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批复
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1];
作者机构:;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ISSN:1672-2825
年:2018
卷:000
期:004
页码:P.23-23
页数:1
中图分类:F301.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平潭综合实验区
摘要:闽政文[2017]449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你管委会《关于上报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3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岚综管[2017]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30年)调整完善方案。二、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339ee6c0b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fe.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