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项目实施方案(2020)

发布时间:2020-05-07 15:43: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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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吉县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项目实施方案(2020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县各单位:

  《西吉县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0次常委会议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4次会议研究审定,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西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427

  西吉县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东西部协作,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开发〔202015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资金计划的补充通知》(宁开发〔202017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闽宁对口扶贫协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开办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对口扶贫协作,坚持优势互补,优化结对关系,突出帮扶重点,汇集资源,聚焦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激情帮扶、精诚合作,切实发挥项目支持、产业合作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内容

  (一)特色产业培育

  1.艾草种植补贴项目。按照《西吉县2020年产业扶贫扶持政策》文件,今年计划种植艾草5530亩,安排补贴资金547

  万元。

  (1)建档立卡户种植。龙王坝村3户建档立卡户分别种植20亩,每亩补贴500元,验收标准为1200/亩,计划安排补贴资金3万元;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种植300亩以上艾草育苗基地的,每亩一次性补贴800元,验收标准为2800/亩。共计种植3950亩,计划安排补贴资金316万元。其中:

  ①西吉县瑞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新营乡长义山村建设艾草种植(育苗)基地,种植艾300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10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20人。

  ②宁夏泽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吉强镇万崖村、火石寨乡新开村建设艾草种植(育苗)基地,种植艾草800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38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40人。

  ③宁夏金山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吉强镇水岔村建设艾草种植(育苗)基地,种植艾草600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10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30人。

  ④西吉县开封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兴平乡韩垴村建设艾草种植(育苗)基地,种植艾草300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10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20人。

  ⑤西吉县民富源中药材种植经销专业合作社在新营乡新营村建设艾草种植(育苗)基地,种植艾草350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20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20人。

  ⑥宁夏恒宇生态中药材有限公司在震湖乡党岔村建设艾草种植(育苗)基地,种植艾草400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19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30人。

  ⑦西吉县蓬博种植专业合作社在田坪乡李沟村建设艾草种植(育苗)基地,种植艾草300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8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15人。

  ⑧西吉县旺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峰镇下坪村建设艾草种植(育苗)基地,种植艾草300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10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20人。

  ⑨西吉县逢春种植专业合作社在田坪乡庙山村建设艾草种植(育苗)基地,种植艾草300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数35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10人。

  ⑩西吉县兴农蔬菜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在偏城乡曹垴村建设艾草种植(育苗)基地,种植艾草300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数15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10人。

  3."四个一"艾草育苗示范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200亩以上艾草育苗示范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1500元,验收标准为4000/亩。共计种植1520亩,计划安排补贴资金228万元。其中:

  ①宁夏金山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吉强镇水岔村建设艾草"一株苗"示范基地,种植面积1019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30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50人。

  ②西吉县翠苑种植专业合作社在火石寨乡大庄村建设艾草"一株苗"示范基地,种植面积201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20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15人。

  ③西吉县九州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新营乡二府营村建设艾草"一株苗"示范基地,种植面积300亩。土地流转带动建档立卡户10人,基地务工带动建档立卡户10人。

  凡林下种植、2019年已享受过补贴及生态移民迁出区种植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责任单位: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08月底前

  2.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业补贴项目。按照《西吉县2020年产业扶贫扶持政策》文件中养殖业补贴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养殖良种基础母牛(驴),每头补贴2000;养殖基础母羊、生猪,每只(头)补贴400;按新增量验收,每户累计补贴不超过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养殖西门塔尔、安格斯基础母牛每头补贴3000元,每户累计补贴不超过1.5万元。按照"443"验收监管机制,兑付补贴资金。计划投资200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10月底前

  以上共计投入资金2547万元。

  (二)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

  1.平峰镇张武村乡村振兴产业试点项目。成立张武村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集体养殖合作社,项目实施后,村集体经济收入30万元以上,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50个以上。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

  (1)养殖场建设,总投入100万元。①对现有养殖场升级改造费用10万元;②全村范围内选址建设规模150头左右的现代化肉牛养殖场2处,每处投入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双排牛棚及青贮池、粪棚、料棚、消毒室等配套设施)。

