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docx

发布时间:2020-07-10 10:06: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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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

团委和学生会作为学院联系学生的重要基层组织,需要一批具有高度自我约束力和责任感的学生干部。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在同学中的威信,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奖励先进,督促落后,特制定本条例。

一、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基本分为70分。根据各部的具体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作后考核总计分为:基本分+考核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考核分的日常记录和评分。

具体考核标准(个人日常考核项目)。

1、考勤

(1)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务必到齐,准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及常委必须向分团委书记请假并说明原因,事后请假或代请均以旷到处理。每次事假(公假不扣分)、病假扣1分/次(病假有相关证明的病假条者不扣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次;缺席扣3分/次。(注:缺席累计三次或因个人原因请假累计四次者无评优资格)。

(2)全勤者一学期加五分。

2、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必须提出申请以及活动计划,经主席团及分团委书记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应提交活动总结以及通讯稿,交至办公室存档。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的,该部门部长扣6分/次,副部长扣5分/次。

3、工作总结和计划

(2)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周全,按时上交者加2分/次

(3)稿件图片上交齐全,信息部门未按时上传扣2分/次

4、未及时传达落实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3分/次

6、作为学生干部应注意自己的形象,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并接受同学监督,维护团委学生会的名誉。凡是表现不良被老师或同学投诉者,在正是场合,因个人原因使学院及团委学生会声誉受到影响者,扣5分/次。

7、奖励及处罚

承办全校性的活动主办部门加5分,协办部门加2分;

团委学生会干部无故不参加学院或学校活动者扣2分/次;

各部门在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评比当中,如主观原因列为最后一名,分管主席团成员扣3分/次,各部门部长扣2分/次;

主席团成员应认真的对分管的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且定期向分团委书记汇报工作中的情况,如长期不汇报工作者扣2分/次。

二、 学生干部责任评分细则(学期末由分团委书记量化)

1、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

(1)团结班子,重大局,能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加3-8分

(2)在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为学院赢得荣誉,加3-8分

(3)对学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工作有突出表现,加3-8分

(4)个人所负责部门未完成任务,主席团负责人扣3分次

2、办公室(信息部并入办公室)

(1)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内部各项事务,学院活动通讯总结及时上交,表现突出加3-8分

(2)考勤 会议记录详实,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准确无误加3-8分

(3)通过学院xxxx查看学院活动总结,并做好校对工作,及时上传杏林网,对外宣传效果良好,加3-8分

(4)负责学生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发布,如幻灯片制作等,效果良好,加3-8分

3、学习部

(1)对院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组织有力,积极落实,产生良好效果,加3-8分

(2)开展或协助学院开展竞赛讲座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加3-8分

(3)展开有益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活动加3-8分

4、宣传部

(1)对院校组织的活动能及时制作展板,横幅等,按其整体整体效果规模内容版面插图和书法等加3-8分

(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加3-8分

(3)宣传效果良好产生一定影响,加3-8分

(4)积极主动的开展并组织其他学生参与对学院的宣传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加2-6分

5、文化部

(1)对校院组织的文娱活动,组织有序,安排得当,整体效果良好,取得突出成绩,加3-8分

(2)积极主动开展本部门工作,效果明显,反应良好,加3-8分

(3)对有文艺特长的学生进行培养和发掘有显著和成效,加3-8分

(4)结合学院特色,不断创新和筛选学院内的文艺演出节目,使之更能符合学院的特色,提高学院文艺水平,加2-6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ff4db1458cfa1c7aa00b52acfc789eb162d9e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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