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春季学期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通知(2020)

发布时间:2020-05-16 15:06: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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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达2020年春季学期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通知(2020

  根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91号)、《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莆湄北财〔20195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高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闽财教〔20207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19年秋季教育事业统计学生数,现下达2020年春季学期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743700元,款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自2020年春季学期起,开发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从原每生每年450元(225/ 学期)提高到每生每年600元(300/ 学期)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幼儿园生均公用

  经费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保育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具体开支范围包括:保教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物业、劳务、图书资料和教玩具购置等,以及建筑物、仪器设备等维修维护,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

  三、健全公办幼儿园综合预算制度

  公办幼儿园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预算。幼儿园要将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以及其他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预算,统筹用于幼儿园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以及其他发展性支出。其中,幼儿园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缴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执行。

  四、强化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

  区教育局、财政局将加强对各类幼儿园财务管理情况的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拨款的重要依据。各幼儿园要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管理办法,科学规范使用补助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幼儿园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财政补助经费支出情况。

  附件:2020年春季学期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安排表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财政局 教育局

  2020221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ac0a6c5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c5155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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