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监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江苏省泗阳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陈柏年

发布时间:2010-11-29 15:52:3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饲料监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饲料工业在我国起步于上个世纪70年代,目前已形成包括饲料加工工业、饲料原料工业、饲料添加剂工业、饲料机械工业及饲料服务系统的饲料工业体系。当前正处以调整提高为标志的新的发展时期,饲料监管工作也由以前的查标签、标识,到常规分析项目(如粗蛋白质、水分、钙、总磷)的监测。随着高附加值饲料新产品(如复合预混料、营养性添家剂)的出现,传统饲料产品中药物添家剂、违禁药物的禁止使用等,都要求我们对以下几个方面问题给予足够重视。

一、饲料产品标准备案、复审把关不严

当前,饲料工业产品标准大部分已在标准清理整顿(19931999年)中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这本是顺应入世需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适时之举,但少数企业急功近利,随意降低质量要求。如原GB883388《产蛋鸡肉用仔鸡、仔猪、生长育肥猪浓缩饲料》要求生长肥育猪用浓缩料粗灰分不高于14%,而有的企业将该指标放宽到不高于28%。关于药物添加剂的使用, 农业部曾以农牧发[1997]8号文规范,但2001年又以农牧发[2001]20号文重新规范且指出[1997]8号文自[2001]20号文发布之日起作废,但今年上半年的饲料专项检查中,某饲料厂传真来的20024月刚发布、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技术要求栏中却称药物添加剂使用按农牧发[1997]8号文执行;GB130782001饲料 卫生标准已于2001101日实施,但其企业产品标准原料要求栏却称饲料原料符合GB130781991方可投入生产。此外,GB/T64322002《饲料中总磷测定 分光光度法》已于200271日实施,该标准于2002219日批准发布后,各饲料企业应及时修订企业产品标准,报当地质监部门复审备案。所以标准备案、复审工作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标准打折实施

企业实施产品标准过程中,会将主要技术指标以“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的形式在饲料标签上列出,而“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是饲料生产者就其产品质量向用户所做的明示担保,是最低保证,所以生产者必须充分考虑某些成分在加工、运输、储存过程中的损失(如:脂肪、粗蛋白质、维生素)及某些成分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增加的成份(如:水分等),确保出厂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实测值符合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在上半年的饲料专项检查中,近1/5的企业产品粗蛋白质指标低于明示值(如:某饲料企业猪浓缩料粗蛋白质指标明示不低于36%,实测仅24%),个别企业以分析允许误差的客观存在为由,与监管部门打“擦边球”,欺骗广大养殖户。

三、原料监管滞后

目前,绝大部分生产企业所实施的企业产品标准技术要求中均未对原料做具体规定,但我们曾依据举报利用显微镜,对某饲料产品进行组分分析,发现饲料标签上原料组成栏所列组分名、实不符,如:鱼粉实为豆饼和血粉的混合物。此外,很多饲料企业产品标签上未将含硒原料等添加剂原料、尿素等特殊替代品、诱发畜禽特殊生理功能的调味剂详尽列出。

四、药物添加剂的使用十分混乱

200061日实施的饲料标签标准(GB106481999)要求加入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明所添加药物的法定名称、准确含量、配伍禁忌、停药期及其它注意事项。农业部于200173日以农牧发[2001]20号文对饲料药物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重新规范。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上半年的饲料专项检查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

1、 同一药物添加剂多种称谓。如:氨本胂酸有的饲料企业产品标签上称其为阿散酸,有的饲料企业称其为氨基苯胂酸;又如:维吉尼亚霉素预混剂有的企业称其为维吉尼亚,有的称其为维吉尼霉素。

2、 同一药物添加剂用量各异。如:杆菌肽锌预混剂。同为仔猪用浓缩料,有的企业添加量为4mg/kg饲料,有的企业却加至1000mg/kg饲料;又如:金霉素预混剂。同为551乳猪 配合料,有的生产企业添加量为40mg/kg饲料,有的企业竟加至300 g/kg饲料。

3、 同一药物添加剂配伍禁忌各异。如:维吉尼亚霉素预混剂有的企业于配伍禁忌栏注:“不能与螺旋霉素混用”;有的注:“不能与杆菌肽锌、黄霉素、金霉素、喹乙醇等混用”;有的标注:“不得添加其它药物”;有的则模糊标注:“按农业部兽药使用相关规定执行”;有的企业直接标注:“无”。

4、 同一适用对象饲料中添加药物添加剂混乱。某企业添加黄霉素预混剂在配伍禁忌栏标注:“不能与杆菌肽锌、恩拉霉素、喹乙醇等混用”;另一企业却在同类饲料中同时添加黄霉素10ppm、杆菌肽锌125ppm。还有家企业产品标签上标明:“本饲料中包括金霉素/喹乙醇/ 杆菌肽锌等药物添加剂,折合成全价配合饲料用量符合农业部[1997]8号文要求”。

5、 个别企业将批准文号为“兽药字”的药物添加剂添加到饲料产品中。上半年的饲料专项检查中,我们发现某企业200238日生产的551乳猪料中竟然添加硫酸新霉素70mg/kg饲料。而农牧发[2001]20号文要求:“硫酸新霉素等批准文号为‘兽药字’的药物添加剂,各畜禽养殖场及养殖户须凭兽药处方购买使用,所有商品饲料中不得添加”。

当前严峻的国内养殖业现状、畜禽产品出口形势警告我们:必须借鉴国外畜禽产品监管成功经验,消除职能部门交叉、条条块快扯皮,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现象,制定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抽样、检验、检疫制度,由环保、质监、农林等部门具体实施;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工作;要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配备和完善各级检验、检疫部门的仪器设备;要加大相关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建议推行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加大打假力度,扶优治劣,整顿和规范饲料市场,严惩滥用和超量用药(包括违禁使用兽药)行为,确保饲料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江苏宿迁泗阳质检所 陈效

00 九月二十六日

邮编:223700

05275216033(办)

05275232128(宅)

刘编:

您好!现将“收稿通知”有关要求回复如下:

一、 文章摘要及关键词。

1、 文章摘要:《饲料监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文从①饲料产品标准制定、备案、复审把关

②饲料产品标准实施

③原料监督管理

④药物添加剂使用混乱(*)共四个方面总结了近5年的饲料监管工作体会。其中,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问题最突出:

①同一添加剂多种称谓

②同一药物添加剂(适用对象、适用期相同),各饲料生产企业用量各异、配伍禁忌各异

③个别企业将批准文号为“兽药字”的药物添加剂直接加到饲料产品中(如:硫酸新霉素)(*

2、关键词:饲料监管 质量问题

二、个人简介:

19921996 就读于华东船舶学院商品检验系(在校期间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并于1997年毕业)

19972002 就职于宿迁市泗阳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检所

地址:泗阳县众兴镇淮海中路57

邮编:223700

电话:05275216033 5223472 5212472 138********

恳请刘编赐教,提供信息支持。

陈效

20021127

本文刊登于下列出版物:

1、《饲料博览》 ——2002年第12期)

2、〈饲料与兽药添加剂〉——2003年第1期)

3、〈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2年第12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124a16825c52cc58bd6be5f.html

《饲料监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江苏省泗阳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陈柏年.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