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16 04:05: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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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对外开放与鼓励外商投资

【发文字号】鄂政发[2017]14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

【实施日期】2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

(鄂政发〔20171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抢抓建设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定不移地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一)更加突出招商引资的重要作用。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按照引大、引新、引优、引强的要求,各地要把招商引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促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到2020年,全省实际使用外资和省外实际到位资金年均增长8%以上,引进世界500强企业超过300家。(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外侨办、省旅游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工商联等)

(二)以规划引领招商引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省十三五规划,按照既管行业也管招商的原则,加强对各地产业招商的指导,重点推动汽车、钢铁、石化、建材、纺织服装和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进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提出本行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由省商务厅汇总编制《湖北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库》,及时发布和推介。各地要根据入库项目,制定专项招商方案,推动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委、省卫计委等)

(三)支持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各地出台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瞄准境外500强和国内500强,吸引跨国公司、央企和民企来我省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形成总部集群布局和集聚效应。对各地新设的总部企业和功能性机构,经审核认定,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 》相关奖励政策条件的,可纳入奖励范围。(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外侨办、省国资委、省旅游委等)

(四)发挥自贸区招商示范作用。抢抓建设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大机遇,深入推进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和监管法治化,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或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建设国际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b707d7d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67d94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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