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发(2011)第35号
护林防火指挥部扑救森林火灾
预 案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期
每年森林防火期从10月15日至翌年6月30日,其中每年3月15日至5月15日为高火险期,同时可视天气情况临时决定森林高火险期和森林高火险区。
二、森林防火领导组
(一)森林防火领导组组成
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副乡长、各点点长、乡武装部部长、乡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包村干部、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各村成立相应的防火指挥机构,进一步稳定、充实、完善各村义务扑火队,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1.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乡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每年3月份召开一次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年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年终考核内容。对森林防火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乡森林防火领导组将组织检查,并将其纳入各村年终考核内容。
3.在每年清明节前夕,由乡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分组对各村进行督查,查会议、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值班。
4.乡森林防火领导组每年至少两次通报全乡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并由乡纪委牵头,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随时予以查究。
(二)森林防火宣传
1.乡政府根据县森林防火领导组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及时通知各村,做好防护准备。
2.各村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清明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3.乡设立一辆防火指挥车,四辆防火宣传车,全天候在交通要道,各村进行防火宣传。
4.严肃查办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并及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三)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1.组建35人的应急分队,由分管副职任队长,配备了必要的装备,全天候整装备战。
2.各村均要组建10-20人的森林扑火应急分队,并配备好基本的扑火装备。
3.对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进行必要的扑灭和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分队的战斗力。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1.重点林区专人设卡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平常火源管理,由各村领导组负责,清明节等防火关键时期,由乡防火领导组牵头组织力量进行管理。
2.春耕生产、清明上坟、整地造林等野外用火高峰期,乡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制止、处罚野外违章用火。
(五)防火值班
森林防火期内,乡里设立森林防火值班组,有领导带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325022。各村要安排专人值班,设立值班电话,乡防火领导组对各村值班实行不定期检查。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
各村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乡政府向县防火办报告。
(二)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乡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
2.需调动本乡其他村应急分队参与扑救的,主要领导负责调动,并亲自参与扑救,靠前指挥。
3.需要申请县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支援扑火,由乡主要负责人向县森林防火领导组提出申请。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领导组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乡政府统一调用,乡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乡财政解决,各村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村解决。
(五)案件查处
森林火灾的查处由乡派出所负责,配合县公安部门对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办,决不姑息。
平松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8e98a18a76e58fafab00312.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