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城市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2017-10-14 23:28: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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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城市总体规划

前言
  汉中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地建市,相应城市范围扩大,城市在市域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产也发生了变化。省委、省政府对汉中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十分重视?1996年时任陕西省省长程安东在汉中考察时就明确提出汉中市要建设百公里条带型串珠式城镇群的发展思路。1997年程省长在听取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汇报时,提出建设陕西明星城市和大城市的规划构想,汉中市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了《汉中市总体规划框架方案》,并于19973月正式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规划组于327日下现场踏勘、收集资料,5月外出调研。在此基础上,规划组针对汉中市总体规划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探索,提出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14个专题研究报告。725日汉中市邀请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陕西省内的著名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对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规划组编制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712月由汉中市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有建设部、重庆建大和省内部分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依据审定的《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规划组于1998年初完成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9984月由陕西省建设厅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共同主持,由中国规划院、重庆建大、西安建大、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评审并获得通过。
  规划组在进行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和深化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汉中市建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经省规划院技术委员会进行了技术审查。
  在评审会之后,又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200210月根据20003月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对规划成果再次修改、完善形成最后成果。
  从资料收集到各阶段方案意见交换以及规划成果完成,整个规划工作受到汉中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市建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原汉中地区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4、汉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国务院国函(199611号《关于汉中撤地设市的通知》
  第2条指导思想
  1、坚持两个根本转变,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促进汉中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
  2、以大区域观点,分析汉中在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确汉中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职能。
  3、贯彻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城市规模,节约用地,重视环境保护。
  4、树立生态城市的观点,加强城市绿化,突出陕南地方特色。
  5、贯彻弹性规划原则,立足于可操作性,着眼于超前性。
  第3条规划目标
  1、城市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发达的公用事业,为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加大城市建设步伐提供条件。
  2、城市具有合理的布局结构,适宜的用地安排,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城市具有优美的田园风光,良好的生态系统,为市民提供优越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4、历史文化名城得到妥善保护,创造整洁、美观、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
