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五个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0-20 21:31: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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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五个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十七届党代会精神和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动员会议精神,进一步弘扬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针对当前全县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县委研究同意, 2012年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干部作风整顿,深入开展“五个集中整治”(整治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整治大操大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的奢靡之风,整治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不良习气,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整治不良会风和不扎实工作的漂浮作风)活动,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推动和保障“五个神木”建设。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十七届党代会精神和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动员会议精神,以加强反腐倡廉、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服务转型跨越为目标,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为主题,以作风整顿和集中整治为动力,以加强督查和执纪办案为手段,以制度创新和执行落实为保障,通过大力开展“五个集中整治”活动,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力求在反腐倡廉上有新举措,在查办案件上有新突破,在发展环境上有新改善,在干部作风上有新改进,在勤政廉政上有新形象,为加快“五个神木”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整治内容及工作重点

(一)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大力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重点解决好以下五方面的问题:一是办事程序、内容、结果不公开,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服务效率低下的问题。二是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把群众“当回事”的问题。三是行政不作为,对当事人故意刁难、推诿、设卡,无正当理由对管理服务对象的各类请示、申请、报告等长期积压,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不作出明确答复的问题。四是为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利用司法权、审批权、资源监管权、行政执法权、人财管理权等公共权力,向行政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接受有偿服务,变相敛财,乱收乱罚,影响投资经营环境的问题。五是部门领导对“吃拿卡要”行为不抓不管、不闻不问、甚至漠视纵容,助长不正之风的问题。

(二)坚决整治大操大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的奢靡之风,营造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社会风尚。重点解决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婚丧嫁娶等事宜盲目攀比、彼此摆阔 、大摆宴席,超范围向非亲友乱发请帖,规模过大,礼金过高,借机敛财,人情消费不断上涨,干部群众不堪重负的问题。二是借开会等公务活动或其它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请客送礼、吃喝玩乐、铺张浪费的问题。三是公务用车管理不严,违反规定用于婚丧嫁娶、度假旅游、个人私事等非公务活动,加大公车费用,损坏政府形象的问题。

(三)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不良习气,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重点解决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酒店、会馆、茶馆等公共娱乐场所打牌耍钱,影响工作的问题。二是利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权影响,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打牌等赌博活动,借机敛财的问题。三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打牌等赌博的方式,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的问题。

(四)坚决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形成公正、廉洁的市场环境

重点解决好以下五方面的问题:一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问题。二是“挂靠投标,串标围标”或“内外勾结,明招暗定”,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诱发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问题。三是“大包转小包,层层分包”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四是先争包工程,后在合同上做手脚,加大国家投资,逃脱招标程序的问题。五是中介机构行为失范,违反规定招各种人情标、关系标、金钱标、内定标、扯皮标, 以及利用评标专家恶意串通、违规评标、内联外串的问题。

(五)坚决整治不良会风和不扎实工作的漂浮作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重点解决好以下四方面的问题:一是纪律松弛、自由散漫,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消极应付、落实不力、政令不畅的问题。二是精神不振、作风漂浮,不守岗履职、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意识的问题。三是脱离群众、不深入基层,高高在上、摆官架子,对群众“冷、横、硬、推”,缺乏服务意识的问题。四是不遵守会议纪律,迟到或早退,在会场上吸烟、接打电话、交头接耳、打瞌睡、随意走动、秩序混乱,缺乏纪律意识的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五个集中整治”活动是贯穿今年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上半年结合干部作风整顿开展集中查处,下半年抓好巩固成果和建章立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动员、提高认识阶段1—2月)。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发动,周密安排部署,为“五个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各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党纪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府谷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若干规定》等,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及履职尽责所必须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学习在中省市纪委全会上的领导讲话及全县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上雷正西书记的重要讲话,中、省、市、县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中、省、市、县纪委有关刹风整纪规定。要层层开好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行动统一到“五个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自查自纠、主动整改阶段3月)。主要任务是按照集中整治的目标要求,认真查、找、揭、摆在党风、政风、行风和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五个集中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如实填写自查登记表,人人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并作出自觉防范和抵制“五股歪风”的书面承诺。二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函询、走访、信访举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分类梳理存在的问题。三是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查找在教育、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为健全长效机制打下基础。在查找问题的过程中要坚持举一反三,既要善于从我县现有的案例中发现问题,深挖根源,得到教训和启示,又要主动排查其它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加大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力度,做到即知即查,即查即改,力求达到寻找问题在思想上有震动,发现问题在灵魂上有触动,查纠问题在工作上有推动,解决问题在落实上有行动,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专项督查、集中查处阶段(4月-6月)在坚持常年常抓、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的基础上,采取分阶段、有重点、一个阶段集中整治一、二方面突出问题的办法,形成强大声势,增强整治效果。县“五个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若干次全县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和查处行动,结合各镇、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和焦点问题,做到有反映必了解、有举报必调查、有违纪必处理,重点查处一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行为,形成横向协调、纵向深入、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坚决彻底地狠刹“五股歪风”。

145月份为查处“吃拿卡要”和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歪风邪气相对集中整治月。通过明察暗访和受理群众举报,对管资源、管审批、管建设、管执法等重点部门热点岗位存在的“吃拿卡要”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并由集中整治督查组协同公安机关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进行突击检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256月份为查处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奢靡之风相对集中整治月。通过经常查和突击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以及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突击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3、对不良会风和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要坚持经常抓、反复抓、抓反复。通过对一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招投标前、中、后的全程检查,严查重处权力干预、操纵招投标和围标、串标或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

(四)民主评议、交流总结阶段(7月)。主要任务是通过问卷调查、民主评议、“回头望” 、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对上半年的“五个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总结交流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通报一批作风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不断将集中整治活动引向深入。

