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领用制度(暂行)
1. 目的:为保障工人身体健康和安全文明生产,规范福利劳保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此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公司一线生产员工、机修工、电工和清洁工等。
3. 正文:具体规定
3.1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3.2领用方法:
3.2.1以班组为单位领取,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助理审批。
3.2.2班长每周到库管处领用劳保用品,由班长发放到每位工人。
3.2.3新进员工劳保用品的领用,库管凭《员工派遣单》发放。
3.2.4新进员工当天领用布手套、纱布口罩、安全帽,3天后领用工作服和防尘口罩。
3.2.5线手套和防护眼镜领取由领用人提出、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助理审批。
3.2.6滤棉领取由库管根据实际需用量控制发放数量。
3.3工作服发放间隔时间:夏天工作服2套/3年,冬天工作服2套/4年。
3.4劳保用品的返还:
3.4.1安全帽:发放到每位生产一线工人,离职时交由库管处,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4.2工作服、防尘口罩、劳保鞋:
A:在公司工作时间≥6个月,费用由公司承担。
B:3个月≤在公司工作时间<6个月,员工个人承担一半的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C:在公司工作时间<3个月离职时,员工承担全部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4、劳保用品节约奖励:工人节余的劳保用品可以以现金形式返还员工。
4、其他:
本制度从2014年1月1日 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24f0136b8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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