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04 21:08: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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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干部职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完善对干部职工的管理、监督措施,并进一步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增进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1、健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关心、爱护、帮助干部职工的具体措施。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经常性谈心谈话应视情况进行。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1)干部职工工作变动、职务升降、退休时;

2)干部职工受到批评、处分时;

3)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较大困难与挫折时;

4)有反映干部职工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时;

5)干部职工本人需要反映有关情况,主动提出约谈时。

3、凡干部职工在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有问题,但不构成违犯党纪、政纪的,经党组讨论同意后,进行戒勉谈话,严肃指出被戒勉谈话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帮助其认识问题的危害性,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戒勉谈话后无明显改进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还应调整其领导职务。

4、局领导一般由局长进行谈心谈话;各部门负责人一般由局长或分管局长进行谈心谈话;其他同志一般由分管领导进行谈心谈话。

5、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一般采用个别谈心谈话方式;戒勉谈话应由两位以上同志参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8dd5999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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