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9 10:12:1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8.05.21
【字号】青工商广发[2008]80
【施行日期】2008.05.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广告管理
正文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工商广发〔200880号)


各分(市)局:
为深入开展“服务奥帆赛、红盾展风采”奥运年活动,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规范全市户外广告发布内容,努力净化户外广告宣传环境,以良好的城市面貌迎接奥帆赛,现就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贯彻落实奥帆赛广告管理要求
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单位要严格依照《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办法》等广告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市奥帆赛广告宣传有关要求,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辖区内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审查工作的重点环节包括:
1、广告内容需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审批手续。特别是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房地产等重点类别户外广告,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2、按照国家一类语言文字城市创建标准,严格户外广告语言文字和图形的审查,广告用字不得随意使用繁体字、错别字、简化字,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和外国语言文字(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除外)。
3、利用车体作户外广告宣传的,严格禁止在车辆的前身、顶部、车窗等位置发布车体广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e43ebea87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d9.html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