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新规来袭

发布时间:2019-08-17 17:55:3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委托贷款新规来袭
作者:周琦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03

        延宕三年后,《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16日由银监会正式下发。这是继15日银监会连续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再次强化对金融风险管理的又一重磅举措。

        根据《办法》,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不能用于投资债券、期货、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或股票等。银监会表示,银行不得提供各种形式担保,同时委托人承担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委托贷款监管制度空白,强化了相关监管要求,有利于促进业务健康发展,防止资金脱实向虚,从而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委托贷款规模增长迅猛乱象迭出

        委托贷款,指的是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

        央行发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截至20179月末,委托贷款存量规模为13.88万亿元,在171.23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中占比8.11%。除百万亿元人民币贷款外,委托贷款规模仅次于18.21万亿元的企业债券,已经成为社会融资途径中的第三大来源。

        穆迪201711月发布的《中国影子银行季度监测报告》称,委托贷款与信托贷款和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一起构成了核心影子银行。近年来,随着表外业务的扩展,大量资金通过各种通道辐射到银行资管、证券托管、基金业甚至互联网金融等多个子行业,已经形成了庞大的规模,引起了监管的重视。

        委托贷款作为商业银行的主要中间业务之一,近年来占同期社会融资比重与规模存量同比日益增加。一家商业银行资管部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委托贷款已成为银行扩大信贷规模及信贷投放领域的重要渠道,作为非标准化借贷资产的一种载体,银行自营及理财资金大量参与增大了表外风险,导致委贷业务乱象丛生,滋生了部分银行监管套利的现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b3522cf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40.html

《委托贷款新规来袭.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