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信息学院评奖评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2-24 13:19: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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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文件汇编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任: 易险峰

副主任: 师雷宏

员: 皓(教师) 飞(教师) 李玲芝 李广川 古丽拜天 廖明月 赵云飞 肖若荣 刘珍珍 岩(学生) 杜锟(学生)王冠华(学生)彭 凯(学生) 周红喜(学生)朱军(学生)丁俊杰(学生)

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创造型人才,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评优评奖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在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结合信息学院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同学们实际情况以及切身利益,依据《中南大学本专科生手册》,特制定此细则。

一、测评工作的基本原则

1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的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目标导向。

2.为使测评结果尽可能科学合理反映学生的素质状况,测评工作要求做到:

1)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

2)教师评价与同学互评相结合;

3. 测评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反映,作为下列几项工作的依据:

1)评定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度奖学金等)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校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2)学生学年鉴定。

二、学院测评工作职能分工

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是学生年度综合测评的监督以及审核机构,年级会是本年级综合测评工作的组织单位,各班级测评小组为综合测评的具体操作者,全体同学享有知情权、举报权、申诉权。

三、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

1. 测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个方面。

2.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百分制。

3.综合素质测评分=德育素质分×20 +K×智育素质分×70%+体育素质分×10 +综合素质加减分,其中K 为中等教育差别系数,K=1.02 的省区:内蒙、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云南、贵州、海南,用以计算第一学年学业平均成绩,其余学年K=1

四、德育素质测评

以班(专业)为单位组成学生测评小组,班级测评小组在辅导员(班导师)的指导下,由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或全体学生组成,测评小组以《德育评议素质参考指标》(见附表)为依据,结合每个学生的平时表现评出其德育成绩。

本学年德育分评分要求各班严格按照合理的比例打分,同时要求分数段分开,不得将分数集中于某一个分数段。各班不得故意把挂科和没有希望拿奖学金的同学的德育成绩调低,有悖于德育成绩评分原则。希望各班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打分。如发现有此类班级,则把该班德育成绩(加权后)每人降1分,班长降2分。

五、智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分

1. 每年9 月份教务处向学院提供每位学生参评学年的选课门数、所选学分、已通过学分、绩点、考试成绩等,作为学院评奖的基础内容,其中:

平均加权绩点(成绩)=Σ【所选课程考试绩点(成绩)* 该课程学分】/Σ所选课程学分。

2.智育素质测评所选课程不含体育课。

六、体育素质测评

1.体育素质测评包括体育课(体育锻炼达标)成绩,课外锻炼成绩两个方面。体育素质分=体育课(体育锻炼达标)成绩×70%+课外锻炼成绩×30%。

2.一、二年级学生体育成绩为两学期体育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三、四年级学生体育成绩=该学年体育锻炼达标成绩。

3.课外锻炼成绩按课外锻炼(指早晚体育锻炼、课间操或其它群众体育锻炼)的出勤率计分,满勤为100 分,每缺勤一次扣2分。具体考核办法由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

七、综合素质加减分

(一)同类加分和减分按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各项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二)加分项:

1.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工作认真负责,乐于为同学服务,有一定工作成效,根据考核情况分档加分。担任学生干部不满一学期,或工作不负责任,不予加分。对于在学校级别的学生组织担任干部的同学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校主要干部加0-2.5分,各社团和其他干部加0-2分。学院一级的学生组织目前有党支部、团学会、年级会、班团委等。shrtuan

1)党支部干部:

支部副书记0-2.5分,支委0-2

加分由支委会给出。最后汇总上交,由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2)团学会干部:

主席团0-2.5分,部长0-2分,副部长0-1.5分,部员0-1分。

在院分团委领导下,主席团加分由团学会主席团和各部代表给出,部长、副部长加分由主席团给出,部员加分由部长、副部长给出。最后汇总上交,由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3)年级会干部:

年级长0-2.5分,年级会成员0-2

在院分团委和各年级辅导员老师领导下,年级长加分由年级会成员代表给出,年级会成员加分由年级长给出。最后汇总上交,由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4)班委、团支委干部:

班长、团支书0-2分,委员0-1分,寝室长0-0.5

在各年级辅导员老师领导下,全部加分经班级测评小组给出。最后汇总上交,由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给出的是一年期加分区间,半年期学生干部对应减半,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突破区间酌情加分。学生干部类加分不累计,取最高项。

2. 有见义勇为、抢救公共财物、拾金不昧等突出行为加02分。

3. 省级文明宿舍、校级文明宿舍成员分别加1 分和0.5分。

4. 当年初次参加cet考试四级优秀加0.3分,通过六级加0.2分,六级优秀加0.5分。

5. 新闻稿的加分(每篇):

学校的网站:新闻网、校报、中南大学信息港0.5分、新闻网首页1分。

其他的网站:创业网、升华网、学工网、学院网站0.1分。

其中新闻稿按照上述规定加分,其他稿件按每篇0.05,一稿只加一次。

新闻中心成员,前3篇不加分,新闻中心成员加分减半。

6.该学年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每篇加0.52分。

7. 科技、学术、文化、体育等各类竞赛加分:

注: a. 校级和学院、年级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b. 集体项目分值减半加分;

c. 不重复加分。

8. 该学年内科技作品或创造发明获国家专利,每项加3分。

9. 学生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就的,经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及学院学生工作办审定,可酌情加分。

(三)减分项:

1.上课、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中缺勤,每次-0.2

2.受校、学院(年级)通报批评,每次-2

3.受警告处分,每次-5

4.受严重警告处分,每次-6

5.受记过处分,每次-7

6.受留校察看处分,每次-8

7.违反校文明十条,每次-0.2

8.其他违纪行为,每次-0.2

9. 学生干部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本班或者本寝室的异常情况(如本班同学夜不归宿、擅自在外租房、擅自离校、心理异常、集体违纪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干部减02.5分,其他干部减02 分。