  (2)购置养殖配套机械,总投入30万元。用于购置牛粪清理车、拌料机、喂料机、粉碎机等机械。

  (3)有机肥加工车间建设,总投入55万元。购置秸秆制肥机一台、粉碎机一台,建设活动板房、后熟堆肥场地等。

  (4)建设青贮玉米种植基地,总投入15万元。流转土地1000亩种植青贮玉米,每亩投入150元。

  责任单位:平峰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8月底前

  2.田坪乡南岔村闽宁示范村提升项目。建设南岔村饲草加工配送中心,主要以紫花苜蓿青贮、干草打捆、草粉、颗粒饲料加工和玉米秸秆打捆加工为主,为本村及周边村养殖户配送饲草料,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为建档立卡户提供就业岗位10个以上。流转土地103万元(10年、300/亩),新建饲草料加工贮藏棚400平方米(钢架结构)14万元,农机具库储草棚1000平方米(钢架结构)34.4万元,业务用房120平方米(砖混结构)3.6万元,购买青贮收割机127万元,饲草配送车18万元。计划投入资金90万元。

  责任单位:田坪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7月底前

  3.吉强镇水岔村艾苗示范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在水岔村建设日光温棚3个,计划投入60万元;建设仓储等管理用房1200平方米,计划投入35万元。作为村集体资产出租,年增加收入8万元,带动建档立卡户5人以上。计划投入资金95万元。

  责任单位:吉强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8月底前

  4.偏城乡下堡村产业提升项目。在下堡村建设200亩示范种植基地(其中流转土地111.45亩),重点以艾草种植为主,配套种植大果榛子。艾草直接用于该村艾草加工扶贫车间原料,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全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5万元,吸收剩余劳动力长期稳定务工20人以上。计划投入资金70万元。

  (1)土地投入10万元。其中土地流转费4.458万元(400/亩),土地平整、深耕等费用5.542万元。

  (2)苗木投入34万元。种植艾草100亩,每亩种植2800株以上,亩均投入1000元(含人工、化肥费用),计划投入10万元;种植5年生大果榛子苗4000株(保证成活率98%以上),每株60元,计划投入24万元。

  (3)建设艾草储藏晾晒车间200平方米,每平米造价800元,计划投入16万元。

  (4)采购艾草收割机12万元、504四轮拖拉机18万元,计划投入10万元。

  责任单位:偏城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7月底前

  以上共计投入资金455万元。

  (三)薄弱村产业提升

  1.红耀乡驮昌村薄弱村提升项目。扶持驮昌村购置农机具成立农机合作社,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村集体年均收入2万元以上。购置顶呱呱玉米青贮机131万元,954型拖拉机116万元,旋耕机、深松机、犁等2万元,共计需投入资金56.43万元。计划建设农机车棚200平方米8万元。计划投资57万元。

  责任单位:红耀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7月底前

  2.红耀乡张白湾村薄弱村提升项目。扶持张白湾村购置农机具成立农机合作社,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村集体年均收入2万元以上。购置青贮收割机1台(鑫驰4QZ-1800A117万元;中型打包机(LK-555227万元;四轮旋耕机(东方红55416万元。计划投资30万元。

  责任单位:红耀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7月底前

  3.震湖乡红庄村薄弱村提升项目。扶持红庄村购置农机具成立农机合作社,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村集体年均收入1万元以上。购置福田雷沃804型拖拉机19万元,旋耕机、深松机、犁、覆膜机等3万元,青贮机16万元,鲁工946铲车9万元。计划投资27万元。

  责任单位:震湖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7月底前

  4.马莲乡八代沟村薄弱村提升项目。扶持八代沟村购置农机具成立农机合作社,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村集体年均收入2万元以上。购置东方红1504四轮拖拉机114万元,豫东青储黄储玉米收割机136万元。计划投资50万元。

