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后备级人才政策指引
(一)后备级人才认定申报事项
事项名称 |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后备级人才认定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部门 |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受理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2楼 |
联系电话 | 25985107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45分,节假日除外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律依据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 |
受理条件 | (一)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专业人才。 (二)遵纪守法;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 1.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1名; (2)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名; (3)市(地级市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4)深圳市科技创新奖技术领军人物奖或创新奖第1名;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6)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7)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特等奖第1名; (8)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9)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10)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第1名; (11)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三等奖第1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分项奖文华艺术院校奖一等奖第1名(桃李杯舞蹈比赛、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小提琴演奏比赛); (12)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1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13)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最高等级奖第1完成人; (14)省专利奖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5)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16)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7)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8)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2.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7)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市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8)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9)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10)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 (11)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新能源、互联网三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3.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近5年,广东省委宣传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5.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或研究员,来深高校聘为教授或研究员者; 6.近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 7.近5年,获得全国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8.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4至8名次运动员; 9.近5年,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奥运会第2至3名次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3人次冠军(成绩为近5年取得)的主教练员; 10.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亚军的主教练员; 11.近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深博士后; 12.博士后出站留(来)深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 13.近5年,连续2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行业排名前3名,研究小组前2名)者; 14.近5年,连续3年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者; 15.近5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5%的非高管人员或前5%-15%的人员; 16.近5年,获得省级技术能手或者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2份(网上打印); 2.申请人的身份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明、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详见认定材料说明)复印件各1份及扫描件(须为JPG格式)。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证书材料原件; 3.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
办理程序 |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输入信息,提交并打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加具推荐意见、盖章; 3.主管部门审核;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5.发证书; 6.入库并公告。 |
办理情况查询 | 电话查询25985107或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查询 |
其他说明 | 三年内达到认定标准规定的1项和五年内达到认定标准规定的2项者,可以认定为“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后备级人才不超过2周岁。 |
(二)后备级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认定标准 | 证明材料形式 | 证明材料名称 | 发证或颁奖单位 | |
一、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 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1名 | 证书 | 国务院各部委、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 |
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名 | 证书 | |||
市(地级市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 证书 | |||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技术领军人物奖或创新奖第1名 | 证书 |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证书》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 证书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 | 教育部 | |
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 证书 | 教育厅 | ||
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特等奖第1名 | 深圳市教育局 | |||
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 ||||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 |||
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第1名(须为个人获得) | 证书 | 省委宣传部 | ||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三等奖第1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分项奖文华艺术院校奖一等奖第1名(桃李杯舞蹈比赛、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小提琴演奏比赛) | 证书 | 文化部 | ||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1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 证书 | 文化部 | ||
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最高等级奖第1完成人 | 证书 | 中国文联 | ||
省专利奖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 证书 | |||
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 ||||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 证书 |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 证书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证书》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
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 证书 | 《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荣誉证书》 | 中国通信学会 | |
二、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 合同书(首页、项目完成人栏目以及有效盖章页复印件) 结题通知 | 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文本;国家科技部出具的结题通知 | 科学技术部 |
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 合同书(首页、项目完成人栏目以及有效盖章页复印件) 结题通知 | 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文本;国家科技部出具的结题通知 | 科学技术部 | |
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 合同书(首页、项目完成人栏目以及有效盖章页复印件) 结题通知 | 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文本;国家科技部出具的结题通知 | 科学技术部 | |
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 合同书(首页、项目完成人栏目以及有效盖章页复印件) 结题通知 | 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文本;国家科技部出具的结题通知 | 科学技术部 | |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 合同书(首页、项目完成人栏目以及有效盖章页复印件) 结题通知 | 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文本;国家科技部出具的结题通知 | 科学技术部 | |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 合同书(首页、项目完成人栏目以及有效盖章页复印件) 结题通知 | 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文本;国家科技部出具的结题通知 | 科学技术部 | |
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市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 批文和任命书 | |||
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 ||||
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 课程入选通知书 |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 | ||
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 | ||||
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新能源、互联网三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 任命书或聘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年审记录 | |||
三 |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 合同书(首页、项目完成人栏目以及有效盖章页复印件) 结题通知 | 项目批准通知书、项目主持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订的合同文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出具的结题通知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四 | 近5年,广东省委宣传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 广东省委宣传部 | ||
五 | 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或研究员,来深高校聘为教授或研究员者 | |||
六 | 近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 | 广东省教育厅 | ||
七 | 近5年,获得全国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 教育部 | ||
八 | 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4至8名次运动员 | 获奖证书、聘书、培养关系证明 | 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的组委颁发的获奖证书,以及主管部门或训练单位的聘书,国家体育总局证明 | |
九 | 近5年,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奥运会第2至3名次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3人次冠军(成绩为近5年取得)的主教练员 | 获奖证书、聘书、培养关系证明 | 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的组委颁发的获奖证书,以及主管部门或训练单位的聘书,国家体育总局证明 | |
十 | 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亚军的主教练员 | 获奖证书、聘书、培养关系证明 | 全运会、全国锦标赛的组委颁发的获奖证书,以及主管部门或训练单位的聘书,地方体育局证明 | |
十一 | 近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深博士后 | 证书、在站证明材料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证书》,已出站在深工作的博士后提供《博士后证书》;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
十二 | 博士后出站留(来)深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 | 博士后证书、出站留深工作单位及社保缴纳证明(三年期)、从事科研工作证明材料 | 《博士后证书》 |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
十三 | 近5年,连续2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行业排名前3名,研究小组前2名)者 | 获奖证书 | 《新财富》杂志 | |
十四 | 近5年,连续3年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者 | 获奖证书 | 《新财富》杂志 | |
十五 | 近5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5%的非高管人员或前5%-15%的人员 |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供证明或负责查询 | 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
十六 | 近5年,获得省级技术能手或者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 |||
(三)后备级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住房优惠政策
(1)后备级人才可享受哪些住房优惠政策?
