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7年碧桂园新项目投资拓展激励方案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投资拓展业务激励机制,鼓励投资拓展团队获 取更多优质项目,现发布《碧桂园新项目投资拓展激励方案》 (简称 V5.0 版)。
2. 适用范围与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碧桂园集团 新获取(实质上必须持有股权)的房地产开发且销售项目,以下简称
“新项目”。
3. 激励方案
本激励方案与V4.0计算方式一致,即针对投资拓展“新项目” 的激励奖金分为投资拓展激励奖金和成就共享分配奖金两部分, 同时
修正发放时间,并通过同心共享制度对优质项目加大奖励, 对不满足 集团要求的项目进行处罚。其中投资拓展激励奖金在获取新项目管理 费用中列支;成就共享分配奖金部分在新获取项目实现成就共享时, 从成就共享奖励中列支。
4. 奖金计算
(一)新项目投资拓展激励奖金,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资拓展激励奖金(税后总额)二项目总货值X获取方式系数X 权益系数
注:
【项目总货值】以主席签字版《决策意见表》 为准,因项目开发过程中总货值明显增加 或减少10% (含10%以上的,根据开发过程中货值的变化进行补发或扣回;
【获取方式系数】勾地方式、收购方式或并购方式按万分之五计取; 直接招拍挂方式按
万分之二计取;若直接招拍挂期间促成我司摘牌、 操盘、并表且底价获取的,按万份之五计 取;后续用地获取方式按万分之二计取;
【权益系数】系指我司占项目利润分配百分比,非股权百分比;
【品牌输出】品牌、管理、销售输出项目(无实质上持有股权),不发放投资拓展激励
奖金;
【特殊项目】 新获取项目奖励原则上按照本公式计算, 特殊情况另行报主席、 集团总裁
审批。
(二)新项目成就共享投资拓展分配奖金,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成就共享分配奖金=项目当期发放成就共享奖金X (不低于20% 区域总裁可根据投资团队实际贡献调增)
注:当期成就共享奖金以集团财务中心核算审批为准。
5. 奖励发放
(一)投资拓展激励奖金:
发放原则:
1. 投资拓展激励奖金(税后)分配至区域总裁、投资负责人、投 资小分队部分的50%要求强制跟投至同心共享(该笔奖金投入不可冲 抵原同心共享制度要求的强制跟投金额) 若所转入同心共享的金额超 出制度约定的上限,则超出部分在项目动工时发放。
2. 按照《集团“同心共享”实施办法 V2.0》要求,申请转入同
心共享的前提为项目摘牌或合作项目签订合作 (股权协议)三十天内;
“项目公司”若有富余资金,在保证项目后续开发中现金流在满足经
营性净现金流为正,且将持续为正的前提下,由区域总裁决定是否发
放本金,其预期收益按同心共享发放制度执行;
3. 投资拓展激励奖金(税后)其余部分奖金建议跟投至同心共享
(或按动工货值奖金扣减强投部分,所剩余的奖金(若有)在动工时 发放);
(二)成就共享投资拓展分配奖金
发放节点:按成就共享制度规定的【销售】【交楼】【结算】三 个节点发放;
发放标准:不低于当期成就共享发放总额的 20%其中:项目投 资主导人(或团队)获得激励奖金不低于上述总额 50%其余50%x 域总裁可根据投资工作实际贡献进行分配;
发放要求:满足集团成就共享制度要求。
6. 其他奖励
(一) 信息提供者奖励
公司除投资拓展团队以外成员也可提供土地信息并协助区域, 依
据提供信息且项目成功获取,可根据对获取项目工作的贡献进行评估, 从该项目的投资拓展激励奖金中酌情给予信息提供者奖励 (奖励标准
建议按照投资拓展激励奖金总额 20%由区域总裁权衡,在定案决策 时可一并上报备案,针对财务系统所提供并获取的资产包项目, 其信 息提供者应获奖励制度规定的投资拓展激励奖金的 20% )
(二) 限时奖励
为巩固年度销售目标,对 7月前获取的项目提供【限时奖励】, 具体如下:
2017年1月1日-3月30日期间实质获取的项目,按30万/个奖 励(税前);
2017年4月1日-6月30日期间实质获取的项目,按20万/个奖 励(税前);
2017年7月1日-7月31日期间实质获取的项目,按10万/个奖 励(税前)。
以上奖励发放条件为区域完成前 7月投资目标或年度投资目标 (详见附件),其中完成前7月投资目标的按100%奖励,未完成前7 月投资目标但完成年度投资目标的按 80%奖励,以上【限时奖励】将 在8月1日结算,并在年底核算审批后发放。
(三) 加大奖励
对当年获取当年贡献销售的项目提供【加倍奖励】,具体如下:
当年签约销售10亿元以上,【投资拓展激励奖金】按 1.5倍计 算;
当年签约销售5亿元以上,【投资拓展激励奖金】按1.2倍计算;
当年签约销售3亿元以上,【投资拓展激励奖金】按1.1倍计算;
以上签约销售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其加倍奖励将在 年底核算后发放(按4.1公式计算,发放税后奖励),对于二手项目, 其并购前的销售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四) 其他
对已定案的项目(不含直接招拍挂项目),在三个月内主要投资 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因集团原因放弃获取的,给予每个项目税 前20万元补偿。
7. 惩罚机制
(一) 未实现成就共享且亏损项目,按成就共享制度规定的规定, 投资团队需承担按成就共享制度规定的项目处罚金额 20%首年未能 实现经营性现金流回正的,对强制跟投转入同心共享的投资拓展激励 奖金及其预期收益将自动取消,不予发放。
(二) 投资团队获取的新项目,如发现在获取过程中因团队主观
原因出现上报集团决策的资料及数据严重错误、 玩忽职守、故意隐瞒