  5、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创建陕西省明星城市提供”“条件。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1-2005
  中期2006-2010
  远期2011-2015
  第5条规划范围
  1、规划区范围:东至南郑山口子-铺镇东界-河东店一线,北至石门水库水磨坪,西以连城山-褒河-龙岗寺-南湖-红寺坝水库西为界;南至红寺坝水库南-汉山-圣水寺一线,包括城区8个办事处及16个镇(乡)全部或部分辖区。天台山一哑姑山风景区以飞地形式纳入规划区范围进行控制。规划区总面积457平方公里。
  2、规划用地范围:中心区含老城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大河坎和褒河车站,其用地范围包括8个办事处及10个村,规划用地面积62平方公里,2000年底人口316819人;褒城区含褒城和河东店两片,其用地包括2个城区及5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6.5平方公里,人口30035人;铺镇区包括城区及联丰等5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5平方公里,人口21678人;周家坪区用地包括周家坪城区及周家坪等7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4.5平方公里,人口32425人;圣水区包括南华等5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4平方公里,人口12918人。城市规划用地总面积82平方公里,人口413875人。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6条预测全市总人口2005年为382万人,2010395万人,2015405万人。
  第7条全市城市化水平2005年为35%2010年为40-43%2015年为50-55%.8条城镇发展战略:以108国道沿线为城镇发展主轴,210316国道和319省道、阳安铁路沿线为次轴,有重点地发展中心城镇。规划期内,汉中发展为大城市,城固、勉县(定军山)发展为中等城市,略阳、洋县(洋州)、西乡发展为小城市。形成以汉中为中心,城固、勉县(定军山)为副中心,其他建制市和沿江、沿路建制镇为骨干,带动其他建制镇和主要集镇有序发展、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
  第9条城镇空间布局:市域分为3大经济片区:东部片区包括城固、洋县、佛坪、西乡、镇巴五县(市、区),中心城市为城固;西部片区包括勉县、略阳、宁强三县(市、区),中心城市为定军山;中部片区包括汉台、南郑、留坝三县(区),中心城市为汉中。
  第10条重点发展5条城镇带:108国道沿线为一级轴带,形成百公里串珠式城镇群;勉县-略阳-(甘肃康县)、(宝鸡)-留坝-汉中-周家坪-(四川南江)、城固-西乡-(安康)、西乡-镇巴-(四川万县)为二级轴带。
  汉台区与南郑县合并为市区,周家坪为市区南部副中心;褒城与河东店合为褒城区,组成市区北部的副中心。
  第11条职能结构:功能在区域,明星在市区,有污染的工业布置在市区以外城镇。汉江经济带上和中部区城镇工业职能具有综合性;西部区城镇具有采矿、化工、冶金等工业职能;东部城镇以轻工业为主;南北山区城镇以林、特产品加工为主。汉中、勉县(定军山)、城固、略阳、龙亭、堰口、留侯(庙台子)、温泉等旅游职能比较突出;汉中、勉县(定军山)、城固、略阳、西乡、阳平关、大安、河东店、胥水、巴山具有突出的交通职能。
  第12条规模结构:人口规模,到规划期末,汉中市中心市区人口为61万,其中非农业人口52万,步入大城市行列;城固、定军山发展为中等城市;略阳、洋州、西乡为小城市。
  第13条用地规模:平坝地区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0-90平方米,丘陵地区为75-85平方米,山区为80平方米以下。
  第14条城镇网络:以108国道为基柱,几条主要公路和铁路线为支柱,形成枝状为主的布局。以汉中为辐射全市的主中心,城固、定军山为副中心,略阳、洋州、西乡及各县县城为支撑点,一般建制镇和主要集镇为联系广大农村的纽带,共同构成布局合理,职能结构完整,规模等级结构健全的城镇体系网络。
  第15条发展时序:2005年前,建议城固、定军山(勉县)建市(区),2005-2010年建议略阳建市,2010-2015年建议洋州(洋县)、西乡建市。
  第16条战略安排:汉中市为陕西省重点发展城市;镇巴、留坝、佛坪、新集、文川、柳林、新街、龙亭、沙河坎、阳平关为陕西省重点发展建制镇;城固、定军山(勉县)、略阳为汉中市重点发展市(区);龙江、宗营、武乡、梁山、阳春、老道寺、长林、上元观、老庄、崔家山、谢村、马畅、胥水、堰口、大安、横现河、郭镇、留侯、陈家坝、渔渡为汉中市重点发展建制镇;洋州、西乡为汉中市积极发展城市;宁强为汉中市促进发展城市(规划期后建市);汉中市积极发展和促进发展城镇分别为50个和75个。
  第三章城市经济发展
  第17条发展战略
  1、充分利用国家投资重点向中西部转移的新形势,抓住机遇,招商引资,吸引人才;2、充分利用地缘优势,抢占区域经贸交流中心的制高点;3、充分利用军工、机械工业优越,找到军工和民用、国家和地方工业最佳结合点;4、加强国有经济的资产重组,调动私营经济活力,发展复式经济结构;5、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完善并利用市场体系,强化外向型经济。
  第18条产业结构调整:巩固第一产业基础地位,以建设城郊型和创汇型农业为导向,形成专业化生产基地;第二产业向技术型、外向型工业升级,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向无污染和少污染方向良性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加强交通运输和商业服务业,发展旅游业。
  第四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19条汉中市城市性质为:陕、甘、川经济交往的纽带,陕西西南部中心城市,以发展商贸、旅游、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生态良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20条城市各组团主要职能
