段

车贷险是指以借款合同所确定的贷款本息为标的,投保人(即借款人)根据被保险人(即为投保人提供贷款的国有商业银行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信用的一种保险。不少人希望通过贷款的方式买车,提前过一把有车族的瘾,银行也为此打开了方便之门。但由于车辆是移动资产,风险很大,银行除了对贷款人进行信用考察之外,还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不予贷款。而车辆贷款保险是目前主要的担保方式之一。在车贷险中,被保险人是银行,保险公司承保贷款人不还款责任。我国车贷险早在1995年就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各大保险公司在针对市场需求的同时逐步开始对车贷险进行一系列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与此同时,我国一些大型汽车生厂商联系一些保险公司开展了小范围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这便是车贷险的雏形。但由于没有完善制度加以控制易造成保险市场的混乱。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停止了这种业务,到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出台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这才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了车贷险的市场。

2)车贷险的发展阶段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出台了管理办法后,我国车险市场正式开始形成与飞速发展起来,19989月中国人保财险杭州分公司签订了第一份车贷险的合同,标志我国车贷险正式形成。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又发布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车贷险市场。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家购车的欲望愈发强烈,汽车占有量越来越多,这也使得车贷险迅速发展。汽车消费信贷占这一时期整个汽车消费总量的比例大幅提高,1999年的1%左右,迅速升至2001年的15%汽车消费信贷主体由国有商业银行扩展到股份制商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成为贷款银行的优质业务,放贷规模迅速飙升;而保险公司的加入,又使整个汽车销售总量急剧增长。

3)车贷险的低潮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汽车开始走进百姓家庭,成为居民消费的一个新的热点。据有关资料显示,2002年全国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余额比1998年增长了286倍。银行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为保险公司车贷险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一时间,车贷险市场热闹纷繁。

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随着保险公司的恶性竞争,不断降低门槛来吸收更多客户,公司逐渐经营不善。由于车贷险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始暴露,赔付率和逾期率持续居高不下,给保险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付能力安全,各公司被迫陆续停办了该项业务。车贷险的停办,给处于快速发展中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一个不小的打击,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车贷险业务的扩张效应,使车贷险业务经营中显现的各种问题被忽视被累积被业务规模发展亮点所掩盖到2003,该险种的出险率急剧攀升,贷款逾期率增大,索赔金额之巨令人震惊,车贷险业务逐步陷入严重亏损的泥潭车贷险业务的巨大风险,迫使各家财险公司不得不对车贷险业务进行停办清理整顿。自此,发展不到五年的车贷险就此退出保险的舞台。

4)车贷险的再次发展及现状

2004年,各大保险公司吸取之前的教训,重新开始发展车贷险,退出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但是这次车贷险的重新发展却一度陷入困境,市场反应低迷,消费者反应冷淡。从2004年到2008年间,多数保险公司畏惧车贷险的高风险,都不敢再次开展该保险的工作。部分保险公司推出该保险却得不到广大消费者与银行的支持,渐渐的也经营不善而被迫取消该险种。

中国是仅次于美国、日本的第三汽车大国,汽车的市场份额占5%,可是如此的汽车大国车贷险为何迟迟无法发展?据调查,目前市场上较为大型的保险公司仅有安邦保险公司依然苦苦支撑车贷险,2005年,在众多产险公司苦于风险控制以及和银行、担保三方协调无力的情况下,作为新公司的安邦财险却高调宣布: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等地,同步推出新一代车贷险。然而,尴尬的是近3年过去了,却没有一家产险公司跟进,以至于车贷险至今一直成为安邦财险的独舞表演。当然,作为沪上唯一经营车贷险业务的安邦财险,对车贷险的 “吆喝始终十分卖力。 资料表明,安邦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汽集团,其余股东也均为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其业务发展战略为主攻汽车保险业务。业内人士指出,安邦坐拥股东优势,且逆市重推车贷险,主要是想借此优势,整合车险资源。至少从3年的车险业务数据来看,安邦财险打车贷险的牌还是颇为成功的,其车险业务连续两年同比增长超过70%。虽然安邦保险公司的苦苦支撑似乎看上去比较成功,但是对于这样的“一枝独秀”不知还能支撑多久?

