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全文解读

发布时间:2016-04-03 19:02:44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安徽工业大学章程》解读

——专访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建设办公室

本报记者

  《安徽工业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经安徽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8 28日安徽省教育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核准,于201591日批复、生效。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核准<安徽工业大学章程>的批复》(皖教秘2015419号)要求,学校于2015917日向本校和社会发布了《章程》的正式文本。

为了使广大师生更好地了解《章程》制定的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记者日前专访了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建设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负责同志,对《章程》进行相关解读。

:请简要介绍一下《章程》的基本框架。

《章程》分为13章、90条,共10000余字,涵盖了序言、总则、举办者与学校、校党委校纪委、校行政、学术组织、民主管理、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工、学生、理事会校友会基金会、财务与资产、校训 校徽 校庆日、附则等内容。

《章程》在结构上,围绕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现代大学制度这条主线,从外部治理、内部治理两个方面,设计《章程》总体框架。外部治理,主要明晰学校与政府、社会的关系,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内部治理,按“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逻辑顺序构建内部治理结构,协调处理校党委与校行政、行政管理与学术治理、学校与院(部)、学校与教职工,学校与学生等五大关系,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为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奠定了制度基础。

:《章程》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启动制定的?

  答:学校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学校章程制定高度重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为目标,改革、创新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探索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有效途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20131月,校三届三次教代会的校长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定完善学校章程”。20141月在校第三次党代会报告中强调,“以学校章程的制定为契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我校作为安徽省大学章程建设试点高校之一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把章程建设作为学校凝练办学特色、总结办学经验、固化制度创新成果的过程,作为全校师生充分表达意愿、守望共同愿景追求价值认同的过程,作为推进综合改革、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的过程。

20133月,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各方面代表参加的章程建设咨询组,同时设立章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织推进章程建设的各项工作。20134月,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酝酿形成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面启动了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路线图、时间表,确立了“通过大学章程的建设,树立现代教育理念,逐步形成学校与政府、社会的新型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奠定良好基础”的工作目标。

:《章程》制定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章程》制定工作是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制定工作启动后,大体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从20131月至6月,印发相关学习资料、开设学校章程建设专题网站、组建章程建设基层工作组,主要进行学习宣传和调研,以吃透政策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借鉴先进经验,引导干部师生充分认识学校章程建设的重大意义。

第二阶段起草文本,从20137月至20146月,主要开展专题研讨、草拟章程大纲、分专题起草初稿、汇总文本,起草班子就制定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进行了多轮次的专题研讨、集体修改,并向章程建设咨询组成员征求意见、报送校党政领导审改。在校党委领导下,起草班子贯彻落实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教育部令第37号)、《国家教育体制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教改办[2014]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修订和充实章程草稿。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从201310月至20149月,主要是修改完善文本、广泛征询意见。通过反复论证,经数易其稿,形成了章程文本初稿,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校内外开展多种途径多层面征求意见工作。一是通过校工会、离退休管理处、校团委、校友工作处有组织地分别向校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征求意见。二是通过校园网公布《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三是章程起草班子认真研读收集到的意见,积极采纳,对照章程逐条修改,共修改70多处,形成《安徽工业大学章程》(草案)。

第四阶段审议审定,从201410月至20154月,主要是修改完善文本、进行审议审定。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 20141014日,校三届四次教代会执委会讨论通过;20141022日,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20141028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于201411月初向安徽省教育厅报送了《章程(送审稿)》。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的评议意见,起草班子对《章程(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对照论证修改,形成了《章程(修改案)》,并提交2015318日召开的校三届五次教代会讨论和征求意见,201558日再次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15415日报请安徽省教育厅核准。

问:《章程》制定工作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在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4条原则:

一是坚持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既使《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在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框架内明确学校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载明必须的事项,又切实体现学校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的特色,如学术委员会与教学指导等专门学术机构的关系、院(部)教授委员会与学术分委员会的关系等,努力使《章程》科学规范、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二是坚持传承创新的统一。既反映学校历史形成的办学风格和管理特色,凝练办学成果,传承办学传统、固化改革成果,又结合新时期的新实践,体现改革发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的战略目标和发展现实来进行制度设计,不求全责备、好高骛远,努力使章程体现安工大精神、安工大特色。

