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空气环境质量标准

发布时间:2012-03-31 09:03:4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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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悦成置业有限公司

“悦成御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台州悦成置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002

编制日期:20115


1、项目由来

悦成御园房地产开发项目拟建地位于三门县滨海新城E02-1606地块,地处滨海新城核心区域。项目建设单位为台州悦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42000万元,总用地面积76266m2地上建筑面积为99441m2计入容积率面积),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52948m2联体住宅建筑面积36254m2、商铺建筑面积7367m2、幼儿园建筑面积1625m2会所建筑面积394m2物业管理办公用房面积298m2物业管理经营用房面积425m2其他(消控中心、开闭所、发电机房、门卫等)建筑面积130m2。地下建筑面积34221m2(不计容积率面积),其中集中地下室面积19730m2、联体住宅地下室面积14187m2、会所地下室面积304m2。本项目共设有机动车停车位593个(其中高层地下集中式停车位346个,地面停车位则分为商铺停车位20个,住宅停车位227个)。项目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0%,绿地率31%,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了受理(编号[2011]4号),根据三门县建设规划局的三建规设【2011】第36,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根据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与公司于2010928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310222010A21062),业主已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

为保证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台州悦成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院承担了悦成御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通过对本项目的主要工程特征分析、污染情况分析及项目拟建地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范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报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作为建设项目的审批依据及建设和营运过程环境管理的程序文件。

2、评价目的

1、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调查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对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2、通过对项目的分析及类比调查,确定并分析各类污染因子,对污染源强进行估算,从污染产生角度预测和分析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提出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对策措施,并对项目的建设及选址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为项目的建设和环境主管部门的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

3、评价范围

1、水环境: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

2、大气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估算结果,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是以项目主要废气排放源为中心,边长为5k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

3、声环境:项目边界往外200m的范围内及项目本身范围。

4、生态:项目拟建地及附近区域。

4、评价和预测因子

1、地表水环境评价因子

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pHSSDO、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

海水现状评价因子:高锰酸盐指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

影响评价因子:COD

2、环境空气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NO2SO2PM10

影响评价因子:COHCNO2

3、声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

5、评价标准

5.1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附近水体为海游港主河干流,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附近的海游港主河干流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下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 单位:mg/L(pH值除外)

项目设有一个室外游泳池,游泳池水质执行《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2007),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2007

2、海水水质标准

根据滨海新城工业区总体规划,本项目营运后近期产生的废水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纳污水体海游港,远期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三门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纳污水体仍为海游港,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环保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通知》(浙环发[2001]242号)项目所在区域南侧的海游港为三类区(功能区编号C04,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海水水质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空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拟建地属二类区,大气常规污染因子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NH3H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中一次最高允许浓度值,非甲烷总烃引用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建议值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Nm3

4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东面为横港,南面为滨纬五路,西面为滨经七路,隔路为二类居住区及小学规划用地,北面为医院规划用地,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见下表。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

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项目近期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由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纳污水体海游港。远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纳入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中的B标准。排放标准值具体见下表。

项目废水所需执行的排放标准 单位:mg/LpH值除外

备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本项目按照水温>12NH3-N出水标准按8mg/L

2、废气

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燃气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具体值见下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单位:mg/m3

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一氧化碳的排放标准可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标准

幼儿园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具体见下表。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单位:mg/m3

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周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37-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

建筑场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具体数值见下表。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单位:dB

6、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三门县滨海新城E02-1606地块,地处滨海新城核心区域。该地块原先为滩涂,现状已填平且规划为居住用地,适合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为台州悦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42000万元,总用地面积76266m2地上建筑面积为99441m2计入容积率面积),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52948m2联体住宅建筑面积36254m2、商铺建筑面积7367m2、幼儿园建筑面积1625m2会所建筑面积394m2物业管理办公用房面积298m2物业管理经营用房面积425m2其他(消控中心、开闭所、发电机房、门卫等)建筑面积130m2,地下建筑面积34221m2(不计容积率面积),其中集中地下室面积19730m2、联体住宅地下室面积14187m2、会所地下室面积304m2。本项目共设有机动车停车位593个(其中高层地下集中式停车位346个,地面停车位则分为商铺停车位20个,住宅停车位227个)项目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0%绿地率31%设有机动车停车位共593个(其中高层地下集中式停车位346个,地面停车位则分为商铺停车位20个,住宅停车位227个)。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611 层的高层住宅,110 层的高层住宅,19 层的高层住宅,51幢联体住宅,一幢1层的会所,1个集中地下车库,地块西南角一幢1-26班制幼儿园。

