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文件
西校〔2015〕621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已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
2015年12月31日
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成果的管理,提高学校科学研究的质量和影响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质量导向,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与成果的分类和认定。
第三条 人文社会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包括科研项目、论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应用类成果、获奖成果、创作成果等六类。
第四条 所有项目必须以“西南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成果必须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论文类成果若为通讯作者,必须是末位排名者;若是学生在读期间和导师在国内共同发表的学术成果,排名学生之后的第一导师视为第一作者。
第二章 科研项目
第五条 项目分类
项目按来源分为国家项目、部委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厅局项目、横向项目(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学校项目七大类。
第六条 项目认定
项目按来源和经费额度分为T、A、B、C、D、E、F七个级别,除F级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须有立项单位资助的在校经费。
T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文化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建设);合同经费在80万元及以上的A级项目。
A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立项资助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艺术、军事单列学科);教育部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培育);在校经费10万元及以上且单独建帐的T级项目的一级子课题;合同经费在30万元及其以上的B级项目;年在校经费累计8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D级项目。
B级:教育部及中央其他部委立项资助的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年度重大、重点项目;合同经费在15万元及以上的C级项目、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及国家智库立项项目;年在校经费累计3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D级项目。
C级: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社科规划办、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重庆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庆市教委发布的项目;在校经费5万元及以上且单独建帐的T级项目一级子课题、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及国家智库立项项目;年在校经费累计1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D级项目。
D级:重庆市教委批准立项的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以及学校筹建的省级以上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在校经费5万元以下且单独建帐的T级项目一级子课题、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及国家智库立项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厅局级政府部门立项资助的规划项目;在校经费3万元及其以上且单独建帐的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
E级:在校经费3万元以下且单独建帐的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
F级:学校资助的各类项目(含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升级项目限升级一次。
第三章 论文类成果
第七条 论文分类
论文类成果分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译文、评论、综述等。所有论文不含书评(出版编辑系列除外)、访谈、会议综述、会议报道、学术动态等。
第八条 论文期刊源
论文类成果的期刊源,包括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及人文引文索引)、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ISSHP(社会科学与人文会议录索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等来源刊物。
第九条 成果认定
论文类成果按期刊源分为国内期刊论文和国外期刊论文。国内期刊论文分为T、A1、A2、B、C五个级别,国外期刊论文分为T、A1、A2、A3、B、C六个级别。
(一)国内期刊论文
T级: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A1级: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按照每个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各选1本的原则,在CSSCI来源期刊中遴选的专业类期刊(见下表)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详摘的学术论文。
A2级:在未列入T、A1级的CSSCI来源期刊、集刊(当年最新版)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不低于1500字);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的学术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的学术论文。
B级:在未列入T、A1、A2级的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当年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当年最新版)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国内全外文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C级:在其它公开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国外期刊论文
T级:发表在Science、Nature上的学术论文。
A1级:发表在SSCI一区期刊以及被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
A2级:发表在SSCI二区期刊的学术论文。
A3级:发表在SSCI三区、四区期刊的学术论文。
B级:发表在SSCI期刊未分区的学术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宣读并被ISSHP收录的学术论文。
C级:在国外其他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国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第四章 著作类成果
第十条 著作类成果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编撰、注释、教材、工具书、参考书、汇编等,以及公开发行的音像制品及其它形式的成果。
第十一条 著作分类
(一)专著类:独立或多人撰写的原创性学术著作;独立撰写的专题论文集。
(二)译著类:翻译的国外学术著作;编译的国外学术著作。
(三)古籍整理类:在版本、目录、点校、训诂、注释、补遗、翻译等方面有学术研究的著作。
(四)编撰类:编著;有一定的学术见解、较多采用他人成果的作品。
(五)教材类:有独立体系,面向专业发展的教学用书;支持相关专业教学的辅助用书。
(六)工具书类:有独立编撰体系,按一定体例编撰的专题类或综合类的词典、辞书、百科全书、图集、年表、年鉴等。
(七)汇编类:按学术专题或学术会议结集出版的学术文集;不同学术期刊,以增刊形式出版的文集;以编辑为主的,按某一专题或综合汇编的作品;其它正式出版的文集。
(八)音像类:音像制品;音像软件;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并被相关部门采用的学术资料片及教学片。
第十二条 成果认定
著作类成果依据成果出版单位、成果的社会影响力以及成果出版的特殊要求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成果;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和“中国出版政府奖”获奖单位(当年最新获奖单位),以及T级、A级、B级项目发布单位指定的项目成果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类成果(仅限指定项目成果);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著作类成果。
B级: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 和“中国出版政府奖”获奖单位(当年最新获奖单位)出版的译著类、编撰类、古籍整理类、工具书类成果以及其它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类成果。
C级: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 和“中国出版政府奖”获奖单位(当年最新获奖单位)出版的汇编类(含普及性读物)、教材类、音像类成果以及其它出版社出版的译著类、编撰类、古籍整理类、工具书类成果。
D级:其它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类成果。
第五章 应用类成果
第十三条 成果分类
应用类成果分为决策咨询类和科普推广类。
(一)决策咨询类: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专家建议、成果要报、国家标准、两会提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皮书等。
(二)科普推广类:科普读物、音像制品、人文社科数据库等。
第十四条 成果认定
应用类成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
A级: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采纳的成果;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意见性批示的成果。
B级:以中央各部委名义采用的成果;被中央各部委主要负责人作出意见性批示的成果;被《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领导批示的《教育成果要报》、《新华社内参》、中共中央办公厅《观点摘编》采用的成果;被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采纳的会议提案。
C级: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名义采用的成果;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协采纳的会议提案;公开发行的科学普及性读物、音像制品、人文社科数据库等。
D级:以厅局级党委和政府名义采用并推广的成果。
E级:以县级党委和政府名义采用并推广的成果。
第六章 获奖类成果
第十五条 成果分类
获奖类成果分为政府奖、民间奖和其他奖。
(一)政府奖
政府奖是指以各级政府名义颁发的优秀科研成果奖,包括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省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中央(国务院)其他部委名义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二)民间奖
民间奖是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年度统计报表”罗列的以社会力量设立的科研成果奖,如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升研究基金会、浦山世界经济学优秀论文奖、思勉原创奖、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其他奖
未列入上述奖项的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第十六条 成果认定
获奖类成果分为T、A、B、C、D五个级别。
T级: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A级:“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年度统计报表”中罗列的民间奖。
B级:以省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
C级:以中央其他部委、群团组织名义颁发的其它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未列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年度统计报表”罗列的民间奖;未列入学校相关文件明文认定的各省级及其以上学会颁发的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D级:未列入上述级别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获奖成果。
第七章 科研平台
第十七条 平台分类
科研平台按批准部门分为国家、中央部委、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四类。
第十八条 平台认定
科研平台分为T、A、B、C四个级别。
T级: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智库;高校新型智库;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
A级:中央各部委批准建立/共建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分中心(主协同单位);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教委批准建立的高校智库。
B级:重庆市批准建立的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校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平台;重庆市其他部门与学校共建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
C级:未列入上述级别的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平台。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音乐学、体育学、美术学及影视戏剧文学成果分类及认定办法另文发布。
第二十条 未尽事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议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学术委员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2463e891ed9ad51f11df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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