三是坚持当前长远的统一。结合学校现状及未来发展定位,既立足现实,符合校情实际,力求务实管用;又面向未来、着眼长远,以《章程》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切入点,从改革发展的实际要求出发,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进而推动学校整体的制度创新和改革深化,形成依法办学治校的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顶层设计与群众参与的统一。既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设计好依法治校的总纲;又以各种方式调动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听取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广大师生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以及教职工、学生的要求与意愿,使《章程》制定过程和《章程》本身成为汇聚众智、激发活力、促进和谐的载体。

问:《章程》反映了那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成效

答:《章程》将学校改革发展形成的制度成果和面向未来的应有制度,以学校“宪法”的形式确立下来,勾勒出学校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框架,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主要如下:

第一,处理好学校与外部关系。一是梳理学校与政府关系。依法依规明确和规范学校与政府的权力义务关系,细化学校办学自主权,使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更加明确、具体,促进学校更好地依法自主管理。二是明确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基于学校行业背景和产学研结合优势,《章程》专设一章,设立理事会、教育基金会和校友会,构建了学校与社会联系、社会参与办学制度性平台,加强学校与社会联系,促进社会参与办学。

第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一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校党委领导核心地位,梳理和完善了校党委与校行政各自承担的职责及相关议事规则。二是决策运行。确定党委委会、校长办公会为学校的决策权力机构,规定个机构的组成、职责和决策程序。同时,规定党政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直属机构、相关人员等应履行的职责,保证学校各项决策的贯彻执行。三是学术治理。强化学术权力,落实教授治学,构建以校学术委员会为最高学术组织的学术治理体系,明确学术组织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学术权力体系的地位在章程中得以确立。四是民主管理与监督。《章程》载明了教职工、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机构及相关职权;设立教授委员会,推进院(部)治理结构改革;设立校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明确教职工、学生对学校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民主管理权形成了包括校内监察部门的行政监督,教职工和学生的民主监督,以及通过校务公开、相关信息公开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三大自我监督机制。

第三,理清校内各权力主体关系。一是校党委与行政的关系。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规,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晰党委和行政之间职责、职权边界,分别规定党委的领导职责和校长的具体职权。二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协调好“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主体的行政权力与以教授治学为主体的学术权力关系,顶层设计学术委员会架构,确定和保障学术权力在学术事务的主导地位。三是学校与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的关系。规定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的职权、职责,逐步扩大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的主体作用,设立教授委员会,落实教授治学,规定了院(部)治理的制度框架四是学校与教职工、学生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明确规定教职工、学生享有的法定权利结合学校实际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管理权、荣誉权、复议权、申诉权等,切实维护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以教职工、学生为本。

问:《章程》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学校在章程建设工作中,始终注意结合学校现状及未来发展定位,凝练办学成果,传承办学传统,固化改革成果,体现办学特色,力求改革创新,使章程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指导学校未来发展。在内容和技术上体现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传承办学传统。《章程》充分吸收了学校办学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制度成果,专门开辟“序言”篇,梳理校史,将长期形成的校训、校风、办学传统、办学特色和发展愿景载入章程。

第二,固化改革成果。将长期形成的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和比较成熟的人才培养制度、两级管理体制、校友会组织等写入章程。在社会参与上,充分发挥学校行业背景和产学研结合优势,设立理事会、教育基金会和校友会等相应的组织,建立社会参与办学的制度平台。

第三,构建制度框架章程》围绕“依法治校、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依法依规明确和细化办学自主权,推进依法自主办学,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框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围绕“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载明内部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着力制度创新。章程顶层设计了学术委员会架构,彰显学术权力,强化学术治理;设立教授委员会制度,落实教授在中治学主体地位,发挥教授院(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院(部)治理结构改革;设立校发展咨询委员会制度,强化科学决策,推进依法治校。这些制度的设立,是学校办学治校制度上的突破,为学校未来发展、深化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

,采用准用性规范。为避免篇幅过长,或因部分程序性事项的变更而需要修订章程等问题,章程中对涉及机构的组成、成员产生的程序、议事规则等程序性事项,规定适用校内其他具体规章制度,或其他规章制度另行制定。

第六,采用兜底性条款,将目前无法预测或无法列明的情况包括在相关条款中,以提高章程的周延性、稳定性,为学校未来发展留下了制度空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013983ead51f01dc381f158.html

《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全文解读.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