项目不利因素等情况而导致集团决策失误的, 除扣发剩余环节所有奖 励外,对已发放的奖励也予扣回(从该团队其他项目奖励予以扣回); 如投资团队出现与合作方、项目相关其他人士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 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扣发、扣回项目所有奖励外,还将予以必要的行 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8. 分配机制
区域总裁需以项目具体拓展工作而制定奖励预分配方案, 具体可
参考以下指导意见:
(一)项目投资主导人(区域总、投资负责人、小分队、项目总、 未来领袖或团队等)获得投资拓展激励奖金不低于总额 50%跟进项 目投资小分队不低于20%区域总15% (如区域总主导项目可参照项 目投资主导人比例激励),如出现重复计算按比例较高计算,其余部 分由区域总统筹分配。
(二)项目后续用地由项目总牵头主导获取情况下,项目总(或 团队)激励奖金不低于激励总额50%跟进项目投资小分队不低于20% 区域总15% (如区域总主导项目可参照项目投资主导人比例激励), 其余部分由区域总统筹分配。
(三)按照集团1 + 1项目拓展原则,每个项目总都需承担项目周 边3、4、5线城市“劳斯莱斯”项目的拓展责任,由项目总牵头主 导获取情况下,项目总(或团队)激励奖金不低于激励总额 50%跟
进项目投资小分队不低于 20%区域总15%(如区域总主导项目可参 照项目投资主导人比例激励),其余部分由区域总统筹分配。
上述分配方案需在项目定案前连同 《同心共享跟投表》(附件一) 提交,后期不得再行修改。
9. 项目奖励发放程序
项目达到奖励发放节点条件后,区域可按如下程序申请:
区域投资团队发起-区域总裁审核-投资管理中心审核-集团
副总裁审批-集团总裁终审-集团财务资金中心发放。
十.本方案中的发放要求、发放标准将根据集团投资战略方向、 标准进行不定期修正,其余未尽之处或有歧义之处,公司保留绝对的 解释权;员工不得以本方案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十^一.本方案从2017年1月1日开始颁布执行,此前已获取的 项目奖励仍按原有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执行期间与本方案有不同之 处,以本方案规定为准。
附件:1.《同心共享跟投表》
2 .各区域2017年度投资目标
附件1:
定案类:【XX区域】XX省XX市 XX镇XX项目-同心共享名单
货值 | 奖励系数 | 我司权益 | 投资拓展激励奖金 | ||||
~我司自有资金~ 投入峰值 | 原同心共享~ 投入金额 | ~区域投入~ 占比 | ~具中:投入至同心共享~ 的奖金总额 | ||||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原同心共享投入 | 投资拓展奖金分配 | 其中投入至同心共享的奖金 | 合计投入 | 签名 |
1 | 区域总裁 | ||||||
2 | 投资负责人 | ||||||
3 | 投资小分队 | ||||||
4 | 区域营销总经理 | ||||||
5 | 区域财务总监 | ||||||
6 | 项目总经理 | ||||||
7 | 项目营销经理 | ||||||
附件2:
2017 年度各区域投资目标及 7月前投资目标
序号 | 区域 | ― | 投资目标 | |||
全年 | .1 | 7月 31日 前 | * | |||
1 | 深圳 | 720 | 300 | |||
2 | 北京 | 500 | 200 | |||
3 | 江苏 | 300 | 200 | |||
4 | 河南 | 300 | 200 | |||
5 | 惠深 | 250 | 150 | |||
6 | 沪苏 | 250 | 200 | |||
7 | 浙江 | 250 | 150 | |||
8 | 江中 | 200 | 100 | |||
9 | 莞深 | 200 | 100 | |||
10 | 苏州 | 200 | 100 | |||
11 | 广清 | 188 | 100 | |||
12 | 河北 | 150 | 100 | |||
13 | 安徽 | 150 | 100 | |||
14 | 湖北 | 150 | 100 | |||
15 | 湖南 | 150 | 100 | |||
16 | 佛肇 | 140 | 80 | |||
17 | 粤东 | 100 | 50 | |||
18 | 海南 | 100 | 50 | |||
19 | 福建 | 100 | 50 | |||
20 | 武汉 | 100 | 50 | |||
21 | 山东 | 80 | 40 | |||
22 | 沪浙 | 80 | 40 | |||
23 | 贵州 | 60 | 40 | |||
24 | 宁波 | 50 | 25 | |||
25 | 合肥 | 50 | 25 | |||
26 | 广西 | 50 | 25 | |||
27 | 天津 | 40 | 20 | |||
28 | 重庆 | 40 | 20 | |||
29 | 云南 | 40 | 20 | |||
30 | 山西 | 30 | 20 | |||
31 | 陕西 | 25 | 10 | |||
32 | 四川 | 22 | 15 | |||
33 | 东北 | 20 | 10 | |||
34 | 西北 | 18 | 10 | |||
35 | 江西 | 16 | 10 | |||
36 | 滨海城 | - | - | |||
37 | 内蒙 | - | - | |||
备注:
投资额是指我司独立操盘项目的土地投资总额,非我司操盘(含联合操盘) 的按我司权益土地投资额。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9ae5080dc80d4d8d15abe23482fb4daa48d1dd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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