  责任单位:马莲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7月底前

  以上共计投入资金164万元。

  (四)扶贫车间建设

  按照《西吉县2020年扶贫车间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对以下28个新建、扩建扶贫车间予以补贴,按照验收结果兑付补贴资金(最终认定数量以验收为准)。该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在以下扶贫车间的基础上按实际建设数量验收认定,并按照验收结果给予补贴。计划投入资金1000万元。

  1.宁夏港生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西吉县工业园区,项目为中药材加工。计划投资1000万元对厂房进行扩建,购买冷库等设备,解决就业2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6人。

  2.西吉县文强保温板材厂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西吉县工业园区,项目为保温板材加工。计划建设厂房5300平方米,购买复合板机、泡沫板机、蒸汽锅炉等设备,解决就业2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2人。

  3.西吉县勇兴三粉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西吉县工业园区,项目为粉条生产,计划投资300万元增加水晶粉条生产线和速食粉丝烘干线,解决就业100人以上,其中建档立卡户40人。

  4.西吉县心雨林下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吉强镇龙王坝村,项目为乡村旅游文创产品。计划建设扶贫车间300平方米,购买冷库等设备25万,解决就业2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8人。

  5.源龙有机肥加工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兴隆镇川口村,项目为有机肥加工。计划建设扶贫车间5000平方米,购买包装、破碎、筛分设备120万,解决就业3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0人。

  6.西吉恒胜工贸有限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兴隆镇单北村,项目为鲜粉加工。计划购买鲜粉加工生产线设备200万,解决就业4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5人。

  7.王河村集体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兴隆镇王河村,项目为粉条加工。计划建设扶贫车间5000平方米,计划购买下粉机、搅拌机、冷库等,解决就业2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6人。

  8.西吉县博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马建乡同化村,项目为中药材加工。计划建设扶贫车间1200平方米,购买切片机、清洗机等中药材加工设备110万,解决就业2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5人。

  9.宁夏翼亩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什字乡谢寨村,项目为中药材加工。计划建设扶贫车间600平方米,计划购买切片机、清洗机等设备200万,解决就业4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2人。

  10.立眉村集体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震湖乡立眉村,项目为土方榨油、酿醋。计划建设扶贫车间1000平方米,计划购买榨油机、冷轧设备120万,解决就业3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0人。

  11.宁夏宏丰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震湖乡李章村,项目为鲜粉加工。计划扩建并购买鲜粉包装生产线200万,解决就业14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2人。

  12.西吉县宗昌调味品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新营乡甘沟村,项目为手工醋制作。计划建设车间500多平方米,购买发酵罐、灭菌、化验器测及储存缸等设备共80万元,解决就业1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2人。

  13.宁夏新立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偏城乡曹垴村,项目为塑料袋加工。计划建设扶贫车间1000平方米,购买制袋机、吹膜机、制料机等设备130万,解决建档立卡户就业20人。

  14.昊晨种植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沙沟乡沙沟村,项目为蔬菜加工。计划建设扶贫车间400平方米,购买冷库、冷链专用车等设备150万,解决就业3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8人。

  15.兴平村集体服装加工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兴平村,项目为服装加工。计划硬化场地500平方米,建设办公场所100平方米,购置设备25万元,解决就业5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0人。

  16.兴隆镇王河村伟华三粉购销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兴隆镇王河村,项目为粉条加工。计划建设加工厂房1500平方米,购置冷库设备1套、粉条加工流水线1套、真空包装流水线1套等设备300万元,解决就业4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5人。

  17.福德家庭农场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平峰镇高赵村,项目为育苗。计划建设扶贫车间1000平方米,购置冷库等设备58万,解决就业6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0人。

  18.宁夏万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什字乡马沟村,项目为污粪处理。计划建设扶贫车间1200平方米,购置筛选机等设备30万,解决就业1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2人。

  19.宁夏宏兴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新营乡车路湾村,项目野毛桃核加工、手工编织。计划建设扶贫车间1250平方米,购置脱核机、清洗机、包装机等设备20万,解决就业1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0人。

  20.雄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新营乡红庄村,项目编织袋加工、制作。计划建设扶贫车间500平方米,购置编织袋设备50万,解决就业2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0人。

