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 改 报 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2011年12月30日药品GSP认证检查组对金地爱康大药房进行了GSP认证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5项不合格项目,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几时进行了研究整改,整改报告如下:
1、(6011)未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整改措施:针对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药店立即收集相关信息并整理存档,建立规范档案,此项整改完毕。
2、(6006)未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整改措施:通过购买药典和上互联网收集药品质量标准,在经营过程中考察其质量情况,建立药品质量档案,此项整改完毕。
3、(7801)陈列的药品未按月进行检查记录
整改措施:针对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药店立即做出对陈列药品不全的记录进行清查,对养护人员加强培训,补齐检查记录,此项整改完毕。
4、(7901)库房未实行色标管理
整改措施:购置色标带,按规定放置到相应位置,放置后色标明显整齐大方,此项整改完毕。
5、(7804)未对各类养护设备进行检查
整改措施:建立养护设备检查记录,定期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查、养护,保障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此项整改完毕。
总之,通过这次GSP检查小组的现场检查和对缺陷项目的逐一整改落实,使我药店全体员工进一步认识到了GSP工作的重要性,真正体会到了GSP认证不仅是药品经营企业自身的需要,也是为了保障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安全用药的需要,今后我们会按GSP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遵纪守法,为保证药品质量而努力。
以上是我药店对GSP认证现场检查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特此报告。
*****大药房
2011年12月3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986f8ee81c758f5f61f67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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