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事证第 号”,暂不填,待核准登记、打印证书后由登记管理机关的经办人员填写。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号码由12位数字组成,经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并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证书号的首位数为“1”;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国有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非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证书号的首位数为“2”;中间6位数字为核准该事业单位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的代码;最后5位数字是该事业单位法人的编号,按登记的先后顺序排列。
(二)“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名称全称,不得简化;有两个以上名称的,此处只填写第一名称;同时加盖事业单位的行政公章。
(三)“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的当日日期,如XXXX年XX月XX日。
(四)第二页“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名称全称;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其他名称加括号。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名称不予登记。”
事业单位申请登记的名称不得与己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的名称相同或相似。
(五)“住所”,是指事业单位的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是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如XX省XX市(县)XX区XX路(街)XX号;有两处以上住所的事业单位,填写一个主要住所。
(六)“举办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直接上一级行政主管单位的全称,如河南省XX厅(局、委员会),XX市XX局(委员会)。
(七)“经费来源”,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是指事业单位的收入渠道,收入是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分为六种:
1、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政府财政部门获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全额预算拨付的事业经费和差额预算拨付的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举办单位或上级部门获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通过自身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批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0a2d76a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4087a44.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