  21.西吉县水岔湾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吉强镇水岔村,项目手工醋。计划建设扶贫车间2000平方米,购置自动包装机、恒温设备等设备150万,解决就业2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6人。

  22.将台堡西平村鲜粉加工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将台堡镇西平村,项目鲜粉加工。计划建设扶贫车间500平方米,购置鲜粉生产设备30万,解决就业2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0人。

  23.山精灵养殖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火石寨乡大庄村,项目鲜粉加工。计划建设扶贫车间1000平方米,购置鲜粉生产设备30万,解决就业1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1人。

  24.刘垴村集体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马建乡刘垴村,项目为饲料加工。计划建设扶贫车间210平方米,计划购买磨面机等设备10万,解决就业2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0人。

  25.宁夏康宝面粉加工有限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新营乡二府营村,项目为面粉加工。计划改建扶贫车间300平方米,购买磨面机等设备30万,解决就业1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人。

  26.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工业园区,项目为芹菜汁、枸杞原浆加工。计划改建,购买原浆包装生产线等设备120万,解决就业5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5人。

  27.文杰养殖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新营乡新营村,项目为蜂花粉、蜂王浆冻干粉提纯。计划扩建扶贫车间1200平方米,购买蜂花粉提纯加工及包装生产线等设备115万,解决就业1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人。

  28.西吉普济专业种植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项目。该车间位于新营乡腰巴庄村,项目为中药材加工。计划新建扶贫车间800平方米,购买切片机、烘干机、清洗机等设备200万,解决就业2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5人。

  责任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08月底

  (五)扶持参与脱贫攻坚闽籍企业

  1.源升服饰公司计划新增生产设备30台以上;5月底吸纳建档立卡户就业超过100人(含扶贫车间)。计划补助资金100万元。

  2.天菲服饰公司计划新增7台针车、6台绣花设备;5月底吸纳建档立卡户就业超过100人(含扶贫车间)。计划补助资金100万元。

  3.吉强服饰公司计划新增8台高频机、3台模板机、3台裤头机以及印花车间整套。5月底吸纳建档立卡户就业超过100人(含扶贫车间)。计划补助资金100万元。

  4.天之涯服饰公司计划新增烫压机1台、充绒机2台以及钉扣机1台,吸纳就业超过50人,建档立卡户超过20人。计划补助资金25万元。

  5.建设园区企业加工生产产品展销馆,展示展销园区企业生产加工的各类产品,完善园区功能,促进产品销售。计划投资150万元。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9月底

  以上共计投入资金475万元。

  (六)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与转移就业

  1.顶岗实习补贴项目。组织西吉职业中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690人到福建企业顶岗实习(准就业),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凭企业提供的工资发放证明,每人发放生活、交通等补贴3000元。共计投入资金207万元。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

  2.赴闽(县内闽籍企业)转移就业补助项目。向福建转移输送或县内闽籍企业(包括闽籍企业运营的扶贫车间)转移就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人员600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稳定3个月以上,凭有效收入证明每人给予3000元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凭企业提供的工资发放证明,每人给5000元补助。共计投入资金300万元。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

  以上两个补助项目,根据实际稳定就业人数可相互调剂使用。共计投入资金507万元。

  (七)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举办闽宁协作致富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7天,含往返),对全县扶贫车间运营人员50人进行培训,提升扶贫车间运营管理水平。计划投资40万元。

  责任单位:扶贫办

  完成时限:20209月底前(如受疫情影响延期)

  (八)消费扶贫

  预留资金810万元用于消费扶贫项目,具体实施标准依据西吉县消费扶贫方案执行。

  责任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11月底前

  (九)旅游扶贫

  龙王坝村乡村旅游改造提升项目。支持宁夏瑞信龙王坝生态文化旅游村股份有限公司在吉强镇龙王坝村建设"小吃一条街",提升龙王坝村"吃住行游购娱"旅游产业要素配置,建设20个小吃摊位,带动新增就业创业建档立卡贫困户30人以上,稳定就业建档立卡户34人,计划补贴资金130万元;支持龙王坝村创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对经营民俗客栈的20户建档户每户补贴1万元,用于民俗设施提升、布草更新等,计划投资20万元。共计投入资金150万元。

