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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1 09:16: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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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一、资格审查安排1.时间:2016年3月11日午8:30-11:30。2.地点:厦门大学法学院B320。3.需携带材料:(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准考证;(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专业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7)体检表(须提前到大学路厦大医院体检,早晨空腹,携1寸照1张,体检后第二天下午自取体检报告)。除上述材料之外,如果您是以大专学历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门以上本科专业课课程成绩证明的原件和英语四级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二、复试安排1.时间:2016年3月11日下午,专业知识笔试2016年3月12日,综合知识口试和外语口试交叉进行2.具体考试安排请于资格审查当天向学院查询。三、复试及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精神,法学院对2016年法学硕士各专业招生复试及录取采取以下办法:1.差额复试1:1.5(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2.复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外语,具体复试方式详见附录。3.复试记分与录取。复试成绩权重占40%。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推免生已经复试过,故本次不再组织复试。四、其他事项根据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费267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30元(报到时向院系办公室缴交)。
>>>>~>>>>>>>>厦门大学法学院2016年3月1日附录:一、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财税法学合计: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45551755215669355345388369372350386353362351二、复试内容复试成绩专业名称占总成绩权重(30-50%)法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