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二、招生范围 三、招生专业、学制、招生人数及学费 在各省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2010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本人必须持当地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考点报名。 凡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先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按照规定时间(详见各考点具体报名时间表)到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现场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确认手续的,网上报名无效),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因故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也可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各考点具体报名时间表 五、考试科目 ①主科(100分) 声乐主科:每位考生须准备三首歌曲(自选一首,另外二首抽签一首应试)。 器乐主科:西洋乐器考生须演奏一首练习曲,自备二首乐曲(抽签一首应试);民族乐器考生须准备三首乐曲(自选一首,另外二首乐曲抽签一首应试)。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40分,声乐主科的考生加试器乐;器乐主科的考生加试声乐,只演奏或演唱一首曲目)成绩计入总分。 2、声乐表演: ①考生须准备三首曲目(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民歌。自选一首,另外二首抽签一首应试)(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器乐或舞蹈(自选一首乐曲或一段舞蹈)(40分)。 3、 键盘乐器演奏 ①考生须准备三首曲目(复调、乐曲、练习曲各一首)(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声乐或舞蹈(自选一首歌曲或一段舞蹈)(40分)。 4、现代音乐: (1)流行演唱 ①必唱流行歌曲一首;自选流行歌曲两首(现场抽签一首演唱)(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器乐或舞蹈(自选一首乐曲或一段舞蹈)(40分)。 (2)乐器演奏 ①必演奏练习曲一首;自选两首乐曲(现场抽签一首演奏应试)(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声乐或其它乐器(自选一首歌曲演唱或演奏一首乐曲)(40分)。 (3)电脑音乐制作 ①用提供的电脑音乐制作软、硬件为单声部旋律编配乐队伴奏(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即兴伴奏(现场抽签两首,为单旋律配钢琴即兴伴奏,)(40分)。 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5、舞蹈编导: (1)舞蹈编导: ①初试内容: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60分);舞蹈表演性组合(古典舞身韵和民间舞均可)或剧目(40分)。 ②复试内容:命题式舞蹈小品(100分)。 (2)音乐舞蹈: ①初试内容: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80分);舞蹈动作模仿(20分)。 ②复试内容:舞蹈表演性组合(古典舞和民间舞均可以)或剧目(80分);演奏一门乐器(口琴除外)或演唱一首歌曲(20分)。 (二)美术学院: ① 素描(限用黑色铅笔、炭笔等;考试时间为三小时);②色彩(水粉、水彩不限;考试时间为三小时);③速写 (考试时间为一小时)。 注:考生画具自备。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素描、色彩均考头像;其它考点素描考头像,色彩考静物。 2、服装设计与表演: ①才艺表演(穿紧身练功服,声乐、器乐或舞蹈任选其一;自备伴奏带、碟和乐器);②朗诵(现场抽取朗诵试题,准备10分钟);③面试(穿泳装;测身高、三围等)。(在全国性模特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考生,经学校审核合格可免于专业考试,但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传媒科学学院: ①影视作品分析:常见影视作品,概述剧情和评论,笔试。 ②表演特长:小品、朗诵、声乐、器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③命题故事:按照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故事,笔试。 ④面试: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①播音与节目主持:现场抽取播音试题,准备时间10分钟。节目主持以话题为主,现场抽题,准备时间10分钟,主持时间3分钟以内。 ②表演特长:小品、朗诵、声乐、器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③命题故事:按照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故事,笔试。 ④面试: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测量身高。 六、录取原则: 2、音乐学、美术学、雕塑、艺术设计: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美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7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音乐学(师范)和美术教育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其它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和现代音乐方向的考生按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视唱练耳及乐理须合格),其它方向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含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必须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咨询电话(区号:0431): 音乐学院:85099901 84536270 美术学院: 84536535 传媒科学学院:84536486 学校招生办公室:85687511 网 址:zsb.nen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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