  责任单位:吉强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8月底

  (十)贫困村内基础设施建设

  贫困村村组道硬化项目。计划对马建乡白虎村上垴组主线0.201公里、下洼组支线0.164公里进行硬化(路基4米、路面3米),概算投资33万元;对震湖乡毛坪村至马建乡杨路村主线1.8公里(路基5.5米、路面4.5米),概算投资230万元;对田坪乡南岔村南岔垴主线0.704公里,南岔垴支线一0.454、支线二0.192公里,阳坪组支线0.234公里进行硬化(路基4米,路面3米),概算投资151万元;对平峰镇民和村主线0.514公里、支线0.046公里进行硬化(路基4米,路面3米),概算投资55万元;对平峰镇西坡村主线0.308公里进行硬化(路基4米,路面3米),概算投资30万元;对平峰镇高赵村高赵垴主线0.378公里、支线0.15公里(路基3.5米,路面2.5米),高赵组支线0.297公里进行硬化(路基4米,路面3米);对张武村张武支线0.14公里进行硬化(路基5米,路面4米),概算投资90万元;对平峰镇庙坪村阳坡组主线0.645公里、高垴组支线0.463公里、庙坪组支线一0.48公里进行硬化(路基4米,路面3米),概算投资145万元;对平峰镇李岔村高山组主线0.538公里,高山组支线0.234公里进行硬化(路基4米,路面3米),概算投资66万元;对兴平乡杨坪村上垴组主线0.36公里、上垴组支线0.3公里、四沟岔支线0.318公里、岔马沟支线0.12公里进行硬化(路基4米,路面3米),概算投资95万元;对兴平乡王湾村王湾组主线0.56公里、燕麦高组支线0.37公里、陈湾组支线0.24公里进行硬化(路基4米,路面3米),概算投资105万元;对红耀乡井湾村主线0.5公里进行硬化、前庄村主线0.2公里进行硬化(路基5米,路面4米),概算投资68万元;对红耀乡张白湾村点点湾组主线0.615、榆树湾组支线一0.14公里、支线二0.03公里(路基4米,路面3米),支线三0.09公里(路基3.5米,路面2.5米),概算投资80万元。共计投入资金1148万元。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10月底前

  (十一)残疾人帮扶

  1.残疾人托养中心服装加工车间补贴项目。建设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服装加工车间,购置工作台、监控设施等,带动残疾人就业20人以上。计划投入资金10万元。

  责任单位:残联

  完成时间:20206月底前

  2.残疾人家庭暖居项目。对全县177户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暖居工程,为每户残疾人家庭提供水暖炕1套(1000/套)和节能炉1台(1200/台)。计划安排资金39万元。

  责任单位:科技局

  完成时间:20206月底前

  以上共计投入资金49万元。

  三、资金来源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开发〔202015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资金计划的补充通知》(宁开发〔202017号)文件通知,共安排资金7345万元。

  四、资金使用管理

  (一)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不得超出现行扶贫标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重复享受闽宁扶持补贴资金。

  (二)规范项目报备程序。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内容、计划投入资金、完成时限抓紧实施。项目内容中涉及农机具购置类的,采购农机具价格以最终采购价为准,为使农机具早日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建议各责任单位实行询价采购,加快采购进度。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各项目责任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确需变更的,须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按照变更方案实施;要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责任,保障闽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发挥资金效益;要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完成时限,每季度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进展情况,扶贫办会同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

  (二)项目实施结束后,实施单位要组织自验并上报县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乡镇进行县级验收,自验报告验收结果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本方案中艾草种植补贴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业补贴项目以"443"验收监管机制为终极验收,不再进行县级验收;残疾人家庭暖居项目、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以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验收 终极验收,不再进行县级验收。

  (三)项目结余资金由项目实施乡镇或单位上交扶贫办,扶贫办汇总后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重新安排使用。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79850052c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a6.html

《西吉县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项目实施方案(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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