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长三角之路,机遇与挑战并存作者:夏 明来源:《市场周刊》2008年第11期
“长三角现在存在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于泛长三角经济模式中。”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沈玉芳教授指出。
日前,第三届长三角及长江流域发展论坛在上海市召开,泛长三角区域合作被多次提及。有专家称,相关方案在这个夏天似有出笼之意。如何能真正做到“一体化”?时至今日,这依然困扰着长三角的两省一市。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即提出长三角地区经济融合的设想。1983年,还专门设立了国务院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建立了两省一市的“首脑”会议制度,如十城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等。但该办公室于1988年被撤销,原因之一据说就是对打破不同地区各自为政的局面起不到实质性作用。
时至今日,“各自为政”甚至“画地为牢”依然是长三角地区实现大融合的体制性障碍:高速公路修到省(市)边界,与邻省(市)的高速公路网只有数千米之遥,却突然成了“断头路”;毗邻的港口资源由于分属不同的省(市),无法得到统一规划和优化配置,甚至出现了明显的不合理布局;出租车购置、药品招标采购等领域被地方政府“巧妙”地设置壁垒,外省(市)企业只能感叹“强龙斗不过地头蛇”……
在政绩主导的行政框架之下,出现上述问题其实不难理解——出于本位利益的考虑,有关政府部门在尽量吸收外地资源为本地GDP增长服务的同时,也会非常小心地避免本地资源外流,或者避免自己在“一体化”的过程中滑落到不利地位。
可以说,正是各地政府的种种“小九九”,导致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叫好不叫座”。以至于有人说,阻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主力”恰恰就是天天把“一体化”挂在嘴边的地方政府。
一个得到公认的观点是,要实现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应该以市场为主导来实现要素的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在于,“市场”遭遇“政府”的时候,往往显得力不从心,甚至束手无策。于是又有人指出,一体化要求政府更多的“有所不为”,用“退”来给市场让出施展的空间。但是在缺乏制度保障的情况下,要求地方政府“自我牺牲”的想法充满了理想主义色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cbb6792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547a142.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