商业用房用途说明:

项目在地块西侧沿街2设置商业网点及物业经营用房,建筑面积共7792m2,本项目的设计方案中未对商业网点的经营进行明确。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和《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新批准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内,不得设立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不得设立在学校、医院、机关内部及其周围,娱乐场所和学校、医院、机关不得相互毗连,相互最小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政令第216号)中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

《关于规范台州市饮食娱乐服务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台环保〔2007214号)规定:禁止在居民小区(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恶臭、异味、粉尘的饮食、娱乐服务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用房的除外。新建、改建、扩建油烟污染较重的饮食服务项目,具备专用油烟排放烟道,油烟排放口应设置于建筑物顶部,顶部排放口位置如果低于周边居民住宅楼、学校、机关、部队、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敏感建筑物的,其排放口与周边建筑物距离不得小于30,确实无法在建筑物顶部设立排放口的,其排放口设置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如项目周围有敏感点,应提供周围利害关系人同意的书面意见。新建、改建、扩建酒吧、歌舞厅、卡拉OK厅等噪声、振动污染较重娱乐服务项目,应选址在独立用房内,且与周边居民住宅楼、学校、机关、部队、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敏感建筑物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50m,如距离小于50m,应举行听证或提供周围利害关系人同意的书面意见。

根据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商业用房严禁新建娱乐服务项目。要提高本项目商业的招商门槛,如引进超市、服饰、银行、报刊杂志等废气、噪声较小的项目,严格控制废气、噪声较大的项目。考虑商业用房今后可能经营餐饮业,必须在规划设计阶段充分考虑设置专用的烟道、隔油池等环保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由于本项目商业用房主要为二层商业裙房,其高度低于周边住宅楼,需设置专用烟道至建筑物顶部排放(排放高度需在15m以上),排放口与周边敏感建筑距离需在30以上,且排放口不朝向周边敏感点,使之符合(台环保〔2007214号)文件规定的烟道设置要求。同时餐饮项目必须严格《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台州市饮食娱乐服务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上报审批,依法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的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

项目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7、工程污染源分析

7.1废水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住宅居民、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用房、商铺、会所、幼儿园等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游泳池废水。

本项目用水排水情况汇总见下表。

本项目用水排水情况汇总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见下表。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单位:t/a

7.2废气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燃气废气、厨房油烟、垃圾收集点散发的异味气体。

1、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各污染物产生情况汇总见下表。

汽车废气中各污染物产生情况

备注:根据调查,目前国内汽车尾气净化大多采用三元催化转化器技术。该技术可将汽车尾气中80%的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及70%的氮氧化物同时净化掉。

汽车运行高峰一般发生在早上7:30~8:30和下午5:00~6:00

项目停车位使用频率按2/天计(进出各两次),年使用天数为365天,则全年汽车尾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全年汽车尾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汽车尾气按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情况汇总见下表:

汽车废气排放按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情况汇总表

2、燃气废气

本项目燃气废气产生情况见下表。

本项目燃气污染物的产生情况

项目产生的燃气废气经收集后与厨房油烟废气一起高空排放。

3、油烟废气

本项目住宅厨房油烟废气产生、排放情况见下表。

本项目住宅厨房油烟废气的产生、排放情况

幼儿园厨房预计设2个燃气灶头。一个灶眼排风量以2000m3/h计,年工作日220天,日均运行3h,则产生油烟废气264m3/a。油烟产生浓度以20mg/m3计,则油烟产生量为52.8kg/a。油烟需通过引风机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才允许排放,达标排放量为5.28kg/a

因此,本项目油烟产生量为2.2628t/a,排放量为0.88528t/a

4、恶臭废气

本项目垃圾收集点垃圾在小区内存放时间较短,其存放转运过程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极少,在此不作定量分析。

7.3噪声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有水泵噪声、地下车库风机噪声、幼儿园油烟净化器及风机噪声空调室外机噪声、变配电设施噪声、交通噪声及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等。

项目主要噪声源及其噪声值情况分别见下表。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及其噪声值

各噪声源位置见下表。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一览表

7.4固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住宅居民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经营用房、商铺、会所、幼儿园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此外,小区内住户还将产生废灯泡、废电池等危险废物。

本项目固废产生量汇总见下表:

项目营运期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投入正常运行后,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4.06t/a,产生的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灯泡、废电池等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248t/a,此部分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7.5项目污染源汇总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本项目营运期的三废污染源强数据汇总见下表。

