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教育集团办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11-18 02:09: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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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教育集团办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各中小学、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办学,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将《磐安县教育集团办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磐安县教育局2020324磐安县教育集团办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5号)文件要求,结合《磐安县教育局关于集团化办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磐教201985号)文件精神和我县教育的实际情况,现就磐安县教育集团办学的组织人事管理、计划财务管理、招生学籍、教育教学管理、年度发展考核等工作,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打造浙中教育特色地,建设山区教育样板县”为指导,以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持续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为举措,有效提升全县基础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1年,通过聚合发展优势,增强办学实力,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射、示范和引领作用,逐步缩小基础教育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差距,形成资源共享、课程共研、师资共用的教育均衡发展新模式,基本实现教育集团全覆盖和城乡均衡发展。三、主要举措(一)组织人事管理1.班子队伍建设与管理1)组建集团领导班子,总校校长任教育集团校长,各分校区校长任集团副校长。各校区副校长由集团提名推荐,县教育局考察任命。有到分校交流经历的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2各集团核定2名中层职数做好集团相应的管理工作。集团中层正副职由集团提名推
荐,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教育集团任命。3)各校区中层职数及中层产生办法按原规定执行。2.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1)编制管理教育局按照现行标准核编到各校区,由教育集团统筹管理。2)岗位管理在各校区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数基础上,教育集团统筹管理职称评聘和岗位设置工作。3)流动管理探索以集团为单位的教师适岗调配制度,新进教师由集团调配到各校区。加大集团内干部和教师学习交流力度,根据学科需要实行结构补缺,试行中层干部轮岗制度,推行小学科专职教师走教模式,使各校区教师学科结构更加优化,师资力量更加均衡,逐步实现各校区优秀教师资源的共享,发挥教育集团内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①流动方式和期限集团内教师每次的流动时间原则上为3年,总校全职交流的教师不少于分校教职工数的20%(玉山台地初中教育集团在一年试行期间交流人数暂不作要求),交流的教师当中优秀教师(含中层)不低于50%每年六月采取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流动教师名单,并在集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②日常管理及待遇每个集团制订集团内中层干部、优秀教师流动办法。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奖励激励原则,健全流动教师绩效考评制度,科学合理核定人员薪酬。对集团成立后有两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在专业职称晋升、岗位设置、评优评先上予以优先考虑。周课时达4课时及以上(小学科达2课时及以上)的走教教师,流入学校应在绩效工资中予以体现。城区学校流动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乡镇优质学校流动到乡镇薄弱学校的教师必须全职到流入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从农村流入到城区学校的教师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同时,可自主选择在哪个校区申报职称评聘和岗位晋升。城区学校流动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享受农村教师相关津补贴,农村学校教师流动到城区学校的教师不再享受农村教师相关津补贴。城区学校流入到农村学校的教师,流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集团视工作需要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f817b41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aecaa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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