  1、中心区承担着城市商贸、旅游、服务、金融、文教、行政、办公、居住等综合职能,为城市核心区;2、褒城区是以文教、商贸、居住为主,服务于石门风景旅游的市区北部副中心;3、周家坪区是区级行政、文化中心,主要以发展商业服务业、居住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承担市区南部副中心职能;4、铺镇区是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电子工业为主,商贸业发达的中心市区东部组团;5、圣水区是以发展耗水量大的工业为主的城市东南组团。
  第21条城市人口规模:200545.71万,201051.6万,201561万,其中:中心区46万(老城区36万,鑫源2.5万,褒河车站1.5万,大河坎6万),褒城区4.5万;铺镇3.5万;周家坪5万;圣水区2万。
  第22条城市用地规模:2005年城市建设总用地3988.48公顷,人均87.25平方米;201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4705.68公顷,人均91.14平方米;2015城市建设总用地5740.31公顷,人均94.1平方米。
  第五章城市用地及布局结构形态
  第23条中心市区用地分为三类,即适宜建设用地;改造后可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分布在汉江河道等地段,占总用地的14%.24条老城区南北两片、大河坎桥头、鑫源南部土地经济效益较高,属城市一等用地;老城区腹地、大河坎和鑫源周围地区,属二等用地;老城区和开发区之间属三等用地;零星分布在三等用地之间暂不能建设的地块为四等用地;汉江河道为不可使用地块。
  第25条城市建设用地主要选择在老城区南部地段,其次是大河坎和鑫源以及周家坪,褒城、河东店、圣水、铺镇、褒河车站地区。近期以改造、提高现建成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为主,到2010年城市主要发展江南大河坎和鑫源,以完善中心区用地结构。城市远景用地发展方向应为向南、向东发展。
  第26条布局原则
  1、充分考虑城市做为区域经济的载体作用,使规划布局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2、从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合理布置城市各项建设用地。
  3、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条件,融现代化城市于自然环境之中,为市民创造生活舒适,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4、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节约用地,紧凑布局。
  5、挖掘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汉中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
  第27条布局结构形态
  1、老城区、大河坎、鑫源、褒河车站组成市中心区,与褒城区、铺镇区、周家坪区、圣水区四个外围组团共同构成城市中心市区。形成一城五区的城市结构形态。
  2、城市中心区具有汉中独特形象的风车形态,体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动态和生态城市特点。
  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28条城市中心区功能结构由九个功能区、一条主轴线、一个中心、两个分中心、六个社区中心组成。
  第29条九个功能区:商贸金融区,位于中心广场和北大街步行商业街区域及中央大道中段部分;行政办公区,位于民主街附近;科研文教区,位于老城区东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以西汉三遗址所在地段为主;汉江生态景观区,位于汉江两岸;鑫源区;大河坎综合区;褒河车站仓储区;居住区,位于城市不同地段。
  第30条一条主轴线:宝汉路-汉中路-汉桂路形成一条贯通全城的南北天汉大道。与人民路、北大街、梁山路组成独具特色的双路双轴主轴线。
  第31条两个城市分中心:大河坎综合区中心和鑫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中
  心。
  第32条六个社区中心:分别位于城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及大河坎东、西部。
  第33条中心区居住用地:集中开发六个居住区,每个居住区约2平方公里,形成规范的新型居住社区,逐步改造现有居住区。提高环境质量。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242公顷。
  第34条中心区行政办公用地:布置在民主街、中山街地段,大河坎布置少量办公区。用地面积46公顷。
  第35条中心区商贸金融用地:以中心广场商贸区、人民路商业街和两个分中心为主,同时在各社区中心及城市主要街道也相应布置,设10处批发市场,用地面积276公顷。
  第36条中心区文化娱乐用地:结合城市商业中心,分中心,社区中心及滨江路布置,用地总面积18.4公顷。
  第37条中心区体育用地:在老城区东北处设大型体育场,大河坎东北部新增设体育场用地。用地面积46公顷。
  第38条医疗卫生用地:除保留现有医院用地外,新设市级医院2所,区级医院3所,休疗养院一所,并设急救中心及专科医院等。总用地面积46公顷。
  第39条中心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依托汉中师院集中布置,规划用地面积112.24公顷。
  第40条中心区工业用地:鑫源布置食品、农副产品加工业及其他一类工业,城区内现有三类工业应改造、转产,玛钢厂、滨江水泥厂、石灰氮厂、造纸厂、收获机械厂、面粉厂、第二木材公司、饲料公司、汉运司、气象站等有污染工业及建设环境发生变化的单位搬出城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552公顷。
  第41条中心区仓储用地:集中布置于褒河车站,汉中火车站北部布置少量三级转运仓库用地。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布置在褒河车站北部较远地带。用地面积96.6公顷。
