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包含表格)

发布时间:2019-12-26 10:41: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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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事故管理工作,落实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我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或与工作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3.术语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审批事故处理和整改方案。

4.2总经理负责将事故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4.3行政部负责各级各类事故的接报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的跟踪和监督、事故备案、事故统计分析等工作。

4.4行政部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商讨整改方案。

5.工作程序

5.1事故分类

根据事故造成后果和严重程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将事故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事故

5.1.1三级事故:轻伤事故(是指按国家相关规定损失工作日1105日以下的工伤事故)。

5.1.2二级事故:重伤事故(是指按国家相关规定损失工作日105日以上(105)的工伤事故)。

5.1.3一级事故: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一人以上员工死亡的工伤死亡事故)。

5.2事故报告

5.2.1事故报告遵循逐级上报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逐级报告。顺序为: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部门领导-行政部-主管安全副经理-总经理 、公司主管部门、上级相关部门。

5.2.2各部门应根据事故级别按照以下规定时限进行事故报告:

1)发生不足三级(不含三级)事故时,事发部门在事发2小时之内将事故情况上报行政部

2)发生三级事故时,事发部门立即上报行政部行政部收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报主管安全副经理,事发2小时之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

3)发生二级(含二级)以上事故时,事发部门立即上报**部、主管安全副经理、总经理、总经理须在1小时内报上级有关部门,并持续报告事态发展。

(4) 发生一级及以上事故,事发部门立即上报主管安全副经理、总经理、总经理须在1小时内报上级有关部门、开发区安监部门、区安监局并持续报告事态发展

5.2.3事故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填写《事故报表》。

1)事故发生部门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5.2.4相关方发生事故的,由相关方用工部门按照本制度前款规定的流程、内容和时限上报;属于二级以上的事故应上报公司备案

5.3事故救援

5.3.1发生事故时,事发部门相关负责人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事故抢救工作,并视情况立即启动适当级别的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3.2发生三级以上事故时,根据发生事故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发生三级事故,行政部应派专人前往事故现场指挥救援。

(2)发生二级及以上事故,总经理应赶赴现场指导救援。

5.3.3事故救援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因事故抢救、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照相摄像,并做书面文字、图形记录。

5.4事故调查

5.4.1本公司实施事故分级调查制度,并按以下分级标准组织事故调查:

(1)三级以下事故由事发部门自行组织调查,行政部进行监督;

(2)三级事故由行政部组织,行政部、事发部门派人参与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行政部进行监督;

(3)二级事故由厂长负责组织,行政部生产科、事发部门派人参与,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4)一级事故应报请公司组织调查。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公司负责事故调查的事故,本公司应做好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并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5.4.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

(2)与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5.4.3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重点查明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中的有关缺陷;

(2)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4)提出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5)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6)对调查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5.4.4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的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推诿、拒绝或阻挠。

5.4.5事故调查组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15天。

5.4.6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等;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教训及防范整改的措施;

(7)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8)其它需要载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应附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5.5事故处理

5.5.1事故的责任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造成事故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造成事故的,由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者负责;

(3)因工艺条件、技术操作方法上的错误或缺陷而造成事故的,由工艺条件、技术操作方法的确定者负责;

(4)因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5)因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而造成事故的,由拆除决定者负责;

(6)因违反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或操作错误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负责;

(7)事故隐患已经上报有关部门或隐患存在部门能够解决而未及时解决造成事故的,由贻误部门或隐患存在部门负责。

5.5.2凡发生下述伤亡事故的应首先追究事发部门领导的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的;

(2)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或违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违章指挥、强迫员工或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教育和技术培训,未经考试合格就分配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4)安全设施不齐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

(5)劳动组织不合理,擅自加班加点作业,导致员工因过度疲劳而造成事故的;

(6)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后不认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态扩大,伤害程度加剧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7)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8)曾经发生过事故或未遂事故,而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5.3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处理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包括: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厂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5.5.4事故处理审批权限:

(1)三级及以下事故,由事发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2)一级、二级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5.5事故处理决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经过及原因;

(2)事故的性质;

(3)对事故责任部门以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或意见;

(4)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5.5.6按照事故处理审批权限,相关部门或人员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日。总经理应按照批复要求,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5.7事故发生部门应按照事故批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防范整改措施,报行政部案,并由主要负责人按照“四定(整改人员、定整改责任、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原则牵头组织整改措施的落实。

5.5.8行政部负责对事故发生部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有效性进行评估验收,一级事故由公司负责对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5.5.9相关方发生事故的,本厂按照国家、公司相关规定及本厂与相关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中具体条款对相关方进行处理。

5.6事故统计与建档

5.6.1行政部负责事故的定期统计分析,按年度的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为安全形势、预警预测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6.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将本年度的事故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建立《事故统计表》并上报行政部

5.6.3事故处理结案后,相关资料应由行政部归档保存并建立档案。事故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1)事故报表;

(2)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人证、物证材料:

a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损失工作日计算资料;

b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

c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d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e处分决定和受处分者的检查材料;

f有关该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g调查组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单位、专业特长等)。

5.6.4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资料,行政部应对事故档案进行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毁损,

6.记录和表格

6.1《事故记录台账》

6.2《事故统计表》

6.3《事故报告单》

序号

时间

事故

名称

事故发生

地点

事故

类型

伤亡

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年度事故统计表

填报部门(车间): 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电话: 填报日期:

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

事发部门(车间)

事故概况

事故原因

事故类别

轻伤人数

重伤人数

死亡人数(含失踪)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发生事故 起,共死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表格不够可复制)

注:

1.“事故类别”包括三大类: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其中生产安全事故按以下分类填写: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灼烫 7、火灾 8、高处坠落 9、坍塌 10、放炮 11、爆炸12、中毒窒息 13、其他。

2.表中“事故原因”按照以下分类填写:A、生产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B、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C、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D、生产场地环境不良或劳动组织不合理;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F、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违章指挥;G、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H、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I、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J、其他原因。在表格中填入相应字母代号即可(其他原因要具体说明)。

事故概况

事故类别

地点

时间

当事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经济损失

部门处理意见

厂安委处理意见

注:1、事故概况及发生事故的详细原因均由当事人填写,要求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填写交到

车间安全领导小组。

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实情,填写好处理意见后交到**科,**科根据事故情况组织调查,提交事故结论,上报厂安委会。

3、本报告单一式两份,**科、部门各一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7b6f10046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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