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知识产权声明”的著作权法解析与探讨
胡媛媛
【期刊名称】《青春岁月》
【年(卷),期】2016(000)011
【摘要】本文认为高校与毕业生签订的以限制毕业生对毕业论文使用权的声明不符著作权法对著作权合同以及一般版权声明的规定,属于无效声明。此外本文认为毕业论文不属于法人作品,一般职务作品或特殊职务作品,但可能构成导师与毕业生的合作作品。
【总页数】1页(445-445)
【关键词】著作权转让;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合作作品
【作者】胡媛媛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相关文献】
1.我国《著作权法》与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接轨 --《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研究 [J], 冯晓青; 杨利华
2.认真贯彻《著作权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五周年 [J], 陶世义
3.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对《著作权法》修改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络著作权保护司法解释的建议 [J], Michael Schlesinger
4.观点一:《著作权法》大修全面回应网络技术变革/观点二:我们的知识产权为什么不值钱?/观点三: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 [J],
5.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著作权法若干问题比较研究--兼论大陆著作权法的修改与海峡两岸著作权法的国际化及其完善 [J], 胡良荣
以上内容为文献基本信息,获取文献全文请下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080dfb90b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3a.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