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失业保险最新政策
一、申领条件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
注:必须同时符合这三项内容。
二、补贴标准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三、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本人银行卡或存折);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四、办理程序
1、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或企业驻地的区(市)县就业局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2、市或区(市)县就业局采取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对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3、市或区(市)县就业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核通过申请后,在各级人社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75591af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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