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发布时间:2021-03-03 03:43: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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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 在职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离职人员需身份证原件 商业贷款 一、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一)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二)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第一种情况,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注意:登记备案证明时间比较久远的,防止系统里查不到造成退资料的情况,最好是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

目前支持数据协查的贷款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

第二种情况,无法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或者购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且职工或配偶属于外地户籍的,使用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的也适用本条,首次提取须提供):

1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

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合同中没有写明,本人在合同相应位置写明。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

也可使用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或加盖开发商财务专用章的首付款收据。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三) 若申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的,则系统每年到时间会自动提取到本人公积金卡上,无须每年再提交任何资料,建议符合条件的都办理。申请条件:该贷款为我市相关银行发放的商业贷,具体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等10家银行,可以按照以下条件办理商业贷款按年约定提取签约。

申请办理要件: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

二、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提取 (一)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二)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购买我市二手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第一种情况,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

目前支持数据协查的贷款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

第二种情况,无法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或者购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且职工或配偶属于外地户籍的,使用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二手房的也适用本条,首次提取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

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合同中没有写明,本人在合同相应位置写明。

3)增值税发票或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注意:市外二手房的只能交增值税发票。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三)若申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的,则系统每年到时间会自动提取到本人公积金卡上,无须每年再提交任何资料,建议符合条件的都办理。申请条件:该贷款为我市相关银行发放的商业贷,具体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等10家银行,可以按照以下条件办理商业贷款按年约定提取签约。

申请办理要件: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

一次性付清的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 一、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二、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一)、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购房合同;

(二)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且职工或配偶属于外地户籍的,使用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二手房必须是房屋所有权证。

2、增值税发票。

(三)购买我市二手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

2.增值税发票或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1.身份证件原件。

2.农村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贷款的直接在网上进行操作,不用提交以上资料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eacb414d3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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