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群众、面向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并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各界人士,对县、镇、部门、单位“五个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深入评议。并组织各镇、县直各部门对“五个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回顾总结,科学评估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总结交流集中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明确今后工作重点和措施。

(五)强化措施、完善制度阶段(8月-10月)。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查处的各类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健全完善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管用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

1、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从源头上根治“吃拿卡要”问题。一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政风行风评议。以服务发展、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重点,把治理“吃拿卡要”问题作为改进干部作风的突破口,着力解决个别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问题。二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和监控,及时进行清查、消减,确保落实,防止反弹。三要加快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加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力度,将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招商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管理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实现便民规范、均等高效的政务服务,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四要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紧紧抓住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这一关键,全员全岗排查廉政风险点,全面强化防控措施和预警机制,依托现代科技全面提升监督的权威和效果

2、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效解决大操大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问题。一要严格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神木县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神办发(2010)4),规范接待程序,严格报批手续,从严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严禁趁机借故公款吃喝。全面推行公务接待支出财务单列制度,建立“三公”经费定期公开公示制度。加快推行“公务卡”结算公务接待制度,创新公务接待方式。二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有关规定,坚持事前和事后报告制度,严格做到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五不准”,即“不准向党政机关、部门、单位的非亲友人员乱发请柬,超范围请非亲友人员参加;不准多层次、大范围、超规模大操大办;不准用公款报销个人操办婚丧事宜的费用;不准借机敛财;不准动用公车。凡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一经查实,将没收其违纪礼金,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在全社会形成“大操大办可耻、喜事俭办光荣”的舆论氛围。三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管理,建立健全公务派车和周末、节假日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3、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执纪执法,坚决遏制党员、干部赌博问题。一是强化制度执行机制,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组通字[2004]43号)的规定,教育党员、干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不以赌博的方式,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二是强化联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在查禁赌博、办理涉赌案件中,凡发现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三是强化惩戒机制,凡执法机关利用执法检查、许可审批、行政处罚等职权,与被管理服务对象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酒店、会馆、茶馆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以赢利和权钱交易为目的的打牌等赌博活动,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并公开曝光。

4、规范程序运作,强化监督管理,有效破解招投标中的突出问题。一要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禁权力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坚决做到不批条子、不打招呼、不徇私情、不施加影响。二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招标投标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办法,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三要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实行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严格限制诚实信用度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工程交易活动。对有围标、串标或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严查重处。四要建立统一的招投标机构,切实加强对招标前、中、后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建立中标人动态考核制度,建立工程建设中期评估制度。五要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确保中介行为的公正和规范。

5、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作风漂浮问题。一要严格干部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工作时间的监管,严禁上班时间从事QQ聊天、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二要加强督查问责,对履职不力、办事拖拉、作风漂浮、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庸懒散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要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努力形成干事业、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四要全面推行首问负责、预约办理、限时办结、特事特办、责任追究等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举措,着力打造法治、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五要严明会议纪律,严格执行“三严禁五不准”规定。严禁不请假随意缺席或让他人代其参会;严禁迟到早退、随意离开会场;严禁在会场“开小会”说话或打瞌睡;不准接听和拨打手机;不准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不准在会场内抽烟;不准在会场内来回走动;不准随意交头接耳。

(六)检查验收、总结通报阶段(11月-12月)。主要任务是采取单位自评和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五个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1、单位自评。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对“五个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系统总结,组织干部职工对本级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评议打分,查漏补缺,在此基础上向县“五个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检查验收申请报告。

2、检查考核。由县“五个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各镇、各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对措施得力、效果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树立先进典型;对整改不认真,马虎“走过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补课”,促进整改落实。

3、总结通报。领导小组要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对“五个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把开展“五个集中整治”活动中的好做法、新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经常之举,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的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确保“五个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县上成立“五个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志雄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利贵担任,成员为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直委,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乡企局、招商局,机关事务中心、县清车办,县考核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的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乔欣同志兼任。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本镇、本部门的“五个集中整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强力推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加强舆论监督。《神木日报》、神木有线电视台、神木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有关党纪政纪法规,宣传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集中整治活动,对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精心制定方案。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五个集中整治”活动的统一部署,既要制定总体活动实施方案,又要制定每个阶段的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阶段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 切实增强集中整治工作操作性和执行力。各单位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上报县“五个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四)明确工作责任。“五个集中整治”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由县政府办牵头抓好县本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协同配合,监察局协同督办,加快实行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与电子监察“3+1”运行模式,全面带动行政服务提效提速。二是由监察局牵头组织对“吃拿卡要”不正之风的查处和治理,乡企局、招商局、投资环境“110”办公室和工商联协同配合。三是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接待办牵头抓好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接待标准,杜绝铺张浪费,纪委监察局党风室协同督办。四是由纪委监察局牵头抓好对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县精神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民政局协同配合,纪委监察局党风室具体督办。五是由县公车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好超编超标违规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问题的专项治理,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中心、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协同配合,纪委监察局党风室督办。六是由公安局牵头抓好党员、干部参赌问题的治理,政法委综治办、直委协同配合,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室督办。七是由政府办牵头负责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住建、交通等部门协同配合,监察局督办。八是由县委办、政府办牵头整治不良会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协同配合,监察局督办。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细化各自的工作任务,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思想教育到位、自查自纠到位、问题查处到位、整章建制到位。

(五)加强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从有关部门抽调分管领导和得力干部组成专项督查组,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五个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处理。要通过投诉举报、明查暗访、行风评议、专项监察等形式,重点查处在集中整治期间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典型案件。要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执法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进行重点严格检查。各级“五个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确保举报问题件件有了解,经初核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切实做到抓典型、严查处、重问责、求实效,推动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559edcc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60b38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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