  第42条褒城区建设用地主要向南发展。河东店以工业、商贸、服务为主,河西(褒城)以文教、居住为主。居住用地130.5公顷;公共设施用地75.6公顷,教育科研设计用地15.75公顷;工业用地90公顷;公共绿地36公顷。
  第43条铺镇区用地发展向北为主,适当向南发展。南部以商贸为主,北部为行政、文教中心,工业用地分东北、西南两片布置。铺镇区居住用地面积112公顷,公共设施用地58公顷,工业用地60公顷,公共绿地面积40公顷。
  第44条周家坪区发展用地在南环路以北,形成行政办公、科教、工业和居住四个功能区。周家坪居住用地面积144公顷,公共设施用地72.9公顷,工业用地45公顷,公共绿地面积45公顷。
  第45条圣水区用地向北发展,南部和西部为工业和仓储用地,东部以商业、行政、居住为主。成本居住用地面积59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0公顷;工业用地面积50公顷,公共绿地面积16公顷。
  第七章城市风貌特色与环境艺术风格
  第46条以汉宝路汉中路汉桂路为贯穿城市南北的中央大道,布置了9个开敞空间,形成串珠式序列型城市空间景观。与人民路、北大街、梁山路组成双路双轴主轴线。
  第47条以汉江为天然水景,依水就势,通过滨江道路、建筑和滨江公园、广场的建设,构成水、绿化、建筑融为一体的汉江景观带。
  第48条保护和利用西汉三遗址,建设汉台东门外汉文化步行商业街,形成汉文化特色区。东大街为明清民居保护区。
  第49条重点建设中心区向外延伸的8条景观大道,统一规划好铁路、公路两侧民居、农田、水体,处理好城市出入口的景观,体现陕南城市风貌特色。
  加强城市环境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为南水北调打好基础。
  第50条保证望江楼汉江城西南楔形绿地汉江景观视线走廊的畅通,建设城北生态农业景观带
  第51条城区建筑除视线走廊历史文化风貌协调区古城墙沿线的特殊要求外,高度不限,色彩以明快为宜,造型轻、巧、美,特别是滨江建筑,应尽量避免板式高层。建筑一律后退红线,主干道两侧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5米。建筑物之间应留出开敞空间。
  第八章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第52条汉中城市交通发展目标是:服务于城乡现代化建设,布局合理,功能明确,建设具有较高水平,适应现代化管理,快速、便捷、多层次、多方式、协调发展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第53条阳安铁路建成复线,建设完善勉西、阳平关编组站;提高汉中站级别,扩大汉中车站规模,将褒河车站建成汉中市的货运站场和仓储站场。
  条54条市域内建设东西贯通、南北相接的三大通道一个环形公路。东西通道为:勉略、汉宁、汉白公路,南北通道为川陕、西万、宝汉和周城公路。中部沿汉江两侧形成宁强南郑城固洋县和勉县褒城文川洋县的南北环线。
  第55条中心区与外围组团以快速公路相联,预留108汽车专用线规划用地。
  高速公路(GZ40西汉高速,走线位置)。
  第56条规划搬迁现汉中西关机场,增加新航线。新机场用地选在褒河以西长林镇附近。

57条对汉江河道予以整治,增加通航里程,提高航道等级。
  第58条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快速干道,主干道、次干道三级,构成方格网形式。
  第59条城市道路骨架由内、中、外三条环线,中央大道和四条直通线组成。中央大道是宝汉汉中南大街汉江汉桂梁山路,同时拓宽打通北街口广场至梁山路与中央大道构成双路双轴的汉中城市主轴特色。内环线由天汉朝阳南环明珠路围成。直通线为兴汉、东西大街、滨江大道、汉南路。
  第60条干道间距为500-1200米,次干道间距为400-600米。城市快速干道红线宽度为50-60米,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0-50米,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0-40米。
  第61条城市快速干道横断面采用四块板形式,主干道横断面以三块板为主,次干道横断面以一块板为主。
  第62条城市道路总长183.38公里,干道网密度4.22公里/平方公里,道路广场用地684.77公顷,道路面积密度15.7%,人均道路广场面积14.89平方米。
  第63条中心区四个方向设10个城市出入口。互通式立交九个(含高架桥一座)。城区设公共停车场11处,用地面积21.6公顷;城市广场10处,用地面积12.77公顷,大、中、小加油站6处,用地面积3.35公顷。
  第64条在大河坎新设城市客运中心,原汉中汽车站升为二级站,总用地面积3.51公顷。迁至阳安铁路以北建设。
  第65条合理布置交通线路,使市区、市郊、远郊线紧密衔接。新增公交线路11条,市中心区公交线路网密度3.7公里/平方公里,城市边缘公交线路网密度为2.5公里/平方公里,公交线路的非直线性系数为1.2.66条公交停靠站以港湾式为主,站位长度不小于两个车位。市区停靠站站距800-1000米,郊区为1200-1800米。公交车首末站场6处,用地指标为1000-1400平方米/处。
  第67条褒城区应完善河东店片与褒城片的城区道路系统。108国道改由城南过褒河。道路广场用地50.52公顷,人均11.2平方米。
  第68条铺镇区以字型干道为骨架。108国道改由城区南端通过,道路广场用地73.9公顷,人均18.5平方米。
  第69条周家坪区过境路改由城区南端通过并作为南湖红寺坝景区的景观道路,道路广场用地71.2公顷,人均15.8平方米。
  第70条圣水区以南、北两条主干道为骨架,完善区内道路系统,新设汽车站和停车场,城市道路广场用地33.5公顷,人均16.8平方米。
  第九章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第71条保留原有西郊水源,日取水55000立方米;扩建东郊水源,日取水60000立方米;开辟位于濂水河西侧的第三水源,日取水60000立方米。保留现有自备水源,日取水40000立方米,褒河水库作为城市远期水源。褒河车站、褒城、中心区使用褒河水库的供水。
  第72条综合用水指标2000年取400/人。日,2015年取450/人。日,总用水量近期为118700立方米/日,远期200400立方米/日。
  第73条给水系统规划的原则是着眼远期,分期实施。生产、生活、消防采用统一的给水系统。
