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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4 09:28: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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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读懂土地增值税日前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房地产开发企业8年欠缴3.8万亿土地增值税,并称欠缴行为影响房价,其中涉及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随后,知名房产商任志强强势回应,称“央视愚蠢无知”,直指央视报道不实,是造谣,是为了借机维护自身垄断地位。那么双方究竟谁对谁错呢?那么就要从土地增值税说起,笔者从汉海招融网了解到的信息做如下分析。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何时开始征收?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5年1月27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征土地增值税。相关条例2006年11月14日,北京地税局出台《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6]456号,点击查看原文),该文件对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确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2013年3月30日,北京市地税局、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为加强对定价过高、价格上涨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收征管,对房地产销售新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至8%的幅度预征率,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照销售收入的5%,预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设计初衷(1)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调控;(2)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3)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和范围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有什么特点?
土地增值税有以下几个特点:1、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2、征税面比较广;3、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4、实行超率累进税率;5、实行按次征收。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算增值额。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2、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3、依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