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发布时间:2015-04-14 09:45: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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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

、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

二、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精装修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60%。

三、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如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配偶公积金部分不参与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5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借款人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6个月(含)≤缴存时间≤36个月 1

缴存时间 > 36个月 1.2

四、借款人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的相关规定。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申请50万元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西安市个人贷款政策相关规定条件;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

(3)按程序逐级进行特别预审批。

六、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原则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缴存基数=月缴额÷缴存比例),超过部分按程序逐级进行预审批。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及复印件;

3、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4、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资金证明;

5、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6、借款人征信报告;

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8、其他相关资料。

西安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办理须知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规定,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即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业务办理方法如下

一、办理对象

办理对象为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二、所需资料

1、借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下列婚姻关系证明之一: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同户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借款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号;

4、借款职工的储蓄还款账户;

5、借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办理方式

1、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可以同时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

2、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需要办理冲还贷的可在还款期间任何工作日时间前往其贷款银行网点申请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

3、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签订过《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的,如果需要终止,可在还款期间任何工作日时间前往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终止协议》。

操作程序

选择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按《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规定,委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月缴存额的3倍余额。贷款银行操作以委托人账户为单位,逐个账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各符合条件账户的提取额累加形成当期提取额度,只操作符合条件的账户;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罚息,再还逾期贷款利息,然后还逾期贷款本息,最后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后,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不满足条件,则不予操作冲还贷,直至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时,再次操作;扣划时间为每月的还款日。

操作时,贷款银行每月在符合规定余额的条件下,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划转月还本息金额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人账户可扣划金额小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本息金额的,扣划后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

如借款人配偶也签订冲还贷委托协议,扣划时按照优先扣划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足部分扣划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原则执行,扣划后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

借款职工申请提前还款时,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经审核同意后可使用冲还贷方式提前还款。

西安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证明材料: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申请时限: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证明材料: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申请时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三、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2015年3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备注:办理提取前和公积金冲还贷需在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签约手续,提取资金转入该银行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cc2d30f02768e9950e738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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