本项目“三废”污染源强汇总 单位:t/a

8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评价及影响预测

8.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评价

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及附近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委托三门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本项目拟建地块所在区域设点进行监测。

1、监测点设置

设置1个监测点(项目拟建地),具体位置见环评报告书的图5-1

2、监测项目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

3、采样时间及频率

环境空气现状采样时间为201147-201149监测3天,每天四次(2点、8点、14点、20点)。

4、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采样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分析方法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要求进行。

5、监测结果

项目选址大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项目选址大气监测结果 单位:mg/m3

由上表可知:PM10监测值在0.175~0.225mg/m3之间,日均值为0.198mg/m3,达到三级标准要求;SO2的监测值在0.039~0.051mg/m3之间,日均值为0.045mg/m3,达到一级标准要求;NO2的监测值在0.012~0.021mg/m3之间,日均值为0.017mg/m3,达到一级标准要求;

因而从监测项上分析,除了PM10指标单项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能满足功能区划的二类区标准要求,总体评价项目选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三类,不能满足二类功能区的要求。分析其超标原因,是由于项目周边正在施工的扬尘所致。

8.2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预测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燃气废气、厨房油烟、垃圾收集点散发的异味气体。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无需进行大气预测计算,本评价进行简单分析。

1、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收集后经由排风竖井至建筑顶部排放,排放浓度及下风向预测浓度均相对较小,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也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汽车尾气的无组织排放相对地下式集中车库而言,其集中排放量较少,再加上室外空气扩散较快,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燃气废气及厨房油烟

燃气废气及厨房油烟通过防倒流风道至建筑顶部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垃圾收集点散发的异味气体

本报告建议适当调整距离小于10m2#3#5#垃圾收集点位置,加大其与住宅楼之间的距离,并避免正对着住宅阳台和窗户,则垃圾收集点恶臭不会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明显影响。

9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及影响预测

9.1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

为了解本项目拟建地场界四周声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委托三门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项目拟建地场界四周设点进行监测。三门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147日在项目所在地东、南、西、北四场界共设4个监测点,昼间及夜间各测一次,噪声测点分布示意图见下图,具体监测结果见下表。

噪声测点分布示意图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

从上表可知,拟建地场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在43.858.0dB之间,夜间噪声值在33.838.6dB之间,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功能区要求,总体评价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9.2声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有水泵噪声、地下车库风机噪声、幼儿园油烟净化器噪声、空调室外机噪声、变配电设施噪声、交通噪声及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等。

1、机械设备噪声影响分析

经过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后,项目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进出车库的车辆以小型车为主,小型车在即将进入停车库时慢速行驶的平均辐射声级(距行驶线8m)为65dB,通过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的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3、人群活动社会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幼儿园位于地块西南侧,小区物业经营用房位于5#楼部分裙房的1-2层内,会所设置在面对主入口景观带的空地上,商铺布置在临滨经七路高层住宅的地上两层裙房内,不设置噪声、振动污染较重娱乐服务项目,小区商业、幼儿园学生室外活动等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约为65~75dB。幼儿园夜间不运行,小区物业经营用房、会所及商铺在夜间10点前停业,商铺朝小区内一侧不开设门窗、并且种植绿化带,经过隔声后,预计对小区内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小区商业部分若设置噪声污染项目时,需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台州市饮食娱乐服务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准入条件,重新上报审批,另外环评,并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且在夜间10点之后停止营业,则项目商业部分产生的噪声对小区内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10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及影响预测

10.1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拟建地附近目前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估参考2010年三门善岙蒋站位监测的常规监测数据,具体监测数据见下表。

2010年三门善岙蒋站位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pH除外)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附近的水体为类水质工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从监测结果看:善岙蒋站位pH、高锰酸盐指数、BOD5、总磷和石油类指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DO指标现状为类,NH3-N指标为劣类,总体评价该水体现状属于劣类水体,不能满足类水体功能要求。

2海水水质现状

为了解项目拟建地附近目前的海水水质现状,本次评估参考2010年三门海游港海水水质的常规监测数据,具体监测数据见下表。

2010年三门海游港海水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

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环保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通知》(浙环发[2001]242号),项目所在区域南侧的海游港为三类区(功能区编号C04),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从监测结果看,海游港高锰酸盐指数及石油类指标均能满足三类标准的要求,但无机氮及活性磷酸盐现状均为劣四类,总体评价海游港海水水质现状为劣四类,不能满足功能区划三类海水水质的要求。

造成当地水体超标的主要原因如下:

1)当地河网环境容量有限;

2)城市污水管网不完善,农村人口生活污水只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就排入河内;

3)部分企业的废水未能处理达标即排入河道。

4)原有的海产养殖户排放的养殖废水对水体造成一定污染。

10.2水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近期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由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纳污水体海游港,CODCr达标排放量为14.866t/aBOD5达标排放量为2.973t/a,氨氮达标排放量为2.230t/a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大,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远期本项目产生的住宅居民等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再纳入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游泳池废水可直接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废水经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中的B标准后排放,CODCr排放外环境量为8.920t/aBOD5排放外环境量为2.973t/a,氨氮排放外环境量为1.189t/a其污染物排放量更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更小。本项目为住宅小区的建设,其特点主要是居民从另一区域迁移到此处居住聚集,因此,排放的污染物量相对于整个区域而言大体是平衡的,故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上能够做到区域平衡,不会增加。

另外,项目建设方应规划设计在阳台上设置排污管道,用于接纳洗衣等生活污水,避免排入雨水管道。本评价建议游泳池废水可考虑收集用于绿化,不外排,以减少小区用水量。小区要采用材质良好的污水管道,平时要做好污水管道的疏通工作,阴井盖要尽量密封,防止发生阻塞污水四溢、臭气扰民。

11固体废弃物及其他影响

11.1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此外还有少量的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灯泡、废电池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总产生量约754.06,其主要成分为厨余、纸张、瓶罐等,若随意扔弃,将会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环节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因此建议尽量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三类垃圾分别收集,尽量回收垃圾中可利用的废物,如废纸、废塑料和玻璃等,对有毒有害(危险废物)的固废经妥善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项目住户垃圾实行袋装化,在主要道路边共设7个垃圾收集点,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本项目不设置垃圾集中中转站,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要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要日产日清,避免产生恶臭和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另外,在垃圾运走过程中,拉运车要加盖、封闭,以免风吹、洒漏等影响,垃圾收集点的垃圾箱也要由小区物业部门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以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因此,本项目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11.2电磁感应影响分析

本项目小区内的变配电所、开闭所等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变电所设计规程》和《变电所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变配电设施在运行时会产生少量的电磁辐射,属于“可豁免的电磁辐射体”。因此,小区内的变配电设施对住宅居民的影响较小。

11.3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1、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三门县滨海新城E02-1606地块,地处滨海新城核心区域。目前该区块正处于开发当中,来往车辆主要为一些工程施工车辆。远期待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工业区块企业已基本入驻,来往车辆以小汽车以及货车为主,考虑到本项目所在区域三面临海(东、南、北),因此预计项目区域内车流量不大,其车辆行驶噪声不会对小区产生明显影响。

2、周边企业对本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三门县滨海新城E02-1606地块,距离该区块内最近的工业企业厂界有200m,根据《三门县滨海新城工业区总体规划》(2007-2020)可知,该区块内的工业规划均为1类或2类工业,主要引进一些高新产业为主,其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明显影响。

3、北侧规划医院对本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北侧紧邻三门县中心人民医院,医院可能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锅炉房,废水处理站以及医疗垃圾堆放点的设置产生的废气(恶臭)对本项目住户的影响。

考虑到目前该医院的项目尚未报批,因此本报告仅对医院的锅炉房,废水处理站以及医疗垃圾堆放点的设置提出建议,要求其尽可能的布置在医院的北侧(远离本项目),以降低对本项目的影响。

12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2.1施工期水影响分析

建议先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施工期的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以减轻施工期对周围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必须经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基础施工阶段产生大量泥浆水等,不得直接外排或者用船只外运,必须经钻渣沉淀池沉降固化后并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填筑对于机械与车辆冲洗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应尽量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小部分在项目区内进行清洗或修理的施工机械、车辆所产生的含油废水不得随意排放,要建排水沟和2m3左右的小型隔油池,经处理达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这样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由于施工时间短,影响是局部、暂时的,在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及加强管理,将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12.2施工期大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1、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针对施工期扬尘的问题,本项目工程在施工期必须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①在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并做到坚固美观,以减少扬尘扩散,围挡、围护对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当风速为2.5m/s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40%

②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由表7-8可以得出,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较大,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减低28%~75%,大大减少了其对环境的影响。当施工场地洒水频率为4-5/天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

③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附近居民区和城中心区,必须经过村庄等敏感点时需减速慢行。为尽量减缓项目运输车辆对附近交通的影响,项目需合理安排建材、土石方等的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同时尽量避免大批量集中运输。