  第74条城市给水以环网为主,辅以枝网,增大干网密度。老城区与鑫源联网供水。远期市区江南、江北联网供水。提高用水保证率。
  第75条城市水源选取地下水。取水点20米范围内为第一地带(戒严地带),带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牲畜收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排放污水和通过渗水渠道;取水点200米范围内为第二地带(限制地带),带内不得使用污水灌溉农田和施用积累性的剧毒或降解缓慢的农药,不准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和污水渠道,不得从事破坏土层的活动。
  第76条按城市用水量80%计算排水量,2000年为95000立方米/日,2015年为180300立方米/日。
  第77条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原雨污合流暗渠(管)、排洪渠作为雨水管渠,新设污水管。采用正交式雨水系统。
  第78条汉江北岸污水厂规模为100000立方米/日,占地12公顷,南岸污水厂规模为50000立方米/日,占地4公顷。褒河车站片区可建二级生化处理污水厂,规模6000立方米/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自建污水处理厂,规模50000立方米/日。
  第79条雨水暴雨计算公式选用:
  433×(11.04LgP
  q= (升/秒。公顷)
  (4+t0.51580条褒城区近、远期用水量分别为10013立方米/日和18000立方米/日,以分区分散供水为主。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就近排入沟渠,在褒河下游设污水厂,规模为15000立方米/日,占地1.5公顷。
  第81条铺镇区近、远期用水量分别为5714立方米/日和14000立方米/日,水源选在城西北处,水厂规模14000立方米/日。给水管网以环状为主。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远期污水量11000立方米/日,城东南设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1000立方米/日,占地1.2公顷。
  第82条周家坪区近、远期用水量分别为10360立方米/日和18000立方米/日。水源选在王家山和阳春桥地下水,新建二水厂,供水能力10000立方米/日,采用环状网为主辅以枝网供水。排水采用雨污合流制,污水量为14400立方米/日,污水厂选在冯家山附近,规模为15000立方米/日,占地1.5公顷。
  第83条圣水区近、远期用水量分别为8042立方米/日和12000立方米/日,水源选在汉江一级阶地城区西侧。近期完善813厂水厂设施,保证全区用水。远期排水量为7200立方米/日。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在镇区东北设污水处理厂,规模为7000立方米/日,占地0.9公顷。
  第十章城市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第84条中心区2005年综合负荷密度指标取4000千瓦/平方公里,总负荷为9.6万千瓦,年用电量为6亿千瓦时;2015年综合负荷密度指标取1万千瓦/平方公里,总负荷为44万千瓦,年用电为20亿千瓦时。
  第85条高压配电等级为110千伏。以武乡变电站为中心辐射式组网。原有环网或联络线开环运行,单回网、单环网逐步向双环网发展。
  第86条汉中35千伏变电站升压改造为110千伏室内变,电源为引自武乡变的双回330千伏线。
  第87条新建南郊110千伏室内变,占地0.3公顷;现飞机场西侧预留110千伏室内变电站1处,占地0.3公顷。
  第88条中心区10千伏中压配网的目标网为地下电缆环网。外围35千伏以上线路采用架空形式,设置高压走廊,宽度110千伏为30米,35千伏为15米。电力线路布置在道路西或南侧。
  第89条中心区近、远期市话主线普及率分别取20-30%40-50%,主线用户分别达5.8-8.7万户和18.4-23.0万户,市话交换机总容量分别达到7-10万门和23-26万门。
  第90条市话目标网为多局制汇接网,设本地网汇接局1处,数字汇接局1处,数字端局4处,新建汉中市邮区中心局1处,占地4.6公顷,结合火车站改建,设邮件接发站1处。
  第91条中心区近、远期移动电话用户为5万户和20万户。
  第92条对外通信系统以过境国家干线光缆为主要电路,辅以微波线路。近、远期长途业务电话分别达到5400线和15000线。
  第93条市内通信网及对外网向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方向发展。普及光缆电路,局间中继全部采用光缆。
  第94条通信线路设置于道路东侧或北侧,并逐步向地下过渡,干线采用埋地管道。
  第95条中心区要配套建设邮电支局、邮电所、电话亭、报刊零售亭等设施、新建建筑物和道路均应预留电信线路管道或通道。
  第96条恢复汉中市无线广播电台,开辟中波广播和调频立体声广播系统;近期建成广播电视塔及广播电视中心,占地2公顷。
  第97条加强无线电空域及频率资源管理。严格限制独立铁塔天线。严格控制大功率无线电发信设备。
  第98条褒城区近、远期用电负荷为7800千瓦和22000千瓦。红河220千伏变电站是主要电源变电站。中心配网为10千伏级,分河东、河西两片相对独立的配电区。配网结构为环网、点式网结合。高压线走廊控制220千伏为40米,110千伏为30米,35千伏为15米。电力线布置于城市道路西侧或南侧。
  近、远期市话装机普及率取17%33%,交换机总容量达到5000门和15000门。河东店模块局扩建并升为数字端局,河西新建模块局,占地0.3公顷。市话配线区以交接配线为主,主干线为地埋管道,次干线、分支线架空。电信管线布置于城市道路东侧或北侧。
  第99条铺镇区近、远期用电负荷为7100千瓦和24000千瓦。镇区西新建110千伏变电站,容量为2×31500千伏安。中压网采用环网结构,以架空和电缆方式敷设。电力线设于城市道路西侧或南侧。110千伏专用走廊宽度为30米。
  近、远期市话装机普及率取22%33%,交换机总容量达到5000门和15000门。将铺镇模块局升为数字端局,异地新建,占地0.4公顷。镇区东侧预留邮电所用地300平方米。市话局配线区以交接配线为主,主干线为地埋管道,次干线、分支线架空,电信管线布置于城市道路东或北侧。
