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创建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11 08:36: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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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廉政文化示范机关”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积极构建官德建设新载体,按照碑林区2012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围绕弘扬“勤政廉政,为民服务”廉政文化理念,着眼官德建设和“创新在碑林”主题年活动,努力营造“崇廉尚德”的浓厚氛围,全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区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风尚,用传统的先进文化和优秀的廉政文化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大力倡导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宽仁厚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思想理念,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抓手,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载体,在全区党政机关营造“崇廉尚德”的廉政文化氛围,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党政机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分批命名区级“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力争在2年内,90%以上的单位达到区级廉政文化示范机关标准。同时,区级机关作为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机关点”,要不断深化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省级示范点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都能用先进文化的甘露滋补身心,净化灵魂,激浊扬清,扶正劫邪,使廉政思想逐步成为机关干部的一种信仰和追求,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使廉政文化成为机关主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廉洁自律的工作氛围。

三、基本原则

开展“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要本着“突出主题,统筹谋划,特色鲜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创建廉政文化示范机关与深化文明机关创建相结合;二是把创建廉政文化示范机关与党员干部“官德建设”及学习教育管理相结合;三是把创建廉政文化示范机关与挖掘整合我区历史文化资源相结合;四是把创建廉政文化示范机关与机关整体建设相结合。通过“四个结合”,使廉政文化建设深入人心,在全区机关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从而达到以廉政文化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的目的。

(一)坚持以人为本、崇文尚德的原则。以提升机关干部文化需求、丰富精神生活、陶冶道德情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贴近日常学习、贴近工作实际、贴近为民服务,力求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循序渐进中全面丰富和提升广大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廉政文化素养。

(二)坚持广泛吸纳、文化驱动的原则。创建活动要树立打造文化品牌、富有时代气息、具有碑林特色、符合自身实际的要求,坚持廉政文化与民族文化相统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交融、道德塑造与党性修养相结合。

(三)坚持立足基础、寓教于乐的原则。注重从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能力、夯实履职尽责基础入手,积极开展符合单位特点、适应干部要求、便于广泛参与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廉政文化活动。

(四)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原则。创建活动必须站在时代高度,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核心城区为己任,用文化塑造廉政品牌、提升亲民魅力、增强服务软实力,为打造廉洁高效机关注入文化活力。

(五)坚持注重创新、彰显特色的原则。既要注重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弘扬与引领,还要注重公平正义、诚信守法、廉洁从政等富有时代特征的新道德、新理念;既要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还要注重廉政文化内涵的丰富创新;既要注重优秀历史文化精华和传统道德精神的挖掘,还要注重优秀廉政文化成果的借鉴吸纳。

(六)坚持廉洁从政、富有成效的原则。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建设,始终要把着眼大局,服务发展,促进和谐及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党政机关放到首位,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官德建设和“创新在碑林”主题年活动,树立廉政文化建设为党的政治建设服务的观念,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挥积极作用,为“五宜”城区建设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四、创建标准

创建“廉政文化示范机关”,要着眼以文养廉、以文促廉、以文保廉,挖掘区域文化资源,注重丰富文化内涵、彰显文化特色、打造廉政文化品牌,按照“六有”标准来促进、来建设。

(一)有组织领导。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员领导干部在创建活动中表率作用强,其他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推进有力。

(二)有计划安排。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廉政教育、官德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规划, 将“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作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的重要载体,做到计划科学、安排周密、内容详实、措施得力。

(三)有制度保障。注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日常学习制度、主题宣传教育制度、专题讲座制度、领导授课制度、总结报告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保证工作,以制度提高发展。

(四)有特色载体。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要经常化、特色化。组织读书活动、演讲比赛、征文活动、格言征集、学(演)唱廉政歌曲、编演廉政文化节目、发送廉政短信、编印先进典型案例书册、举办廉政书画展、廉政事迹报告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文化宣传月”、利用电子屏播放廉政名人格言警句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注重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信息。做到方案完善、组织到位、特色明显、资料齐全。

(五)有氛围营造。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党务、政务公开栏;在办公区域、走廊悬挂古今名人廉政格言警句和有关修身养德方面的书画作品;设置廉政教育内容的学习园地或宣传展板;党风廉政建设、官德建设和作风纪律的相关制度上墙等。在街道或社区建设新二十四孝等官德建设文化墙。做到人人熟知创建活动,事事体现文化特色,处处彰显廉政文化。

(六)有显著成效。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建设要和官德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相结合,与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相结合,建设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阵地。做到廉政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落实,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提升,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增强,信访投诉和违纪违法案件明显减少。

五、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自201210月开始至20149月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1)宣传动员阶段201210月下旬)

在全区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各街道、各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成立组织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的创建方案,并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到每位机关干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11—20132月)

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观看反腐倡廉影片和廉政话剧;组织开展“创新在碑林,清风伴我行”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廉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参观碑林区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创建原则和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具有碑林特色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通过不同的载体和活动,体现百花齐放的廉政文化氛围。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报导工作;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督促所属各党支部根据创建活动的标准抓好落实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区文化局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和保障;各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党委(党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部门的创建活动。

()申报验收阶段20133月)

区纪委于20133月命名第一批区级“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创建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逐一对照,认为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填写碑林区“廉政文化示范机关”申报表并附申报材料。领导小组对上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审,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提交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对通过评审的单位,区纪委、监察局统一进行命名、授牌,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加分项目。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34-20149月)

各街道、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定期组织形式各样的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和内容,提升活动水平,丰富活动内涵,不断深化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建设,并形成长效机制。区纪委、监察局将根据创建活动的需要,适时召开创建活动推进会,并分批对达标单位进行授牌,到2014年底,使全区90%以上的单位达到区级“廉政文化示范机关”标准。

六、工作要求

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不仅是塑造党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需要,更是适应新形势、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机关管理创新的需要。各街道、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实效,确保“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工作目标和措施,并将其纳入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带头倡导、实践和传播廉政文化,精心组织安排,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街道、各部门要制定适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丰富活动载体,营造廉洁从政的机关氛围,使廉政思想逐步成为机关干部的一种信仰和追求,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总结经验,拓展创新。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新内容、新方法,使廉政文化建设更具科学性。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创建活动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一:碑林区创建“廉政文化示范机关”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二:碑林区创建“廉政文化示范机关”申报表

附件三:碑林区机关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布置建议方案

2012102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402ba7ba300a6c30c229f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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