八、综合测评的评定组织与程序

1.每一新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之后,进行前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

2. 综合测评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具体情况,以班或以专业为单位进行。

3.综合测评分排队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

4.综合测评具体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内,由学生如实填写《中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2)教务部门在新学年开学三周内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供学生成绩和绩点;

2)开学六周内各评审委员会组对学生测评表进行审核、认定,并收集审核学生成绩,考勤、奖惩和其它记录材料;

3)组织测评小组对学生进行评议,统计并计算每个学生的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和综合素质加减分,计算出综合测评成绩,填写综合测评成绩总表;

4)综合测评成绩总表向学生公布,在公布之日三个工作日内由学院学生辅导员接受学生咨询。学生对咨询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投诉,由评审委员会在一周内组织复核并予以答复;

5)学院完成综合测评后,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备案6个月以上。

九、注意事项

1、综合测评涉及同学切身利益,测评小组必须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并查明属实将严肃处理。

2、为保证测评过程公平公正进行,测评期间其他同学不得向测评小组成员询问、打听有关情况,测评小组成员不得向同学公布关于测评的有关事项。

3、测评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干涉或阻挠测评小组工作,有意见可以在公示期间向评审委员会反映,但需要保证真实合理反映问题,不得无理取闹。

4、测评结果公布之后,同学们需要及时关注,有问题请及时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

5、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

附件:

德育素质评议参考指标指标(100 分)

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学生评优实施细则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一年之中全班同学无一人受纪律处分;

(二)重点课程统考平均成绩超过全校平均水平;

(三)晚自习出勤率(以学院抽查结果为准)达80%以上,重修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四) 能有效开展班级工作,全班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成绩突出,早操(课外锻炼)出勤率达90%以上;

(五)班级宿舍卫生合格率为100%,优秀率为30%

(六)班集体有获得多项省部级或院校集体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班集体中有申请并获批准的多项创新创业项目(如米塔尔创新创业项目,启航创新创业项目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班集体中国家英语四六级通过率高或获国家四六级优秀同学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

(一)符合先进班集体的全部条件,并在当年被学院推荐为先进班集体。

() 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被学院推荐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单位参加学院的答辩,在遴选出先进班集体标兵。

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在各项政治活动中观点正确,态度端正;学年德育素质测评成绩达85分以上;

2.获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学年宿舍卫生评比成绩良好以上;

4.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晨练,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体育素质测评成绩达70 分(或中等)以上;

5.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创新。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优秀学生第1345 项条件;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作风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在社会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三)优秀学生标兵

1.符合优秀学生第1345 项条件;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异,全学年学业平均绩点达35分以上;

3.个人表现优异,在学生中能起表率作用。

四、评选办法、范围及比例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评选与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结合进行。各班通过班组评议,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提出预选名单交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员会审查,由学院学生工作办确定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其中优秀学生标兵采取公开答辩方式或聘请专家组审查,进行差额评选确定。

(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是在各班申请并参加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审查、推荐,经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差额评选确定。

(三)符合评选条件,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0%评定,优秀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2%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优秀学生标兵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

五、注意事项

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在评选中要认真组织,实事求是,严格按条件推荐;学校对获得“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学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结合信息学院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资格

1.我院在籍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2.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德育成绩为80分以上者。

3.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标准者。

4.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奖学金评定资格:

1)有严重违纪违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2)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校规定评奖年限者;

3)未完成培养方案相应年限所要求的学习任务的;

4)学年内有一门及以上必修课未及格者;

5)其他经学生工作处认定不能参加评奖的情况。

二、奖学金等级、金额和评定办法

1. 等级、金额、比例

2.评定办法

1)符合评奖资格,并根据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在比例范围内确定获奖者。学生学年奖学金除基础教育学院外每学年评定一次。

2)被淘汰的教改班和长学制学生参加普通班奖学金评定。

3)转专业(系)学生上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在原班级进行评定。

4)由学校派遣的交换生、交流生可在原班级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成绩由被派遣学校提供。

三、奖学金的评定组织与程序

1.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定。

2.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程序:

1)每学年上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完成上学年学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2)开学六周内完成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向学生公布初选名单,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投诉,评审委员会在一周内负责复核,并答复学生;

3)开学七周内,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组织完成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四、单项奖评定原则

学生在见义勇为、科技和学习竞赛、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学习明显进步者,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评比评定。可授予单项奖,奖金从1001000元不等。已在竞赛中获得奖品和奖励的学生不重复评奖。

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结合信息学院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在校学生。

2.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评奖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 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生活俭朴,有三级贫困证明的同学优先考虑;

(4) 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8%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20%以内;

(5)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其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专业排名30%以内;

(6) 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评选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评审,学院内公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全校范围内公示,报教育部审批。

二、国家助学金

1. 评选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积极进取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 评选额度:;金额分为三个等级,一等3000/年、二等2000/年、三等1000/年;学院在不突破学工部下拨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等级人数,但一等比例不能高于30%、三等比例不能低于40%

3. 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上一学年不及格课程数不高于2门;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三级贫困证明的同学优先考虑。

4.评选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评审,学院内公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全校范围内公示,报教育部备案。

三、注意事项

1. 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关心教育事业和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举措,金额之高、普及面之广前所未有,在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中影响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 学院成立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和把关。

3. 评选推荐程序要规范。学院要严格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评审、学院内公示等程序严格筛选后报学校评审或审批。

4. 评选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需认真做好特困学生摸底调查工作,优先保证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重点照顾西藏、新疆民族班学生、孤儿及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学生。

5. 推荐评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对学生本人作淘汰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0e4598b6529647d272852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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