  第100条周家坪区近、远期用电负荷分别为8800千瓦和21000千瓦。现35千瓦变电站升压扩建为110千伏变,主变总容量达到2×15000-2×20000千伏安。中压网采用环网结构,以架空线和电缆结合方式敷设。35千伏架空线设置专用走廊,宽度为15米。电力线路敷设在道路西侧或北侧。
  近、远期市话装机普及率取27%33%,交换机总容量达到8000门和15000门。市话局配线以交接配线为主。主干线为地埋管道,次干线、分支线架空。电信线沿城市道路东侧或南侧布置。
  第101条圣水区近、远期用电负荷为15000千瓦和21000千瓦。现圣水110千伏变远期与热电厂联网。中压网采用环网、点式网结合的结构,以架空线和电缆结合方式敷设。电力线布置于城市道路东侧或南侧,110千伏架空线专用走廊宽度为30米。
  近、远期市话装机普及率取15%33%,交换机总容量达到2000门和7000门。现第五邮电支局升为数字端局。市话局配线区以交接配线为主,主干线为地埋管道,次干线、分支线架空,管线布置于城市道路西侧或北侧。
  第102条四个外围组团都要配套设置电话亭、报刊零售点等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点。新建道路,建筑预留电信线路管道或通道。
  第十一章城市燃气供热工程规划
  第103条气源:近期采用液化石油气的瓶装供应,远期将液化石油气气化混气后以管道进行供应,混合气的低热值为45兆焦/标立方米。
  第104条耗热定额:近期取为12公斤液化石油气/户。月,远期取为2303兆焦/人。年(55万大卡/人。年)。
  第105条城市近期总用气量为7465.7/年,远期29061.2/年。
  第106条近期将现状分散设立的储罐进行集中,设立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其储量为1500立方米,站址设于原612库处。在老城区和鑫源片设八个供应站,大河坎设两个,褒河车站和其他组团各设一个,共计十五个供应站,各站供应户数控制在5000-7000户。
  远期将近期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进行扩建,容量为6000立方米,中心区的老城区设四处气化混气站,大河坎设两处,各组团则继续扩大供应站的规模及数量,管道供气管网采用中压和箱式调压装置进行供气,管网的敷设采用环状布置为主。
  第107条供热范围:以建筑密度较高的中心区为主,各组团暂不考虑。
  第108条热指标的确定:民用建筑物平面热指标为58/平方米;工业厂房为151/平方米,热化率取低值。
  第109条热负荷:老城区和鑫源片近期为3340/时,远期为9420/时;大河坎近期为7218/时,远期为2180/时。
  第110条近期以小型联片供热站作为热源,每个点供热半径控制在300米以内,各站供热面积控制在6-10万平方米,在老城区设七处联片供热站,大河坎设两处联片供热站。远期以集中锅炉作为热源。
  第111条热媒及参数:生产、生活热负荷热媒采用一次蒸气,采暖热负荷热媒采用热水,近期采用95/75℃低温热水,远期采用110/70℃高温水,换热后以低温水供用户。
  第112条管网敷设:采用枝状管网敷设,热水采用双管闭式系统,蒸汽管网采用双管开式系统,蒸汽管网采用不通行地沟。热水管道视地质情况采用直埋或不通行地沟敷设。
  第十二章城市防洪工程规划
  第113条防护对象:主要是中心市区、汉江、褒河、冷水河、濂水河及排洪沟渠。
  第114条设防标准:汉江为一百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11170立方米/秒;褒河、濂水河及冷水河为五十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分别为3700立方米/秒、2190立方米/秒及2140立方米/秒;老城区排洪沟渠为三十年一遇洪水。
  第115条完善、加固汉江南北大堤,其北堤总长10.2公里,南堤总长10.85公里,控制河宽550-750米,采取堤、路、绿化一体工程。
  第116条三条河治理:依据地形,优化河势,充分利用现有防洪工程,按设防标准沿河道两侧或一侧设永久性堤墙。出口段支堤应与同部位汉江堤坝标高一致。濂水河整治长度2.1公里,堤距150-160米;冷水河整治长度3.8公里,堤距160-180米;褒河出口段长0.5公里。各河汇入汉江出口段,堤线应逐渐拓宽,状似喇叭形,以利出流顺畅。
  第117条排洪渠应优化渠线,按设计标准全断面砌护,确保安全运行。东干排洪渠改线至桥闸下游入汉江。在西排洪渠出口设闸门,以防汉江倒灌。
  第118条做好河道疏竣清障工程,充分发挥有效断面泄洪,统筹安排防洪工程措施。采取三维立体化,逐步提高雨、汛情预测,增强城市综合防洪能力。
  第119条利用汉江在小流量期间关闸蓄水,形成短时调节湖面,创造水上游乐条件。桥闸式蓄水工程的相关技术问题有待专题研究。
  第120条褒河褒城区段按重现期五十年一遇洪水设防,流量为3700立方米/秒。截、排洪沟按重现期二十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分别为:夏家沟排洪渠21.0立方米/秒;清水沟排洪渠8.70立方米/秒;污水沟排洪渠11.5立方米/秒;一号遂洞截洪沟2.9立方米/秒;二号隧洞截洪沟2.5立方米/秒。
  第121条截排洪沟渠利用地形条件,优化渠线,就近排入褒河或褒惠农灌渠。
  第122条圣水区防护对象主要是梁渠河及山洪截排工程。梁渠河及截排洪渠均为重现期二十年一遇洪水设防。完善疏通梁渠河泄洪河道、交叉构筑物不能阻水。沿山坡坡脚新设截洪渠,分区域将山洪就近排入冷惠渠或梁渠河。
  第十三章城市环卫设施规划
  第123条预测2015年中心区高峰垃圾日产量达81.04吨,工业企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达5.81万吨/年。
  第124条中心区垃圾分类收集。垃圾转运站向大型化、密闭化、装箱运输发展。
  第125条建立南郑邹家湾和望江乡高温垃圾埋放场,特殊行业(如医院)产生的垃圾需直接送垃圾处理场焚烧处理。
  第126条中心区公厕逐步向水厕发展并提高等级,设置标准根据街道性质,人口密度布置。逐步开放单位内部厕所。
  第127条垃圾箱(站)按不超过70米服务半径设置,废物箱在商业街间距不超过50米,生活性干道间距不超过80米。
  第128条设中、小型两种垃圾转运站。工业仓储区5-8平方公里设一座。日转运能力80-100/座,生活区1.5-2平方公里设一座小型转运站,日转运能力50/座。
  第129条南郑邹家湾和望江乡分别设置垃圾处理场,日处理量为一期300-400吨;二期800吨。