答:后备级人才住房优惠包括购房补贴、免租住房、租房补贴三种。
(2)后备级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须符合哪些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具有深圳户籍,且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后备级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的建筑面积标准:80平方米左右;购房补贴不超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价的50%,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80%和20%,购房单价以申请时市规划国土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计算。
购房补贴合同签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后备级人才一次性发放30%的购房补贴,剩余70%在5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由后备级人才持本人身份证和购房补贴合同于年末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
(3)后备级人才申请免租住房须符合什么条件?住房标准如何?租住期限多长?
答:具有深圳户籍,且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领取过租房补贴的后备级人才可以申请免租3年的住房。
免租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80平方米左右。
免租期届满后需续租的,后备级人才应当通过用人单位,提交规定材料申请续租。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算。
(4)后备级人才申请租房补贴须符合哪些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住房的后备级人才,可申请3年的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标准:2560元/月;
租房补贴合同签订后,租房补贴按月直接划入申请人个人账户。当年未领到租房补贴的,下一财政年度一次性补领上一年度应发的租房补贴。
(5)后备级人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答:后备级人才需通过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后备级人才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后,由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报告及申请书;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③社会保障或者医疗保险卡(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可以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作为替代);④劳动合同;⑤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非本市户籍需另行提交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可以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⑥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声明;⑦用人单位担保文件。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申请购房补贴还需提交房地产证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权利人或者买受人为申请人)、用人单位足额发放由其分担的购房补贴书面证明文件及凭证;申请租房补贴还需提交经登记或者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6)夫妻双方都属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是否能重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答:不可以。人才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享受购房补贴,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每个家庭只能租住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优惠政策;同时符合租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只可享受其中一种,不重复享受。如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享受租房补贴政策。
(7)后备级人才离开原用人单位的,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是否继续发放?新用人单位如何续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后备级人才在领取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间离开原用人单位的(退休的除外),原用人单位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暂停发放其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后备级人才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后,由新用人单位持后备级人才社会保险卡、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继续发放剩余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暂停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间,不计入补贴时间。
(8)2011年5月31日前已按照《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8〕204号)享受住房政策者,是否按原规定继续享受?
答:是。但如需改变补贴方式(如申请将租房补贴改为购房补贴),按《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政府令第229号)有关规定办理;
2.配偶就业促进政策
(1)后备级人才配偶就业主要有哪些解决方式?
答:根据后备级人才配偶的工作单位性质、在岗状态和其他相关条件,主要有两种解决方式:①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市、区人事部门根据个人情况,按照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岗位任职条件,帮助协调解决;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技师资格的,或者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可参加我市事业单位选聘。
(2)除上述方式外,还有无其他解决方式?
答:还有两种解决方式。①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雇员的,可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我市就业援助体系,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协助其解决就业问题: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因患有疾病或身体残疾而导致就业困难的;因技能水平不足而导致就业困难的;连续失业半年时间仍未能就业的。
(3)后备级人才配偶应向什么部门提出就业协助申请?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后备级人才配偶申请就业协助的,属公务员身份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属非公务员身份的(纳入我市就业援助体系的除外),按照其所在单位行政区域,向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纳入就业援助体系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需提交《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1)后备级人才子女入学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后备级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和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段或相邻地段的省、市一级学校就读,且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后备级人才子女如何申请享受入学优惠政策?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在每学期开学2周以前,由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按管辖范围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在审核验证相关证明及入学材料后,提出安排意见,并通知有关学校安排落实,办理入学手续。
申请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②《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③户籍证明;④居住地证明;⑤艺术(体育)学校专业考核认定意见(申请艺术、体育学校者提供)。
4.学术研修津贴政策
(1)后备级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津贴标准如何?
答:后备级人才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两类学术活动可申请学术研修津贴,其中学术会议类须为本人获邀参与的,由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该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进修类须为本人短期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
学术会议类研修津贴根据举办地不同执行相应标准:①举办地在亚洲以外,津贴5000元;②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津贴2500元;③举办地在中国(含港澳台),津贴1500元。
进修类津贴根据进修地点不同执行相应标准:①在国外进修的,津贴5000元;②在国内(含港澳台)进修的,津贴2500元。
除了上述市财政津贴以外,后备级人才所在单位可给予配套资助。
(2)后备级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申请程序为:①本人于学术活动前2个月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申请表》和学术活动邀请函;②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③所在单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需咨询相关部门或专家意见的,可延长20个工作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出具核准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
(3)后备级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的次数有无限制?
答:有。后备级人才在任期期间每年只可申请一次学术研修津贴,即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学术会议或进修类学术研修津贴,次数不能积累跨年度使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a94af300b4c2e3f57276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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