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合政办[2008]63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01
【实施日期】2008.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2008〕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一日
合肥市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
为规范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国务院令第514号)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人事部令第9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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