  第130条洒水车供水器间隔1公里设一处。在城市主要干道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站。
  第131条垃圾清运车辆近期60辆,远期90辆。环卫车辆停车面积按200平方米/辆标准设置。
  第132条环卫工人休息点1-1.5人设置1处。
  第十四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133条指导思想:区域分析、统一规划;整体保护,突出重点;立足长远,分期实施;以保为主,合理利用。
  第134条保护特点:点、线、面结合,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结合,历史文化遗址保护与自然风景名胜保护结合,在保护文物古迹的同时重视新文化设施建设。
  第135条保护南宋汉中城“”形城廊平面。原城门口及现存两段城墙残垣处树立标志;保持古城南北、东西传统轴线及路网格局;保护东门桥、东关正街、南大街三片传统民居。
  第136条对西汉三遗址天汉楼(古汉台)、东湖(饮马池)、拜将坛扩大保护面积并划定保护范围,对周围环境进行整治,体现文化历史风韵。
  第137条恢复、建设净明寺院落原有布局及特色建筑。恢复汉南书院西院,保护院内古建筑、古树,对新建筑要进行重新装修以与古建筑协调。恢复河南会馆原来格局和重要设施,修复原有建筑。在扩大莲花池公园用地的基础上,设立标志,记载原瑞王府布局位置、建筑等。
  第138条保护好东关明清一条街的建筑风貌,沿街建筑应分段加以保护。
  第139条修复明珠桥桥栏,恢复桥亭,在虎头桥原桥址处建碑、建亭。
  第140条对城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造册登记、保护,结合自然地貌、水系,增加绿地面积,创造以水为纽带,与市郊风景区、田园风光相辉映的自然环境特色。
  第141条保护好四个风景区,开发旅游景点。天台寺、宝峰寺周围不许建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打通两山联系道路;石门风景区以综合开发利用为目标,重建部分褒斜古道,复制部分摩崖石刻,完善道路、停车等服务设施。南湖-红寺坝风景区要加强环境管理,防止水体污染,保护山、林、水面。开发道子岭风景旅游。
  第142条加强对市域内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龙岗寺、圣水寺、张良庙、武候墓、武候祠、张骞墓、蔡伦墓的建筑环境要严格保护,特别是圣水寺的汉桂、武侯墓、祠的古柏、古松等树木要挂牌、造册,
  第十五章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第143条遵循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发挥绿地的生态改良作用,以植物造景为主,形成山、水、园、林、路、城相融,绿色环境氛围、渗透、分割、楔入的良好格局。

144条建设五点、四带、三河、两环、一盆的生态保育系统。五点即:天台山-哑姑山风景区、石门风景区、南湖、红寺坝风景区、梁山风景区、道子岭风景区:四带即:汉中至石门公路、汉中至天台山公路、汉中至南湖公路和阳安铁路两侧,单侧不少于40-80米的四条绿带:三河即:汉江、濂水河、冷水河两岸的绿地:两环即:沿褒河、褒城-武乡-十八里铺公路两侧、沿文川河及盆沿内侧城外围两条风景林带。一盆即:汉中盆地周围丘陵、山体绿化和大片的陕南农业植物面积。
  第145条重点建设汉江两岸造景绿地,形成城市的输氧通风走廊和景观走廊合一的生态景观带。
  利用汉江双桥头开辟绿化广场,增加开敞空间,美化桥头环境。
  第146条建设西北、东北、西南三个大型绿楔,西北、东北布置富观赏价值的生态农业区。
  第147条建设城市综合性公园3个,绿地率不低于55%;风景游憩林13处,绿地率不低于95%;滨江开放绿地4段,绿地率不低于70%;小游园9处,绿地率50-65%;花园林荫路1段,绿地率不少于75%(道路红线外部分);文物古迹园林4处,绿地率不少于70%;专项公园4个,绿地率不低于85%;绿化广场5个,绿地率不少于50%;防护绿地率高于95%.外环线两侧各100-200米绿化带,铁路北做为基本农田保护,组团联接线、快速干道两侧绿化带不小于40米。
  第1482015年中心区绿地面积991公顷,人均21.54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579公顷,人均12.59平方米。
  第十六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第1492015年中心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分别达到2961.4万吨和3619.5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物日均浓度达0.167毫克/立方米、0.278毫克/立方米、0.834毫克/立方米,工业固体及生活垃圾排放量分别达5.81万吨和21.11万吨。
  第150条近期重点解决污染大户的污染问题,对玛钢厂、石灰氮厂、原汉中市造纸厂、江南造纸厂等限期搬迁或转产。远期全面开展环境建设,综合治理。
  第151条居住区二氧化硫及总悬浮颗粒日均浓度不超过0.080.02毫克/立方米(标),商住混合区二氧化硫及总悬浮颗粒日均浓度不超过0.060.20毫克/立方米(标),工业区上述两指标不超过0.100.30毫克/立方米(标)。其它指标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第152条城市区域噪声声值控制为:居住区昼/夜不超过50/45dB,商住混合区不超过60/50 dB,交通干线两侧不超过70/55 dB.153条地表水水质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154条综合治理的主要措施是:控制新污染源,改变能源结构,推行清洁生产。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加强工业污水的控制与治理,实行雨污分流,合理规划居住区,加强商业、娱乐、和交通、施工等噪声的管理。
  第十七章城市旅游规划
  第155条指导思想
  1、走旅游产业化之路,将其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2、建立市区与市域及周边地区的网络关系;
  3、将旅游业作为由人、资源、设施、信息四要素组成的系统工程,协调发展;坚持先保护后开发的原则。
