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巫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复函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渝国土房管函[2005]72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5.11.09
【实施日期】2005.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巫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复函
(渝国土房管函〔2005〕721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批巫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函》(巫山府函[2005]6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 》(渝府发[2003]4号),受市政府委托,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巫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予发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你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生态环境脆弱。提出在强化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的规划定位恰当。你县根据本地区的资源特点、区位特点、基础设施条件、市场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5cf8f8f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7ee1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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