④使用商品混凝土,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⑤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⑥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⑦施工期间,对于施工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植被绿化;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根据抑尘剂性能,定期喷洒抑尘剂。

总之,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施工机械尾气影响分析

由于大部分的施工机械都是以柴油为燃料,因此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机械尾气,但是由于露天操作,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污染物扩散较快,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12.3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项目建设期间的噪声必定会影响到附近的环境,希施工单位能引起注意,尽量避免使用一些高噪声设备。晚上严禁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以免影响周围的声环境质量,若是工程需要必须在晚上施工,要上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进行公告。建议业主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方法措施,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增强环境意识,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将对外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对不同施工阶段,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具体的控制措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台州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作业时间。

3)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

4)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的设置应尽量远离敏感点,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6)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7)除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必须连续作业外,晚上严禁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以免影响周围的声环境质量,若是工程需要必须在晚上施工,要按规定提前上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进行公告。

12.4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种施工渣土等。

施工人员年产生生活垃圾33t/a。生活垃圾尽可能分类堆放,在施工区域内定时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切不可自行随意乱堆乱倒,以免造成污染。

施工清场的杂草等,应及时清运。表层土需集中堆存,用作绿化用土;暂时不用的土堆可用草袋、塑料薄膜覆盖,不适于本地土地利用的表土可供附近填筑低洼地,或用作其它用土。

本项目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7.33m3,填筑总量11.51m3;弃方0.54m3,全部为钻渣泥浆,沉降固化后采用封闭车辆运往指定地点填筑。

对于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竹木等要进行分类回收,售予废物收购站处理,对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填筑另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包装袋、包装箱、碎木块等,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余可以纳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脏、乱、差现象。

13公众参与

根据收回的个人调查表统计:被调查者中72%的人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很了解,28%的人了解程度为一般78%被调查者通过新闻了解到本项目,22%的人只是听说过本项目90%的人觉得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非常有利,10%的人表示不清楚;94%的人对当地目前的环境状况表示满意6%的人表示一般;88%的人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表示满意12%的人表示一般;64%的人认为该项目对工作和生活会带有便利,36%的人认为影响不大;74%的人认为本项目在此建设是合理的26%的人认为还可以;94%的人对项目的建设、实施表示可以接受6%的人表示无所谓;被调查者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分别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和其他,其比例分别为:26%36%24%28%16%0%

根据收回的单位调查表统计:被调查单位中100%的单位对项目的建设、实施表示可以接受100%的单位认为工程建设有利于其发展100%的单位觉得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100%的单位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100%的单位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表示满意100%的单位对当地目前的环境状况表示满意100%的单位认为该项目对其会带有便利;被调查者单位的主要环境问题分别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和其他,其比例分别为:10%20%30%25%30%0%

从此次调查来看,被调查对象普遍对本项目的实施持支持态度,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项目所在区域公众具有一定的环境意识,能较好的认识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参与调查公众普遍对施工期噪声和固废等污染问题较为关心,项目建设中应多注意。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切实实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尽量减少不利影响,以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14评价结论

14.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结论

三门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147-201149对项目选址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结果可见表5-2。从监测结果来看,除了PM10指标单项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能满足功能区划的二类区标准要求,总体评价项目选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三类,不能满足二类功能区的要求。分析其超标原因,是由于项目周边正在施工的扬尘所致。

2、水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2010三门善岙蒋站位监测的常规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地表水DO、指标现状为类,NH3-N指标为劣类,总体评价该水体现状属于劣类水体,不能满足类水体功能要求;根据2010年三门海游港海水水质的常规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附近海域无机氮及活性磷酸盐现状均为劣四类,总体评价海游港海水水质现状为劣四类,不能满足功能区划三类海水水质的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项目拟建地场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在43.858.0dB之间,夜间噪声值在33.838.6dB之间,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功能区要求,总体评价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14.2工程分析结论

1、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施工废水等。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5t/d,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4.25kg/dBOD51.70kg/d;施工废水包括钻孔产生的泥浆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一般可高达数千毫克升)、混凝土保养时排放的废水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

营运期: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游泳池废水,住宅居民等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4339t/a,游泳池废水排放量为4320t/a,废水总排放量为148659t/aCODCr产生量为72.645t/a,氨氮产生量为3.608t/a

2、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扬尘有风力扬尘和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主要是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的耗油而产生的废气。

营运期:营运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燃气废气、厨房油烟和垃圾收集点散发的异味气体。

