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日政发[2017]18号
【发布部门】日照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25
【实施日期】2017.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日政发〔2017〕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企业家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生力军,是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中的作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鲁办发〔2016〕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三个导向、五大战略”总体发展思路和全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进工业强市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快速发展;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素质为重点,以服务发展为目的,以完善机制为保障,把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创新创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实现企业家队伍规模强大、结构优化、素质全面提升,适应新旧动能转换的需要。
(二)指导原则
--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创新驱动。引导企业家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品牌创建为核心,推动科技创新、业务协同、开放包容,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国际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在企业家培训、培育和引进上持续发力,着力解决我市企业家视野不宽、层次不高等问题,集中突破企业家培养、选用、激励、环境建设等难题,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家的视野和管理能力,激发和释放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努力把懂经营、会管理、善创新的优秀人才集聚到企业。
--坚持政府引导,突出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创新企业家管理体制机制和企业家队伍建设方式方法,依法保障和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破除束缚企业家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培育健康繁荣的职业经理人市场。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企业家群体总量明显增加、结构明显优化、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建成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熟悉国内国际市场、精通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国际化企业家队伍,形成一批知名企业家,一批知名企业,一批知名品牌。到“十三五”末,全市培养国家级优秀企业家10名,省级优秀企业家50名,市级优秀企业家100名。全社会尊重、宽容、爱护企业家和关心、支持、激励创新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企业家队伍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企业家培养、选用、激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企业家队伍管理机制
1.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工程。以培育全国领先企业为目标,以骨干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10名以上经营业绩突出、国内知名的企业家。以培育行业领军企业为目标,以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龙头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50名以上富有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企业家。对优秀企业家所在企业,在申报项目、资金、试点、示范企业和研发、试验中心时,予以优先考虑。积极组织参加省里举办的商界精英大会,举办企业家网上论坛活动。
2.加快培养企业家后备人才。落实《日照市人才引进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把“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定期举办专业性、针对性强的人才招聘会,搭建企业人才引进平台。支持企业家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依托知名企业和重点项目,采取咨询、讲学、兼职、项目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柔性流动方式,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重大项目等领域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深化企业选人用人市场化改革。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公开招聘为路径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推行企业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严格任期目标管理和考核,畅通晋升通道,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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