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发布时间:2018-09-20 10:26: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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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不足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地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笔削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一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9981214,我国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建国以后形成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进行了大幅度改革,从而形成了我国现在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经过改革,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和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然而,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还是不够彻底,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明显。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较低,保障层次较低。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主体主要是城镇职工。然而,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大部分的国家,城镇职工占全国总人口数的比例相对较低。另外,城镇居民中的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职工家属以及在校大学生等无法纳入正常的社会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内。因此,这就造成了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较低的状况。而且,由于这部分人群的身份比较特殊,或是生活无法保障,或是无稳定的经济来源,所以这部分人群陷入医疗困境的负面影响要更加明显。假如,这部分人群无法得到有效地医疗保障将会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层次较低,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公民害怕生病,生了病害怕看病。

其次,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医疗费用负担沉重。医疗费用负担沉重,一方面指国家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财政负担沉重;另一方面是指居民就医的经济负担沉重。

再次,国家财政支持力度不够,限制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效果和发展。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可是公民个人的财力毕竟有限,企业承担过重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国家应该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承担相对重要的责任。然而,我国在社会医疗保险方面的财政支出相对较少,承担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比例相对较低。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这越发显得不合理。由于,我国医疗费用较高,企业和公民个人的负担能力有限,造成了企业想方设法逃脱社会医疗保险责任的情况,也造成了公民不敢看病的情况。这严重限制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效果,影响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二、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

医疗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医疗保险为我国公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极大地提高了公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充分发挥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作用,应该尽快对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完善。

1.扩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提高保障层次。我国是一个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东西部经济差距明显,城乡二元体制突出,城市低收入人口众多。这就要求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其覆盖范围,提高保障层次。我国应当将城镇居民中的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职工家属以及在校大学生等纳入正常的社会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内。对于城镇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职工家属,国家可以建立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公民个人合理分担费用的个人社会医疗保险账户。对于在校大学生,可以建立国家财政、高校和学生按比例分担的个人社会医疗保险账户。这将非常有效地解决这部分人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

2.降低医疗费用,减轻公民医疗负担和国家财政负担。医疗费用过高是各国普遍存在的情况。我国过高的医疗费用一直就被人们所诟病。一方面,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公民医疗负担沉重显而易见。另一方面,医疗费用过高也造成了国家医疗保险费用高涨,国家财政负担加重。国家财政负担加重,使得国家无法更大范围的扩大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也使国家在提高公民医疗保障额度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对药品价格实行国家控制,在保证药品生产企业保持适当利润,维持其生产力和创新力的同时,降低药品的市场价格。这是降低医疗费用的重要途径。改变"以病养医"的策略,从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保证医护人员的合理收入,实现医护人员工资结构的多样化。从而,改变医院药品价格脱离市场调节,价格过高的状况。世界各国纷纷致力于控制医疗费用,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过快增长。例如,德国施行医疗服务的经济审查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公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和国家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财政负担。世界各国卓有成效的改革经验值得我国根据国情予以借鉴学习。

3.增加国家财政支持,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额度。为了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一直施行"高积累、低消费"的财政政策。这就造成了我国国家财富急剧增加,公民福利相对较低的现状。随着经济的持续、飞速发展,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然而我国公民的社会福利水平依然较低。在国家财富迅速增长的情况下,公民的福利水平并没有得到相应比例提高,而无法享受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实惠。这两者极不相称。所以,我国应当改变这一格局,提高我国公民的社会福利水平。医疗费用是我国公民普遍的经济负担,看病难的情况突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普遍。加大国家的财政支出,用于公民医疗费用的保障有利于将国家经济的发展转化为公民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的改善和提高。这是公民享受国家社会福利的重要途径。我国应当改变"高积累、低消费"的财政政策,加大社会福利的财政支出,提高国家财政资金在社会医疗保险费中的比例,提高公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额度,减轻公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4.加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立法,促进社会医疗保险有法可依。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由于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立法还不完善,限制了该项制度的正规化和长效化,影响了该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很强的约束力,相对政策而言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加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立法不仅是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题中之意,也是完善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制化可以将国家、企业和公民个人在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界定,可以将各种程序进行严格规定,以法律的形式确保其得到贯彻实施。所以,我国应该加强有关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4281f1c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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