二、车贷险低迷的成因分析

1)信用风险的侵蚀,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几年前,一起巨额的恶意骗保事件曾经震惊京城保险业。当时,一家汽车经销商从汽车厂家购进1.5万辆车,在交付了少量首付款,并在保险公司投保超过1亿元的信贷保险后,低价抛售全部车辆而后携款潜逃。据广州调查,自1998年广东在全国首次推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以来,有大约30%的借款人没有按时还贷,广州车贷险平均赔付率高达135.57%,骗贷现象相当严峻。据估计,广州近年来汽车消费贷款骗贷金额至少在3亿元以上。贷款诈骗分子惯用的伎俩是注册几个汽车贸易行,打着卖车的幌子骗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广东省增城市荔城镇的几个诈骗分子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诈骗了2000多万元。类似这样的骗保形式在全国数不胜数,这恰恰反应了车贷险的一系列弊端。

第一,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这是整个保险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汽车消费信贷不仅考验客户的信用,也考验着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我国车贷险发展较晚,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仅依靠客户自身的信誉度是远远不够的,这还需要法律制度和各大保险公司以及银行的配合。汽车经销商、银行、公安机关对公民所采集的诚信记录或者信息,互相保密,同在一个城市,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在汽车消费贷款中,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客户的人为道德风险,因为汽车保证保险承保的是消费者的信用。可是,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个人综合信用状况很难掌握,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风险的模式存在缺陷,而且,相关配套政策及法律、法规不健全,业内恶性竞争,经营风险高居不下。由此,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大都对汽车保证保险抱着研究、观望的态度,只有少数几家保险公司谨慎地开办此项业务。

车贷险业务,是基于信用基础上的一种担保责任,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其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目前,我国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的信用体系都尚未建立起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无记录,也没有建立对失信人的制约和惩罚机制,使得违规失信的成本低廉。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已经成为阻碍车贷险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

第二,保险公司自身管理不善。车贷险发展的初期,为了争取市场的份额,各大保险公司盲目竞争,为了争取客户,纷纷降低门槛,来者不拒,这也使得有些投机分子有机可乘。各大保险公司在恶性竞争中为了取得更多客户,进行违规操作,保险公司大力发展车贷险业务不仅仅是因为车贷险的保费,主要是由此带来的其他车险保费一般车贷险条款都规定在投保车贷险时必须同时投保车辆综合险,保险公司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开始大力发展该保险,但是他们高估了该保险的收益,却低估了风险性。保险公司为了竞争,不断与银行签订合同,不断扩大保险责任免除范围,取消免赔额,大大增加了风险。保险公司并没有针对车贷险的风险特点,建立专门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核保核赔制度,现有的制度也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对分支机构经营车贷险业务不加控制,任其发展,导致业务质量低下,与银行、汽车经销商的合作缺乏平等的基础,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不到位,资信调查工作流于形式,程序不规范,审核不严格,对追偿工作不够重视,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开展逾期贷款的催缴和追偿。

第三,资信调查严重缺失。放贷前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责,也是商业银行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但是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却不互相配合,银行认为保险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为客户作支持,所以就肆无忌惮的放贷,放松了对客户资信这一块的调查。而保险公司认为资信调查是银行的义务,放心的把客户交给银行去调查,这导致两头都没有进行资信调查,导致风险的发生。

第四,银行与保险公司配合的缺失。在分吃贷款购车这一大蛋糕的盛宴中,汽车经销商、银行和保险公司三方各有自己的体会。专家认为,从多方的链条上看,保险公司处于爆发巨大市场风险的焦点位置。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制的缺失,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对客户的信息互相隐瞒,导致大家的消息不畅通,从而导致配合的缺失。

