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门诊篇)

发布时间:2020-04-21 08:48: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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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门诊篇)发布日期:2013-8-28 阅读次数:次问: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答:首先,患者本人就医时在挂号处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挂号;如果是家属为行动不便患者代开药,请出示:代开药人身份证、患者本人身份证、社保卡、诊断证明、病历资料,挂号人员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为您挂号;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请您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问:持卡就医是否需要选定医院?答:实行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需选定,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问:如何查询卡内信息?答:参保人员可持卡在自助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自助查询。社保卡服务热线是“”,提供小时开通服务;另外通过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可进入社保卡服务网站界面进行查询。问:社保卡丢失如何办理?答:社保卡一定要保管好,如果您不慎将社保卡丢失或损坏,请及时挂失或更换。挂失可拨打小时热线电话“”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居民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进行正式挂失时,带上《居民身份证》,同时办理补新卡手续。在社保卡补办过程中,如果您病了,也不用着急。在补办新卡时,社保卡服务网点会为您开具一张《补(换)卡证明》,就医时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到工作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问:就医不带卡能报销吗?答: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工伤保险、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到工作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问:持社保卡就医后还需要门诊起付线吗?答: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后,门诊起付线标准和原来规定一样,即参保人员门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元,退休人员元,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就医时需要全额付费。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cf567a350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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