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19-06-03 07:58: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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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整改措施

篇一:吃空饷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吃空饷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颍泉区苏屯中心校
  20XX.1.12
  吃空饷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根据《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中心校高度重视,在中心校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活动,重点治理长期在编不在岗,仍足额领取工资等问题。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清理整治内容: 依据泉教人〔20XX3号文件要求核查内容进行清理整治。
  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贾运东校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和督促中心校各单位按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在职人员花名册、20XX12月工资表、工作人员考勤表等进行了认真核查:苏屯中心校实有338人,在编在岗338人,无一人脱岗。
  通过自查,苏屯中心校不存在在编不在岗等各种“吃空饷”人员现象。
  三是公示监督情况:将苏屯中心校在编人员花名册、退休人员名册及12月工资发放名册在中心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及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无异议。
  今后,我中心校在自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努力构建治理“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让行政部门在阳光下运行,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开展清理整治活动,中心校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范了人员工资发放,有效提高了教育教学整体水平。
篇二: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改建制情况的报告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改建制情况的报告
  根据***府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力量开展自查自纠,并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目前,整改建制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整改建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整改措施,并按照整改措施严格落实。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政工科人员为联系员,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二)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以“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我局现有的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出差登记,差费报销,物资采购,工作督办等工作纪律的相关制度,如《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制度》、《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并着手酝酿制定其他制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
  我局从单位人员编制、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对清理结果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
  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篇三:吃空饷治理工作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寺后张小学
  20XX.2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国家、省会议精神和中央、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全校所有在编人员教职工。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
  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核查核实后,不管是否存在“吃空饷”现象,都要做好自查自纠总结材料并于115日上报区公务员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石进忠 副组长:王全周
  成 员:赵志光 赵中亮
  (二)注重实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进
  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工作组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7154555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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