汽车尾气——包括地面住宅停车位与高层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汽车尾气总产生量:CO13.564t/aHC1.710t/aNOx1.583t/a;汽车尾气总排放量:CO2.713t/aHC0.343t/aNOx0.472t/a

燃气废气——包括住宅及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废气,SO2排放量为67.531kg/aNOx排放量为197.555kg/a烟尘排放量为32.372kg/a

厨房油烟——包括住宅及托儿所厨房油烟,产生油烟废气2.2628t/a,以达标排放计,排放油烟0.88528t/a

垃圾收集点散发的异味气体——垃圾收集点(分类活动垃圾箱)在垃圾的收集、转运过程中,由于部分易腐败的有机垃圾分解而散发的异味。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有挖土机械、打桩机械、混凝土搅拌机、切割机等,多为点声源在83-105dB之间;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瞬时声压级可高达100dB以上。

营运期:主要是特定的机械设备(水泵、地下车库风机、变配电设施、幼儿园油烟净化器空调室外机等)噪声、交通噪声及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等,噪声值在60-95dB

4、固废

施工期: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种施工渣土等。生活垃圾为33t/a

营运期:营运固废产生量为754.06t/a,为生活垃圾

14.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期: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方面。施工期影响是局部、暂时的,在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且加强管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泥浆水必须经钻渣沉淀池沉降后并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填筑冲洗废水经隔油池等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将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营运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游泳池废水,水质相对简单,总废水量为148659t/a,近期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由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纳污水体海游港,海域潮涌大,污染物易扩散、输移,不会对纳污海域产生明显影响。远期本项目产生的住宅居民等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再纳入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游泳池废水可直接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废水经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中的B标准后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只要采取相应的抑尘等防治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燃气废气、厨房油烟和垃圾收集点散发的异味气体。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地下车库机械排风系统收集后通过排风竖井至建筑顶部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项目地面停车位相对较少且分散分布,汽车尾气无组织集中排放量较少,再加上室外空气扩散较快,故本项目地面停车位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住宅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处理后与燃气废气经防倒流风道至建筑顶部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环评要求幼儿园厨房油烟排放口至少向东平移13m,使排放口距离最近的1#楼的距离不小于30m,则本项目幼儿园油烟排放符合“台环保[2007]214号文件”要求。

垃圾收集点使用密闭式垃圾箱,做好定期清运工作,保持垃圾收集点清洁卫生,日产日清;尽量加大垃圾收集点与住宅楼之间的距离,避免正对着住宅阳台和窗户,则垃圾收集点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夜间的高噪声作业极易对当地声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若是工程需要必须在晚上施工,要经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进行公告。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增强环境意识,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将对外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营运期:根据预测计算,通过合理布置和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要在施工区域内定时定点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切不可自行随意乱堆乱倒,各种施工渣土要充分利用,及时清运。

营运期:项目生活垃圾应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和处理,本项目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收集点,尽量回收垃圾中可利用的废物,不则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位于三门县滨海新城E02-1606地块,地处滨海新城核心区域。目前该区块正处于开发当中,来往车辆主要为一些工程施工车辆。远期待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工业区块企业已基本入驻,来往车辆以小汽车以及货车为主,考虑到本项目所在区域仅为西侧与外界相通,因此预计项目区域内车流量不大,其车辆行驶噪声不会对小区产生明显影响。

6、水土流失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5511.4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5314.4t。工程施工期间是本工程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时期,各建设区域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为钻渣沉淀池、建筑物区,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应对以上部分进行综合防治,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避免发生大的水土流失危害。

7、景观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该区域远期的景观是协调的。根据《台州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分析生态环境适宜性,项目生态满意度从总体上说达到了中等偏上水平。

14.4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一、废水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泥浆水需经钻渣沉淀池沉降固化后并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填筑,不得直接外排或者用船只外运;建排水沟和2m3左右的小型隔油池,将机械与车辆冲洗含油废水隔油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

2、运营期

每幢建筑物设立相应的标准式化粪池,近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标准式化粪池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经由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纳污水体海游港;远期住宅居民等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再纳入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游泳池废水可直接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建议游泳池废水可考虑收集用于绿化,不外排,以减少小区用水量;项目建设方应规划设计在阳台上设置排污管道,用于接纳洗衣等生活污水,避免排入雨水管道;小区要采用材质良好的污水管道,平时要做好污水管道的疏通工作,阴井盖要尽量密封,防止发生阻塞污水四溢、臭气扰民。