   有关人士介绍说,多数银行的基层单位片面强调自身利益,不愿意承担过多的风险,其业务实际上是分不同层次的,信用好的优质客户可以办理信用贷款,那些不能办理信用贷款或不愿办理抵押贷款的客户才选择履约保证保险贷款方式,这无疑将风险全部甩给了保险公司。

对于银行来说,贷款人在买车时,买一个车辆信用险,以后一旦出现恶意贷款或是呆账坏账,银行所有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但是事实上,鉴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并非保险公司强项,在经营不温不火的车贷险业务的同时,还要负载一个庞大的资信评估部门,保险公司的头疼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车贷险未来的探究

针对上述车贷险低迷的成因,提出以下建议。

1)加速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

解决车贷险的关键在于解决社会诚信问题,不管是客户的信用,还是保险公司的信用,不管从哪方面来看都需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首先,加强公民的诚信,不仅需要公民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还需要加强保险公司和银行、司法部门的合作,保证能互相知晓客户的信用记录,以便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其实,加强保险公司的信用,这需要保险公司在社会上不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公民对保险公司的正面印象。保险公司还应该不断完善自身的体制,加强内部管理,训练员工的素质,以保证更好的树立企业形象。最后,国家应加强对车贷险诚信方面的支持,加强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不断出台新政策,鼓励车贷险的发展,同时加强对不诚信现象的打击力度,以保证车贷险市场的健全发展。

2创新体制机制,丰富产品服务,共同推动车贷险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保险公司应该在车贷险重新推出之际,加紧保险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不断丰富产品的服务,使之更加适应当今社会消费者的需求。保险公司在不断注重车贷险风险的同时,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能化解车贷险风险的更好的机制。我国是汽车大国,车贷险发展艰难不仅是因为社会信用体制的不健全,还因为车贷险的产品过少,不能迎合消费者的需求,保险公司应该吸引大批保险人才,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创新,研发出风险低,适合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这样才能实现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双赢。

3)加强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

车贷险之所以有段时间退出历史的舞台是由于保险公司看中了车贷险的市场,为了保险公司自身的了利益大力发展车贷险,不断降低门槛,扩大责任免除范围,导致车贷险风险不断增加,最终导致车贷险无法发展。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不断加强自身的发展,进行内部的管理与整合,提高保险人的素质,在降低门槛的同时也要加强风险的管理,不能贪图一时的利益,不顾保险行业的道德规范。不仅被保险人要遵循诚信原则,保险人也要遵循诚信原则,保险人不能为了增加自己的业务额,进行违规操作。央行也应该出台一系列规范车贷险市场的法规,以此来规范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行为。

4)加强保险公司与汽车生厂商、销售商、银行等各大监察机构的合作,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实现多方面的共赢。

车贷险之所以低迷的其中之一原因就是保险公司和银行及政府各大监察机构之间缺乏合作,信息交流匮乏,才导致资信调查严重缺失。因此加强各方面的合作,有助于彼此之间风险降低,要引进产业链中的其他业务伙伴,将他们整合到车贷险利益链中来,发挥他们的优势,推动车贷险业务的发展充分利用汽车生产厂商的优势,让他们参与到新车贷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博弈中来,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博弈各方利益与风险重新分配,实现共赢的方式不仅可以有效降低车贷经营风险,更重要的是将保险公司银行经销商汽车生产厂商四方紧密联在一起,各方从自身利益考虑,自觉自愿地履行各自的义务,杜绝了过去车贷险业务经营当中银行经销商生产厂家缺位不到位甚至不负责任,所有风险均由保险公司独家承担的不正常现象。

随着新的《道路交通法》的出台,我国车贷险将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虽然我国车贷险起步较晚,社会信用体系和一系列保险体系不够健全,但是根据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消费水平也不断增长,对汽车的巨大需求量,我国车贷险终将走出这个严寒的冬天,迎来它的又一轮春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5be7746767f5acfa1c7cdb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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