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资 收 入 证 明
备注:1、用工形式:行政事业单位填正式或非正式工,企业单位填长期或短期合同工。
2、 公章应加盖行政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备注:用工形式:行政事业单位填正式或非正式工;企业单位填长期或短期合同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4cd49a0b0717fd5360cdc30.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