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配处方“四查十对”制度
1、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处方中所列药品,发现配伍禁忌或超量的处方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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