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通信寄达确认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甲、乙双方确认以上所填内容在本合同期限内真实有效,否则对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有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必须在10日内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取得确认回执。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职务)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职务)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甲方在北京市内的经营场站,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场地在北京市内范围进行调动。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规定的工作目标和经营指标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按期发放工资时,须提前通知员工,并公告变更后的发放日期)。
月基本工资为 元/月或按 当时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执行《考核管理办法》,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
第十条 甲方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 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的80%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单位承担的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低限认定及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需休假的,按甲方制订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视实际情况建立劳动安全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避免职业危害。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乙方或第三方损害,单位在相应的范围内免除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乙方
要尽量避免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并应避免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北京市、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同时,于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员工发生违纪,甲方以书面寄达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寄达以员工入职填写通信寄达确认地址为准,如乙方原因不接、不收不签字时、以寄达回执为准,视同收到。不以任何一方地址改变、拒收等原因而免除乙方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在离职时应主动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否则免除甲方的相应其他责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由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甲乙双方须依法签订《培训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2、乙方所在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甲乙双方须依法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3、乙方在工作期间须服从甲方制定的相关规定、工作安排以及工作地点、岗位的调动,并认真完成甲方交代的任务。
4、乙方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离职,否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可给予乙方降职、调换岗位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并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此合同签订前,乙方确认甲乙双方及其他单位没有任何劳动争议及经济纠纷。如有隐瞒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按乙方主动要求解除本合同处理。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发生劳动争议,乙方也应必须继续正常完成本合同中的工作,不因诸如司法等程序而免除乙方离岗对甲方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如未经公司批准离岗 天者,按乙方旷工处理,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乙方离岗3天,自动解除,对此甲、乙双方没有相互通知义务。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如下,但并不限于甲方制定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在本合同期前、期中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对甲方责任最低的规定执行,乙方认可甲方可以参考北京地区相关机关的任何公示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声明
签订本劳动合同前,我已认真阅读,知悉其全部内容,本人愿意在工作期间遵守之。
员工签名:
日期:
合同附件:
1.
2.
3.
4.
5.
6.
7.
以上附件,本人均接受过甲方培训。
乙方签字:
时间: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2a6d293c1c708a1294a4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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