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 阳 县 周 集 乡
乡级河道疏浚及村庄河塘整治工程
招
标
文
件
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招 标 说 明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位置:
3、工程规模:乡级河道疏浚 条,村庄河道疏浚 条,村庄河塘 处
4、工程量:
(一)、乡级河道疏浚:
转运土方三次。
(二)、 村庄河道疏浚:
(三)、村庄沟塘整治:
5、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沭阳县县乡河道疏浚工程主要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必须按设计要求疏浚,严格质量标准,确保河床、滩面、堤防等达到口口上线、面面平光、坡坡按比。
6、工期要求: 日历天
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二、投标报名条件
1、资格条件: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
2、报名: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三、投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招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二)投标文件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三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两者发生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写明投标工程名称、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2、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插字或删除。若发生上述情况,每一处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每个标段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包装。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封入封套中。
2、封套上应详细注明:
a、正本或副本;
b、投标标段号;
c、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d、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之前不得开封。
3 、如果封套上未按上述规定标出,招标人将不承担将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任何责任。
四、评标、定标方法
1、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标底价的为无效报价。取有效标中最低价者作为中标。
2、投标人在投标前交纳 元保证金,开标现场提供收据原件供工作人员审查。
3、开标结束后退还不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质量保证金,工程履约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无息)。
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保证在 日内进场施工,如逾期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发包方可另选他人施工,原中标交纳的 元投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再退还。
5、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如有违约立即终止施工合同,发包方另选他人施工,原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6、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各投标人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7、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地下管线等设施的安全性负责,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负全责。
8、开标时间:2010年 月 日 时 分。
五、订立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于中标之日次日起两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六、工程付款
工程完成总工程量50%,付工程总造价的20%,工程完工,再付工程总造价的30%,经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再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满一年整再付工程总造价的15%,满两年按审计决算付清工程款。
七、本工程标底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并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 ,执行沭政发〔2011〕22号文件。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标文件解释权归 乡人民政府。
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 月 日
附工程量清单
乡2010年度乡级河道疏浚及村庄河塘整治
工程量清单
附开标现场要求:
1、招标人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本人未能到场的谢绝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并交现场工作人员审验),否则谢绝参加开标会议。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可以由2人参加会议。
2、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现场应提交以下证件或资料的原件以供审验: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如要求资质开标现场无法提供原件时,应由有权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开标现场签到同时交纳)、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开标现场签到时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以下账号)的交纳回单。
附:沭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 户: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0 1777 2400 59222 666
4.对不遵守招标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将按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公示并给予相应处罚。
5.投标人报名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按江苏省建设厅监察厅下发的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评标、定标办法
根据《宿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评标方法》(宿建发[2005]9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定本工程具体评标程序、标准及方法如下:
一、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㈠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5人组成,评标专家由招标方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㈡初步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投标价格,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㈢详细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为废标
1.投标文件中的建设工程报价单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9.无(或未承诺)“坚决杜绝使用包工头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承诺书”的。
三、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用评审的方法,评出中标人。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建设工程报价单
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包括企业及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印章)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印章)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本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
4、我方的投标报价为:总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单价 元/立方米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确保达到 标准。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投标保证金已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9、我方派出的项目经理为 。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印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坚决杜绝使用包工头 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
承 诺 书
项目用工承诺,我公司杜绝使用包工头,现承诺如下: 1、保证本项目施工期间与劳动者签订合法用工合同,不使用包工头带工作业,在进行劳务作业分包时保证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 2、保证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标准不低于宿迁市最低工资标准,保证不克扣和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最长周期小于30天; 3、保证在本项目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立民工权益告知牌,告知民工权益; 4、保证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一切规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章)
承诺人: (印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099b62dbe23482fb4da4c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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