  第156条发展目标是:2015年,国际游客2万人次/年,国内游客200万人次/年。
  第157条规划将市域划分为6大旅游区。
  1、以中心区为核心的综合性旅游区;
  2、以三国历史文化为特色的勉县(定军山)旅游区;
  3、以汉江历史文化为特色的城固旅游区;
  4、以纸文化和珍稀动物观赏、研究为特色的洋州(洋县)
  旅游区;
  5、以秦岭古栈道及风景名胜观赏、研究为特色的留坝旅游区;
  6、以珍稀动物、森林公园观赏、保护、研究为特色的佛坪旅游区。
  第158条规划旅游线路:以西安-佛坪-洋州-汉中-西乡-镇巴-重庆和五丈塬-褒斜道-汉中-勉县-成都为2条与市域外联系的南北主线;汉江两岸沿线为东西主线。市域内东线旅游以汉江文化、珍稀动植物保护观览、科考为主;西线以三国文化、自然风光游为主;南线则以自然风光为主;汉中城区旅游具有综合性。
  第159条市区旅游以两日游活动为时空半径,重点开发石门栈道及水库风光、兴元湖、滨江公园,南湖-红寺坝、天台山-哑姑山及西汉三遗址。
  第160条近期重点开发中心旅游区和勉县旅游区,在中心区建立全市旅游信息管理中心。远期重点开发留坝旅游区及其它外围景点,逐渐形成旅游网络系统。
  第十八章城市抗震规划
  第161条汉中市属地震基本烈度6度区,是陕西省重点设防城市。
  第162条坚持预作准备,减小损失以防为主抗、防、避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加强工程抗震。
  第163条建设控制标准:建筑密度30-35%;人口密度8000-10000/平方公里;公共绿地不小于5-7平方米/人;房屋间距不小于1.5倍两侧建筑物平均高度。
  第164条市区分为有利地段、不利地段、危险地段三类抗震分区。有利地段包括铁路线以北和铁路线以南的北环西路到前进路及汉白路以北地区;不利地段包括汉江一级阶地中部、前缘及汉江高漫滩地带;危险地段为汉江低漫滩地。
  第165条新建工程严格按地震基本烈度设防,旧城区建筑逐步进行抗震加固。城市供水、供电、医疗、消防、粮食、交通、电讯七大生命线工程提高一级设防标准。
  第十九章城市人防规划
  第166条汉中市为国家级三类人防设防城市。
  第167条规划指导思想是: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协调发展,提高城市战时防空抗毁能力。
  第168条规划原则是:把人防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立足战略,量力而行;平战结合,注重实效。
  第169条人防重点防护目标有:党政军机关,防空总指挥中枢,生命线系统工程,人口密集区,易燃易爆区等地段。
  第170条加固、修复原有人防工程,加强维护管理,综合利用,结合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人防工程。
  第171条临战人员疏散的原则是先要害科研单位,后一般单位;先人后物;先弱后强;合理布局集散点位置。
  第二十章城市消防规划
  第172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提高市民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
  第173条全市设置8个消防站,服务半径为1500米,范围约7平方公里。保证消防车辆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
  第174条消防站建筑应按城市基本抗震烈度提高1度设防。利用高层建筑设了望设施。合理规划、改建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道通畅。
  第175条市政道路设置消火栓,间距为120米,居住区内消火栓半径不超过150米。保障供水水源,完善消防给水管道。
  第176条建立全市消防指挥中心,配备先进的有线、无线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指挥系统。
  第二十二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191条中心区重点建设汉江两岸,包括桥头广场、沿江商业街、中央大道商业用地和沿江绿化工程。结合新体育场建设开发新居住区。江北西南片、江南大河坎和经济开发区南区各建设一个高档居住社区。完善大河坎、鑫源经济开发区北区、褒河车站基础设施,发展公共设施用地。鑫源经济开发区北区发展一处高科技一类工业用地。
  建设城东陕西理工学院发展大河坎科研用地,建设城东北楔形绿地、莲花池公园、饮马池公园。
  第192条褒城区东、西两片各发展一处工业用地,东片发展商贸、体育设施用地。
  第193条铺镇区建设北部商贸、文教中心,在108国道西段北侧发展部分工业用地。
  第194条周家坪区建成2个居住小区、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和城西3000平方米的专业市场,建设2000平方米的绿化广场和城东综合公园,在城西发展10公顷工业用地。
  第195条圣水区新建3600平方米的综合市场、8公顷的居住区、1500平方米停车场,在圣水寺的对面冷惠渠北形成3600平方米的防护绿地。
  第196条基础设施是近期建设的重点。
  第二十三章实施规划的措施建议
  第197条深化改革,实现两个根本转变。
  第198条抓住机遇,发挥地方优势,变盆地意识为中心意识,抢占区域经济、贸易中心的制高点。
  第199条树立生态城市观念,增强环境意识,使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第200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要着力改善对外交通状况。
  第201条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资金。
  第202条充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队伍,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组织和技术保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4b95284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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