二、废气防治措施

1、施工期

①施工扬尘:项目应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进行施工扬尘的防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依法申报;施工标志牌的规格和内容;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设置;土方工程防尘措施;建筑材料的防尘管理措施;建筑垃圾的防尘管理措施;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工地道路防尘措施;施工工地道路积尘清洁措施;施工工地内部裸地防尘措施;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100cm2)或防尘布;混凝土的防尘措施;物料、渣土、垃圾等纵向输送作业的防尘措施;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工地周围环境的保洁等。

建筑装饰室内废气:采用环保的建筑装饰设计方法,并配以绿色材料和绿色施工。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在室内外装修完毕后,各房间的门窗要打开,保持一个月以上。建议请有相关项目环境检测能力的技术部门检测室内环境质量和放射性辐射水平。

2、运营期

厨房油烟燃气废气:设置专用的油烟通道(防倒流风道),以使住宅、幼儿园厨房产生的油烟及燃气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防倒流风道至建筑顶部高空排放。本项目幼儿园厨房油烟排放口设置在建筑物的西侧,排放口置于屋顶,本环评要求幼儿园厨房油烟排放口至少向东平移13m,使排放口距离最近的1#楼的距离不小于30m

幼儿园厨房油烟采用国家环保产业协会认证通过的企业生产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风机应选用低噪音油烟净化器专用风机,油烟净化器一年至少要保证4次清洗。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为保护地下停车库内有一个良好的空气环境,要求每小时通风次数不小于6次。本项目地下车库废气经地下车库机械排风系统收集后通过排风竖井至建筑顶部排放,排放高度在30m以上。在设计地下车库排风系统时,要充分考虑汽车尾气的收集效率,要使车库出入口保持一定的负压,再在车库出入口安装风幕设备,尽可能将废气收集排放,减少汽车尾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对送排风机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地下车库排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应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上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口”。

垃圾收集点恶臭:使用密闭垃圾箱进行垃圾收集,且做好定期清运工作,日产日清。建议尽量加大其与住宅楼之间的距离,并避免正对着住宅阳台和窗户

三、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

生活垃圾:尽可能分类堆放,在施工区域内定时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施工渣土:施工清场的杂草等,应及时清运。表层土可集中堆存,用作绿化用土;弃土全部为钻渣泥浆,沉降固化后采用封闭车辆运往指定地点填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竹木等要进行分类回收,售予废物收购站处理,对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外运,另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包装袋、包装箱、碎木块等,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余可以纳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

2、运营期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并根据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有害进行分类收集,逐步实行生活垃圾治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搞好综合利用。保持垃圾收集点的环境卫生,做到防蚊蝇滋生、防日晒雨淋。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应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四、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及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如静压桩工艺等),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尽量往西面布设,尽量远离敏感点,减轻噪声对其的影响,将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场内高噪声机械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如设置木制隔声板或采用半地下施工等;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的设置应尽量远离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若是工程需要必须在晚上施工,要按规定提前上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进行公告;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增强环境意识,要分时段、分不同施工设备进行合理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2、运营期

机械设备:

选购水泵、风机、配电等设备时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的产品;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消声和减振设施,如在风机的底部加减振垫,在设备的四周开设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沟槽,里面填充松软物质,用来隔离振动的传递;水泵管路系统设置软接头和弹性减震吊支架,水泵出水管止回阀采用静音式止回阀,风机送回风管装消声器;尽量减少设备房的门窗面积,安装隔声门,机房运转时尽量关闭门窗。设备房内设置吸声体,吸声体需根据噪声的特性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如变配电房的吸声材料宜采用吸收低频作用强的吸音材料,尤其是针对500 Hz频率的吸音材料;合理布置设备机房的位置,应避开住宅楼的正下方为宜,与边界和相邻住宅的位置尽量远。将开闭所设于地下室、地上箱式变设于独立的隔声建筑内;幼儿园油烟净化器和引风机设置在厨房内,厨房须作密封处理。

交通噪声:

在地下车库进出口坡道两侧设置档声墙,安装联体隔声顶棚(隔声量20dB以上),坡道采用防噪声改性沥青地面或配置橡胶减噪板;进出口附近加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小区交通管理:对交通道路进行行车方向指示,小区进口设禁鸣标志,车辆进入小区后,禁止鸣喇叭,禁止大型车辆进入小区;控制车辆进出车库的行驶速度,控制车辆出入车库的时间,尽量减少车辆在凌晨或深夜出入车库。同时在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利用绿化控制噪声:在小区围墙内靠路一侧建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并依地势对小区内部进行合理的绿化布局,既起到了吸声、降噪的作用,又能阻挡扬尘,美化环境;建议临滨纬五路、滨经七路的住宅及幼儿园的对外窗户全部采用双层玻璃,除起到隔声降噪作用外,还具有保温节能功效;加强幼儿园路段的交通管理,保证幼儿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靠路侧的住宅销售时,需向购房者说明交通噪声情况,并在售房合同中注明。

人群活动社会噪声:人群活动社会噪声主要来自小区物业经营用房及商铺的商业活动、会所的休闲活动、幼儿园学生的室外活动等幼儿园夜间不运行;物业经营用房及会所在夜间10点前停业;商铺朝小区内一侧不开设门窗、并种植树木形成绿化,加强管理,夜间10点前商铺停止营业。

14.5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4339t/a游泳池废水排放量为4320t/a、总计148659t/a。本项目近期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由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纳污水体海游港,CODCr达标排放量为14.866t/a,氨氮达标排放量为2.230t/a;远期本项目产生的住宅居民等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再纳入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游泳池废水可直接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CODCr入管排放量为59.464t/a氨氮入管排放量为3.608t/a,废水经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中的B标准后排放,CODCr排放外环境量为8.920t/a,氨氮排放外环境量为1.189t/a

本项目为住宅小区的建设,入住者主要为三门县区域内人口其特点主要是居民从另一区域迁移到此处居住聚集,因此,排放的污染物量相对于整个区域而言大体是平衡的,故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上能够做到区域平衡。

另外,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

14.6公众参与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建设的问卷调查和两次公示,结果显示:被调查对象普遍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无单位表示反对该项目的建设,并且对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有一定的了解。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机构提交的意见。

14.7选址合理性结论

本项目位于三门县滨海新城E02-1606地块,为国有出让住宅、商业用地。本项目地处滨海新城核心区域东侧为横港;南侧为滨纬五路;西侧为滨经七路,隔路为在建住宅区及规划小学用地;北面为待建的三门县中心人民医院用地,地理位置优越。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同意本项目在此处建设(编号[2011]4号)。本项目位于滨海新城工业区西部居住片区,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三门县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三门县滨海新城工业区总体规划。根据《三门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报批稿)》,本项目位于“滨海新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1-31022C01)”,属重点准入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门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做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同时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后,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总体而言,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14.8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促进周围区域的建设发展,在当地集聚人气,完善城市功能,有利于三门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本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与国家产业政策相违背。

2、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三门县滨海新城E02-1606地块,位于滨海新城工业区的西部居住片区,《三门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滨海新城组团内。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选址位于“滨海新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1-31022C01)”,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为三类,不能满足二类大气功能区要求,超标项为PM10,超标原因为受附近施工扬尘影响,待附近单位施工完毕后,其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二类功能区划的要求;附近河道水质为劣类,不能满足类水环境能区要求,考虑到项目产生的废水均为生活污水,且近期将生活污水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放,远期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整个区域来说,其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有利于当地水体水质的改善。

3、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作为三门县档次较高的住宅小区,在设计时起点较高,在建设、运行过程中落实相应的雨污、清污分流工作,做好三废治理工作,使外排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同时采取措施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做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对环境的保护,项目配套的设备无论水泵、风机等,均属先进水平,运行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配套环保设施齐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达标排放原则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经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营运期各种废气通过收集,经相应处理后达标排放;所有固废均无害化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后,各种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5、总量控制原则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废水总排放量为148659t/a,项目近期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由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纳污水体海游港,CODCr达标排放量为14.866t/a,氨氮达标排放量为2.230t/a;远期本项目产生的住宅居民等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再纳入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游泳池废水可直接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CODCr入管排放量为59.464t/a氨氮入管排放量为3.608t/a,废水经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中的B标准后排放,CODCr排放外环境量为8.920t/a,氨氮排放外环境量为1.189t/a。根据《关于

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

6、保持环境质量原则

从大气影响预测结果来看,项目建成后对所在地大气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能恢复到二类大气功能区质量要求(现状由于受施工扬尘影响导致PM10单项超标);项目纳污海域水质已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主要超标因子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和氨氮,不会对纳污海域的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的恶化。

7、公众参与

通过问卷调查和公示,结果显示:普遍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无单位表示反对该项目建设;公示期间,未接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馈相关意见。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

14.9总结论

综上所述,只要在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布局合理;设备选用先进,并采取各项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该项目的实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基本上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50ed045be1e650e52ea9917.html

《2、空气环境质量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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